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興平 ]——(2008-1-21) / 已閱9805次
防治商業賄賂 服務縣域經濟發展
五華檢察院 魏京寧 賴興平
十七大報告指出,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系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全黨同志一定要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去年以來,在全國掀起了反商業賄賂風暴,我縣檢察機關把打擊重點對準商業賄賂,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17件17人,反腐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隨著工作的深入,我們清醒的意識到,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光靠打擊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貫徹落實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才是治本之策。因此要如何發揮自身優勢,促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營造我縣廉政文化、服務經濟發展將成為預防部門面臨的一項艱巨任務。
一、防治商業賄賂的必要性和艱巨性。
1、防治商業賄賂的必要性。目前商業賄賂問題嚴重,危害非常大,不僅嚴重敗壞社會道德和行業風氣,而且還違背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原則,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使市場競爭變成賄賂、人情及關系網的惡性博弈,妨礙資源的合理配置,直接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甚至直接或間接給國家和集體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在一個經濟本欠發達的縣域,如果商業賄賂犯罪高發,也必然會影響當地黨委政府的公信力,影響投資環境等等,從而嚴重制約經濟的發展。據統計,2003年至今年7月,我縣檢察機關共依法立案查處商業賄賂犯罪案件45件 45人,約占所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總數(63件65人)的71%,一度直接給國家和集體造成經濟損失1450多萬元。從這組數字看,作為一個省級貧困縣,是讓人觸目驚心的。從中也不難看出,商業賄賂已向我縣多個行業、部門滲透,成為制約我縣經濟發展的一個瓶頸,危害社會和諧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逐步鏟除商業賄賂賴以生存的土壤和條件,控制和減少商業賄賂犯罪的發生,保障我縣經濟快速、健康、持續發展,顯得尤為必要。
2、防治商業賄賂的艱巨性。治理商業賄賂是一項涉及面寬、政策性強、難度很大的工作。既要充分認識商業賄賂的嚴重性和危害性,也要看到治理商業賄賂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我們認為,當前防治商業賄賂面臨的問題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對商業賄賂存在“認知模糊”。在一些行業和領域中,商業賄賂已經成為其業務運行過程中的“潛規則”,當這種“潛規則”在人們的腦海里形成了一種“習慣、正常”的概念后,要想一下子“洗心革面”幾乎是不可能的。在他們看來,存在即合理,依靠個人力量去改變社會是困難的,與其碰得頭破血流,不如隨大流,至于是否違法拋于腦后,他們的盾牌是“法不責眾”。二是對防治商業賄賂存在普遍的低意識。很多單位、部門對防治商業賄賂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堅定性的認識不夠,開展工作不夠主動、不夠深入等,是客觀存在的問題。三是立法體系存在缺陷。我國現有專門打擊商業賄賂的規范性文件明顯不足,立法層次太低且規定滯后,無法滿足防治商業賄賂的需要。且現行刑法規定的賄賂犯罪對象僅限于財物,還是無法滿足打擊商業賄賂犯罪的需要。另外按照刑訴法規定的經濟犯罪的管轄權劃分,存在多頭管轄模式,給防治商業賄賂工作帶來一定影響。
二、防治商業賄賂,服務縣域經濟發展
明確了防治商業賄賂的必要性和艱巨性,就迫切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真正把十七大精神轉化為防治商業賄賂的強大動力,既要集中時間開展專項治理,又要從大局和長遠出發常抓不懈,要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相結合,與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相統一,積極營造的良好誠信的經濟環境,努力掃除阻礙縣域經濟發展的“攔路虎”。
1、優化大環境,營造反對商業賄賂的良好社會氛圍。防治商業賄賂,務必要重構健康的社會心態,提高全社會對商業賄賂危害性的認識,糾正錯誤觀念,在全縣范圍內形成反對商業賄賂的良好氛圍。一要加強對國家公務員、中介機構、事業單位和企業人員法律法規、紀律和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積極運用典型案例開展法制宣傳和警示教育,增強其自覺抵制商業賄賂的意識,筑牢思想道德防線;二要在全社會大力倡導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擠壓潛規則的生存空間;三要大力支持和引導新聞媒體對商業賄賂進行輿論監督,把一些不正常的行為曝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讓商業賄賂無處藏身。四要大力宣傳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讓群眾明白檢察機關按照嚴格執法、區別對待、注重效果的要求,當嚴則嚴、該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鼓勵、發動人民群眾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參與和支持反商業賄賂斗爭。
2、發揮大預防,增強預防商業賄賂的整體合力。預防部門應當發揮主導作用,充分發揮社會化大預防網絡作用,利用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委員會這個平臺,把各種力量和資源有機整合起來。組織開展社會預防活動,不斷擴大預防商業賄賂工作的影響,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支持參與的積極性。尤其要與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和政府采購等重點行業、部門加強聯系、配合,共同開展商業賄賂防治工作,形成整體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長效工作機制。各預防網絡機構在明確分工的前提下要結合實際創新教育機制、制約機制和監督機制。不斷推進深化行政審批、財政管理和土地出讓、政務公開、工程招投標、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落實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并主動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的聯系與合作,發揮主體作用,積極開展防治商業賄賂工作。同時,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要自覺破除本位主義、地方保護主義和對不同企業實行不平等待遇的執法觀念,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服務為本的執法觀,維護法制統一、保護平等競爭的執法觀,努力鏟除商業賄賂賴于生存的各種條件。
3、保障大建設,尋求服務經濟發展的最佳結合點。要保障經濟建設這一中心,單靠打擊不夠全面,單靠預防沒有力度,實踐證明必須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工作方針,才能有效遏制和減少商業賄賂犯罪,才能有效服務經濟發展主題。一要打擊。要集中力量查辦商業賄賂大案要案,嚴肅查辦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以及銀行信貸等方面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嚴肅查辦國家工作人員阻礙、影響招商引資、外來投資的商業賄賂案件,以促進國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廉潔從政。二要預防。對于易發多發案的單位,要認真分析和總結發案的原因,研究發案規律,查找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易發犯罪的漏洞,幫助其改章建制,堵塞漏洞,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實效。另外,要充分利用檢察機關掌握的豐富的法律資源,主動為各單位和企業服務,堅持定期送法,運用典型案件,以案釋法,提高干部職工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切實增強各單位和企業人員的法律觀念,促進依法生產經營及自我保護能力,使之成為懂法、守法的經營者。再者,要創新預防機制,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不僅要從國家工作人員方面進行預防,也要從行賄人方面進行預防。因為行賄與受賄之間是一種互為因果關系,兩種犯罪相互滋生,行賄人往往是賄賂犯罪產生的“助推器”。給行賄人打好“預防針”,預防其再次實施行賄行為,是遏制和減少賄賂犯罪的手段之一。如去年初我縣檢察機關推行《對行賄人警示談話制度》以來,在所查辦的商業賄賂案件中,對8名依法可以免除刑事處罰的行賄人進行警示談話,并責成其做出承諾,收到了預期效果。同時要建立和發揮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積極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努力從源頭上防治商業賄賂,運用法律和經濟手段防范市場經濟活動中賄賂犯罪的發生,以促進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與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職能的銜接,促進監管力量的整合,增強防控商業賄賂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