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翟峰 ]——(2025-3-7) / 已閱2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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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翟峰. 切實發揮地方國家機關黨外代表人士的作用 [J]. 四川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10,(3):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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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翟峰. 提名推薦候選人更應注重其程序是否合法 [J]. 法治與社會,2012,(1):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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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該論文中的相當部分內容,曾以九三學社四川省委相關研究課題組的名義而獲得民主黨派中央(九三學社中央)頒發的年度調研成果獎(本文作者翟峰系當時該課題組具體執筆人);而該論文中的大部分所涉系列觀點,亦曾分別以相關文論和本文作者翟峰署名的形式,先后在《人大研究》《法治與社會》《上海人大月刊》《四川社會主義學院學報》《云南社會主義學院學報》《北京社會主義學院學報》《江西社會主義學院學報》《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等政治綜合類期刊、相關學術類期刊上得以發表。而本文作者翟峰于今重新匯撰的該篇約近3.3萬字的論文,即系在北大法律信息網首發。
作者簡介:翟峰,長期從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機關工作,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即吸收為中國法學會會員,并曾多年聘任為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四川省立法咨詢專家庫成員、省人民政府參事室特約研究員,系十三屆九三學社中央專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表彰的第二批“九三楷!奔捌湎群笕伪碚玫摹皡⒄h政先進個人”、四川省第十至十二屆人大代表、廣元市第四至六屆人大常委會委員、市第四至五屆人大常委會工委主任,多年堅持人大制度理論、人大代表履職、人大立法、民主法治建設、民主政治協商等方面的專題調查和研究,多次參與地方立法的調研和統稿工作,數十次參與省內外相關方面的講座培訓宣講活動;曾獲人民日報理論征文獎、中國人大制度理論征文獎、民主黨派中央調研成果獎、中國人大新聞獎一等獎等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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