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志國 ]——(2011-8-4) / 已閱113861次
【分析】本條在《勞動法》第9條的基礎上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監(jiān)管的行政部門。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及其執(zhí)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于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guī)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zhí)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監(jiān)察事項。
【分析】本條在《勞動法》第85條的基礎上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監(jiān)管的行政部門的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實施全方位的監(jiān)管。
第七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有權查閱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有關的材料,有權對勞動場所進行實地檢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勞動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依法行使職權,文明執(zhí)法。
【分析】本條在《勞動法》第86條的基礎上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監(jiān)管的行政部門的檢查權限職權。
第七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衛(wèi)生、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用人單位執(zhí)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分析】本條在《勞動法》第87條的基礎上規(guī)定了其他主管部門的勞動合同監(jiān)管。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分析】本條在《勞動法》第77條的基礎上規(guī)定了勞動者權利受到損害的救濟途徑。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分析】本條在《勞動法》第88條第一款的基礎上規(guī)定了工會的勞動合同管理方面的職責。
第七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并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分析】本條在《勞動法》第88條第二款的基礎上規(guī)定了勞動違法案件的舉報,并新增;出獎勵的規(guī)定。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分析】本條同《勞動法》第89條。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分析】本條屬于新增內容。合同文本交付的規(guī)定就是為了防止一些惡意的企業(yè)不愿意把勞動合同給勞動者的作為將來的證據(jù)使用的現(xiàn)象。觸過一些勞動爭議案件,勞動者連用人單位工作過的紙屑也沒有,更不要說其他各種能證明其與勞動者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任何書面證據(jù),同事也不愿意承擔舉證,被認定為不存在勞動關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分析】本條屬于在《勞動法》第98條基礎上新增懲罰性賠償內容。極其重要,超過一個月不簽勞動合同或不在符合法定情形下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按月付雙薪。違法成本增加:1)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對守法用人單位無所謂成本增加。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jīng)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jīng)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分析】本條屬于新增試用期賠償內容。違法成本:除支付試用期工資外,超過法定的試用期的試用期間,還應按試用期滿的工資標準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
【分析】本條屬于新增用人單位非法扣押勞動者物品處罰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行為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jīng)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摹?br>
【分析】本條極其重要,本條在《勞動法》第91條基礎作出的規(guī)定,明確了加付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此標準內由勞動行政部門自由決定,建議對自自由決定予以限制,將計算標準固定。
第八十六條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分析】本條屬于在《勞動法》第97條基礎上新增了因勞動者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分析】本條極其重要,在《勞動法》第98條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賠償金標準,即第四十七條的雙倍標準: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1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賠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6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12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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