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鐵偉 ]——(2007-5-21) / 已閱14609次
淺談檢察機關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為黨執政興國的重要目標,這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面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適應了我國改革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如何適應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全面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能,不斷推動和諧社會的建立與發展,在新的形勢下顯得尤為迫切和需要。下面,本文試就檢察機關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談點粗淺的認識。
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特征
建設美好社會,實現社會和諧,是人類孜孜以求的目標。關于和諧社會的內涵,胡錦濤總書記指出,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經驗,根據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社會出現的新趨勢,新特點,我們所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胡錦濤總書記的講話,高度概括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六個基本特征,對于我們進一步認識,領會和諧社會的深刻內涵具有重要的意義。據此,筆者認為對和諧社會的本質特征,應從如下幾個方面理解和把握。
(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六個基本特征,既相互聯系,又相互作用,既包括社會關系的和諧,又包括人與自然關系的和諧,它們之間缺一不可,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
(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六個基本特征中,民主法治是最基本的要素,是實現和諧社會的前提與保障。和諧社會作為人類追求的一種理想社會,不可能自發地生成,也不會自然地實現,而是取決于完善的法律對社會關系的全面有效地調整,且這種法律必須建立在民主的基礎上,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緊密相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淋漓盡致地體現了民主與法治,公平與效率,活力與秩序,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但并不否認社會中不可存在不和諧的因素,而是要求我們對一定范圍內存在的不和諧因素,能夠正確認識,科學對待,及時、有效地控制在最小限度內,使各種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各種不和諧因素得到良性互動,確保社會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艱巨的、復雜的系統工程,是一個需要隨著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而不斷推進的很長的歷史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全國各族人民長期不懈地共同努力,扎實工作。我們對此必須有清醒的認識。
二、檢察職能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系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由若干子系統構成的偉大系統工程。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機器的重要專政工具,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民主法制的重要實施主體,肩負著打擊犯罪,懲治腐敗,保護人民的重要職責。通過透視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可以看出,檢察機關是構建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檢察職能的充分發揮,與和諧社會的構建息息相關。
第一,民主法治作為和諧社會的最基本要素,要求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而檢察機關作為一個執法部門,其本身就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檢察機關的每一項執法活動,都體現著民主與法治,推動著依法治國方略的進程。
第二,公平正義作為和諧社會的重要體現,強調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而檢察機關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不斷加大法律監督力度,努力維護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真正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不彰顯了社會公平與正義。
第三,誠信友愛作為和諧社會的一個基本特征,體現了社會的文明與進步,強調了全社會要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全體人民平等友愛,融洽相處。而檢察機關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執法宗旨,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執法,本著對群眾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辦案,做到權為民用,情為民系,利為民謀,在群眾中樹立起法律的權威和司法機關誠信友愛的良好社會形象,帶動著整個社會的誠信與友愛氛圍的形成。
第四,充滿活力是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內容,表現為政治活力,經濟活力,文化活力,人的活力等等。而檢察機關高揚打擊、預防、服務的旗幟,通過打擊犯罪者,教育失誤者,保護改革者,鞭撻投機者,營造健康有序、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有利于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活社會活力。
第五,安全有序是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標志,強調了和諧社會是一個穩定的社會,沒有穩定,和諧社會則會失去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而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刑事檢察職能,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有利于維護安定團結的社會局面,確保社會長治久安,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第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和諧社會的一個追求目標,強調了生產要發展,生活要富裕,生態要良好。而檢察機關各項業務工作的開展,都是服從和服務于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努力促進生產力的發展,著力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三、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努力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檢察職能與構建和諧社會息息相關,在新的形勢下,檢察機關必須適應新的任務與新的要求,以提高法律監督能力為核心,充分發揮自身職能,全心全意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一)要在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方面下功夫,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穩定的社會秩序
社會秩序是社會和諧的前提和基礎,也是社會和諧的重要體現。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一項重要職能,就是通過履行刑事檢察職能,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切實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轉型時期,不同利益群體、不同社會階層、不同社會成員的利益差別正逐漸加大,利益摩擦突出,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刑事犯罪居高不下,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還十分艱巨。因此,檢察機關要始終堅持把維護社會穩定擺在首位,堅決 貫徹嚴打方針,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全力推進“嚴打”整治斗爭,努力創造穩定的社會秩序。要突出打擊重點,堅持提前介入,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始終保持嚴打的高壓態勢;要善于掌握治安動態,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與公安、法院密切配合, 適時開展專項斗爭,形成嚴打合力,堅決防止犯罪活動的蔓延;要堅持實體法與程序法并重,依法辦案與保護人權并重,嚴格執法,不枉不縱,使無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確保辦案質量;要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著力建設社會防控的長效機制;要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區別對待的刑事政策,加強對失足者的教育、感化與挽救,對未成年犯、從犯、主觀惡性小,犯罪情節輕微的犯罪,區別不同情況依法處理,對因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更要慎重處理,盡量避免矛盾激化,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追求辦案的最佳社會效果。同時,要進一步搞好文明接待工作。人民群眾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群眾利益無小事,我們要認真做好控告申訴的接訪工作,尤其是涉法、涉檢上訪問題,做到接待群眾零距離,辦理群眾申訴工作零缺陷,努力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把各種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通過開展嚴打和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協調好社會各階層人民的利益關系,有效地鞏固和加強人民內部的團結,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穩定的社會秩序。
