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家庚 ]——(2006-12-3) / 已閱19228次
試論如何改變弱勢群體的就業弱勢
孫家庚
近年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在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的特殊困難群體。他們由于文化素質偏低、年齡偏大、技能單一,通過勞動力市場競爭就業困難重重,有的甚至夫妻雙方失業,加之上有老、下有小,無經濟收入、社會保障少,家庭生活相當困難。這部分人的就業及生活問題,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一、我縣城市弱勢群體有關情況
(一)分布情況及結構。我縣行政區域內共有生產經營極為困難、處于無產品、無設備、無資金狀態并且連續虧損兩年以上、長期拖欠社會保險費的縣屬國有困難企業20家,職工1059人,其中退休人員231人,“4050”困難就業人員357人,喪失勞動能力的37人,截至2006年6月底按照最低繳費基數拖欠養老保險費1021.2萬元;縣屬集體困難企業22家,職工1877人,其中退休人員334人,“4050”困難就業人員543人,喪失勞動能力的35人,截至2006年6月底按照最低繳費基數拖欠養老保險費2058.9萬元;已經破產的縣屬國有、集體企業9家(應為12家以上,其中航運公司、新黃海公司和二棉公司等破產企業已妥善安置了職工,不在本次統計范圍),涉及職工765人,其中退休的129人,“4050人員”271人,喪失勞動能力的14人。全縣“零就業”家庭人員、單親撫養未成年子女、“一戶兩代”、“4050”人員325人,上述企業都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外貿公司除外),都拖欠失業保險費(破產企業除外)。
(二)所作的主要幫扶工作
一是成立了全省首家“墾利縣退出企業職工服務中心”。 退出企業職工服務中心的成立,將為解決部分困難職工漏管、難管、不能管、無法管的現象提供有力地組織保障、制度保障,消除他們的后顧之憂,使困難職工政策上有地方咨詢、檔案有人管理、保險有人代繳、退休手續有人代為辦理。
二是對失業職工進行了免費培訓。今年以來,開設計算機、園林綠化、紡織、糧油加工四個專業,對539名失業職工進行了免費技能培訓,舉辦創業培訓班3期培訓失業職工159人;安置“4050”人員202人;
三是發放了社會保險補貼。為97名失業職工發放了《再就業優惠證》,為84個企事業單位的429名再就業人員發放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92萬元。目前,我縣已有1273名失業職工領取了《再就業優惠證》;
四是實行了小額擔保貸款。為原零批商場失業職工胡軍華等10名失業職工審批發放小額擔保貸款20萬元。目前我縣為18名失業職工申請小額擔保貸款36萬元;
五是積極開展困難職工救助。將特困職工215名,困難職工322名共計537人(其中對越自衛反擊戰退伍軍人11人,轉業、殘疾軍人14人)劃入救助范圍,進行了集中詳盡的統計歸類建檔,發放困難職工救濟金33.3萬元;
六是實行技能扶貧計劃。將城鄉困難家庭中34名適齡子女送到市高級技工學校學習電工、化工、機電技術應用、餐旅管理專業知識;
二、在城市弱勢群體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幫扶弱勢群體就業整體機制。由于弱勢群體在技術、知識、經濟方方面面的差距,雖然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解決了一些問題,但工作穩定性差、工資低、條件艱苦、保障少的問題還沒有徹底解決。
(二)弱勢群體社會保障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弱勢群體大多分布在破產或困難企業,因企業破產或企業本身的困難,企業難以承擔他們的各項社會保險,而弱勢群體本身也無力承擔。據統計,有90%以上的弱勢群體存在著拖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現象,90%以上未參加醫療保險。
(三)存在著“有活無人干、有人無活干”的現象。弱勢群體技能水平偏低與擇業要求過高的矛盾,使就業的結構性矛盾十分突出。新興的產業,大都需要專業技術人員,對從業者素質特別是專業技術要求比較高,弱勢群體的大多數人員難以勝任。第三產業特別是服務業的發展,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如清潔工、保姆、鐘點工等崗位,但由于受傳統就業觀念的影響,以及勞動報酬較低的實際情況,造成了有些弱勢人員即使沒活干也不愿去干的局面,由此造成了有崗位無人、有人無活的現象。
三、弱勢群體在救助方面的意見和要求
(一)要求政府盡量為他們多提供一些公益性就業崗位,從政策上給與照顧,增加他們的就業機會。從而使他們有穩定的收入。
(二)應加大政策資金的扶持,切實解決他們的社會保障問題,以保證他們將來病有所醫、老有所養。
(三)當前,各級部門對弱勢群體子女在上學、住房、就業方面雖出臺了一些幫扶政策,但他們感覺子女上學、就業問題還是他們最大的經濟負擔,盼望各級政府在他們的子女上學、就業方面進一步加大資金、政策扶持力度。
四、對進一步完善城市弱勢群體救助應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一)建立弱勢群體人員登記制度。目前企業“離崗掛編”人員以及就業轉失業人員數量大,構成復雜,據不完全統計這部分人中有80%已隱性就業,但崗位不固定、收入不穩定。另外一部分人員由于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不能享受失業保險,也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生活困難。因此,要摸清底子建檔立卡。對年齡偏大、失業時間較長、夫妻雙方同時失業以及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等就業要求迫切的下崗失業人員,作為就業弱勢群體,逐人進行登記,實行動態管理。
(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確保弱勢群體人員的基本生活。要銜接好下崗職工失業保險、最低生活保障二條保障線。搞好政策之間的銜接,對困難企業由于拖欠工資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通過社會互助、臨時救濟和開展扶貧濟困活動等辦法解決他們的基本生活問題。
(三)廣開就業門路,多渠道、多形式幫助弱勢群體人員就業。幫助弱勢群體人員就業,是解決這部分人生活問題的根本。既要發揮勞動力市場的基礎性作用,又要通過政策引導、政府購買崗位、鼓勵用人單位招用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四)切實發揮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的作用,積極安置弱勢群體人員就業。發揮居委會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作用,通過牽線搭橋和興辦以家政服務為主體的社區服務實體等多種靈活形式,做好就業弱勢群體的托底安置工作。
(五)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就業服務體系。為適應下崗、失業人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區就業服務網絡。
(六)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弱勢群體技能素質,增加就業機會。分批、分期組織因下崗失業而造成的弱勢群體進行再就業技能培訓,增加培訓內容,幫助他們選擇培訓模式,有的放矢地進行培訓,幫助他們樹立就業信心,迅速提高他們的自身素質,增加就業再就業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