[ 鞠文英 ]——(2006-4-6) / 已閱8265次
企業如何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企業的主要功能是為社會提供生產和服務,企業的管理者也將更多的時間放到紛繁復雜的生產和服務中去。但是,企業的生存又無時無刻不與法律聯系到一起,而管理者又不可能因此再將自己塑造成為法律專家。因此,民營企業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依法維權始終是管理者頭疼的事。筆者作為長期從事企業顧問的專業律師,就此談談幾點看法。
首先,管理者和員工法律信仰的建立,是維護自身權益的前提和基礎。一個國家需要國民對這個國家的法律產生信仰,企業里的管理者和員工,也需要具有對法律的信仰。否則,管理者或者員工就有可能觸犯法律,也使企業受到法律的懲罰。因此,只有建立起管理者和員工的法律信仰,企業才不會觸犯法律,才能不被法律懲罰。也只有企業所有管理者和員工的遵紀守法,才有可能不去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何況,一個具有法律信仰的管理者或員工,也必定是企業規章制度的忠實捍衛者。
其次,依法建立企業管理制度,是維護自身權益的內部需要。管理制度,是企業發展的靈魂。依法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更是企業獲得長足發展的有利保障。民營企業中,很大一部分是以家族模式發展起來的。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家族式的管理方式已經不適應企業發展的要求。在這個時候,一套健全、有效的管理模式對企業來講是最為重要不過的了。而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實用性最為重要。任何違反法律的規章制度,都會因為與法律的抵觸而最終喪失效用,甚至起到相反的作用。比如實踐中常出現的企業管理制度不合法,導致員工很難遵守或不遵守,有的甚至被法院判決違法,影響了企業管理的正常進行以及管理的權威性。同時,健全的管理制度,也是避免企業經營風險的良好措施。
再次,防患于未然,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措施。企業對外交往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發生這樣或那樣的糾紛,解決起來往往大傷管理者的腦筋,處理不當甚至給企業帶來巨大損失。其實,在這些糾紛當中,有很多是本來就可以避免的。現代交易,實際上就是合同交易,是口頭或書面合同的具體履行。在合同訂立以前,如果有自己的律師介入,很多糾紛和麻煩都是可以避免的。在我們服務的眾多企業中,有一家特別知名的企業老總,他要求下屬提交的每一份合同都必須先經法律顧問審查簽字,否則我們認為提出的審查意見沒有得到落實,他寧可不簽這個合同。同樣,很多美國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都需要企業法律顧問的詳細論證。因此,我們不難理解美國政府在進行政府采購或者WTO談判時會為什么會聽取律師們的意見。所以,防患于未然是我們避免權利被侵害的前提。
最后,及時、精準的進行訴訟,是捍衛企業權益的重要手段。企業經營過程中,訴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一個懂得及時拿起法律武器捍衛企業權益的管理者,不但能夠保護自己的企業免受損失,也能夠同時得到同行的尊重和認可。對于管理者來說,訴訟時效雖然已經不再是陌生的字眼,但是對于如何順延訴訟時效,怎樣選擇最佳的訴訟時期,訴訟之前都應該作好哪些準備工作,往往對企業權益的保護影響很大。事實也是這個道理,再成功的訴訟,如果未進行財產保全導致訴訟后執行不了,也不能被稱之為完美。所以,企業維權要及時,更要準確、到位,不給對方以任何可乘之機。
當然,以上有關企業員工培訓、建章立制、經營管理和權利維護等諸多問題,專業律師當然是企業最好的選擇。象會計師、工程師一樣,讓專業律師參與到企業的管理和經營中去,將法律與管理結合到一起,無疑是依法維護企業自身權益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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