(二)要在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方面下功夫,為構建和諧社會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關系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也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成敗。黨和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嚴重腐蝕著黨和國家的肌體,是腐敗現象最嚴重的表現,是導致社會不和諧的一個重要根源,人民群眾最為深惡痛絕。當前,腐敗現象雖然得到了一定遏制,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滋生腐敗現象的溫床仍然存在,造成的危害、影響絲毫不減,這已成為人民群眾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檢察機關作為反腐敗斗爭的專門機關,要在各級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要求,堅持一手抓打擊,一手抓預防,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入發展。在打擊中,要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重點查辦發生在黨政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權力,謀取私利的案件,嚴肅查辦利用審批權、人事權、司法權的犯罪案件,嚴肅查辦利用職權侵犯公民權利和利益的犯罪案件。特別要按照高檢院的部署,瞄準三類案件,集中查辦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瀆職犯罪案件。在辦案中,要堅持嚴格執法,文明辦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任何組織和個人的職務犯罪,都必須依法嚴肅查處,更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凌駕于法律之上。在保持打擊高壓態勢的同時,要扎實開展預防工作。要結合辦案,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深入剖析,加強對職務犯罪發案原因、特點和規律的研究,注意查找體制、機制、制度等方面的原因,積極提出檢察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配合有關部門,針對重點工程及案件易發多發的行業和領域,深入開展同步預防、專項預防和系統預防。要運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和宣傳,提高廣大干部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努力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同時,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發揮預防工作的主導性作用,與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密切配合,不斷推進社會化大預防工作的深入發展。通過懲治和預防腐敗,使廣大干部依法從政,干凈干事,為構建和諧社會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
(三)要在提高訴訟監督實效方面下功夫,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是調整社會關系,解決社會成員間利益沖突的重要手段,是“講理”的地方,給“說法”的地方,是維護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承擔著社會矛盾“減壓閥”作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有公正的司法作保障。但在現實社會中卻依然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這已成為群眾心目中最大的不公平,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大障礙。因此,檢察機關必須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大力推進司法機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努力維護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檢察機關在法律監督中,要突出監督內容,講求監督方法,力求最佳的監督效果。在監督內容上,要強化刑事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和刑罰執行監督,及時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重罪輕判以及刑訊逼供、非法取證、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問題。在監督方法上,要講究監督的策略和藝術,既要敢于監督,又要善于監督,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講究方法,要注意做到“三個結合”,不斷提高監督效果。一是對案件的監督與對辦案人的監督相結合。在辦案中,既要認真審查案件的辦理情況,及時發現、糾正辦案錯誤,以確保案件的公平正確處理,同時又要注意分析錯誤的原因,挖出司法不公正后面隱藏的執法人員的職務犯罪案件。二是普遍監督與重點監督相結合。在法律監督中,既要注意監督的普遍性,又要突出重點,有的放矢,以點帶面,點面結合。三是事前監督與事后監督相結合。對事前發現的不良苗頭傾向,要及時提前介入,事前進行監督,防患于未然;對已經實施了監督的案件和事項,要跟蹤監督,注意了解情況,以保證監督意見落到實處。
(四)要在服務大局方面下功夫,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助推器”作用
檢察機關作為一個執法部門,不能脫離黨的中心工作而強調獨立行使檢察權。檢察機關必須緊緊圍繞中心,努力服從和服務于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才能有所作為,充滿活力,實現最大的價值取向。因此,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與服務意識,始終把為發展大局提供優質服務和保障作為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拓展服務職能,在服務大局上出新招,出實招,做實事。要不斷增強黨性觀念,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統一起來,把認真貫徹新時期黨中央確立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路線、方針、政策與執行法律統一起來。要把檢察工作自覺置于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思考、去謀劃,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把群眾的利益,黨委的部署與各項檢察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認真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和新要求,提出為經濟建設和發展這個第一要務服務,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的具體措施,做到辦案與服務并行,懲治與保護并舉,打擊與防范并重,努力實現社會效果,經濟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不斷提高檢察機關的公信力與輻射力,為構建和諧社會推波助瀾。
(五)要在提高干警的和諧能力方面下功夫,為構建和諧社會增添活力
社會和諧的基石在于各個組成要素的自身和諧及相互間的和諧。人是社會的細胞,單位是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人和諧了,單位和諧了,社會的和諧才能得到有效鞏固和保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檢察機關,自身的內部和諧,不僅直接影響法律監督水平的高低,而且對整個和諧社會的構建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要確保檢察機關和諧,根本的原因是要建設一支黨和人民信賴、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的檢察隊伍,切實提高干警和隊伍的和諧能力。因此,檢察機關在加強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與業務學習,提高隊伍整體素質的框架內,要重點強調以德強檢,加強干警的品德教育,使每一位檢察干警都有一種共產黨人的浩然正氣和昂揚銳氣,光明磊落的高尚品德和海納百川的胸襟,正確對待群眾,正確對待自己,知人之長,容人之短,嚴于律己,顧大局,講配合,以責人之心責己,以恕己之心恕人,思想上加強溝通與交流,工作上互相理解與支持,生活上注重關心與幫助,與人為善,坦誠相交,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部門與部門之間互相尊重,互相體諒,緊緊扭成一股繩,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協調一致地把工作做好,從而進一步調動個人和部門的創造力,營造機關風氣正人心齊的和諧氛圍,為建設和諧社會增添活力。(廣東省五華縣人民檢察院 周鐵偉 胡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