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生貴 ]——(2008-2-20) / 已閱14270次
成熟律師的顯著標志
張生貴
人的一生將發生的許多事情中,法律因素在很早很早以前就有著潛移默化的滲透,過去沒有法律或者法律無用的時光正在越來越快地離我們遠去,國人也象西方人一樣拍響胸脯說“有事跟我的律師談”的時光已經走近,人們每時每刻都離不開的法律生活飛速襲來,說明我國的法律服務市場日趨高智能化。
法律事務需求者對律師服務者的標準越來越嚴格,更加促成法律服務市場競爭的白熱化。從業內來看,持有律師執照早已不再象剛入行時刻的激動,律師們更多考慮的是如何適應市場以及如何成為一個經驗豐富的律師,這個問題令執業值得長效關注。當事人遇到涉法問題總是希望找到高水平的律師,怎樣的律師才是合適的律師,這的確應當費些時間考量,目前雖說律師的作用并不立竿見影,但成熟律師有著侍法呼吶的一面,律師對個案的服務正鋪就著事半功倍效用的征途,如同成熟醫生一樣藥到病除。律師業特特殊性說明律師市場沒有試驗田,成熟的經驗和能力是客戶依賴的基礎,除此以外即便有了些許業務也會在不聲不響中流失。律師和律師業已有許多鮮明和重大的特點開始表露。
我想說律師不僅僅是一門技術,也不僅僅是一種知識,律師應當有更多功能的發揮,理應成為釋疑解難法務的高能綜合體,一個重法學派整合的團體,從一種隨起的工具躍為助推社會的動力,為法治的明天做著更多、更好、更高、更快的奉獻。
就目前律師的法律服務還只停留在表層,未深及骨里。角色之中有事務型或工匠型或治國安邦助推型,何種型面令律師們長期以來研修不停。由于我國律師執業市場的準入條件還相對較低,通過司法資格考試即可從事律師,沒有別的限制性條件,門檻底才會置律師業整體抗御風險能力有限,眾多律師報以此業裹納肌腹,正所謂身窮志短,執業初期一般難以適應市場需求,高成本低產出或厚積薄發無疑增加了律師執業標準的模糊狀態,也令民眾對律師真正的作用把持不準。
公眾為解決實際法律問題對律師期冀高標準,但律師群中有著不同回應,律師迫于壓力而將更多時間花費在尋求案源上,充電磨刀的有效工夫少了,逐漸進入素質退化循環期,跌跌撞撞地盲從服務,大都意識不到手中掌握的潛能,給新入行律師背負了更重的危恐感。
律師的執業模式還堅持著各自為戰的狀態,律師既要找活又要干活,既要考慮適應市場,又要顧及執業水平的提高,很難同步化效應,如果不做改觀只講急功近利,拿來就作的主義同樣會極大地挫傷律師從業積極性,造成律師業的整體不穩,長此以往使公眾日漸失缺對律師的信任度。律師作為法學派團體,還缺少經典化宣傳和前瞻性普及,自然而然地直接放在社會大背景下過濾,極易產生空前疑迷,隨時隨地面臨重組和切割。律師用以吃飯工具的法律是軟的,法事的社會性往往熏蒸著律師的思緒,擊蕩職業者顫抖不定隨時變異,眾律師們在潺潺巍巍中固化著各自向往的職業。
律師業其實是一種很高尚的職業,律師以宣傳法律、維護民權、推進民主為已任,因此更是受到社會公眾無比尊崇,也才能引得各路高手報一腔熱血紛紛擠進這支隊伍,但近幾年律師整體形象受到不斷指責,問題究竟出在那里,有沒有肅整的辦法,值得有仕之士們深深思考。如何提高素質來滿足社會需求是我們首要急需解決的,功夫究竟該下在哪兒才能湊效,是規范市場還是順應市場。法律服務市場的開放性,律師執業范圍的開放性,需要成熟律師進行規范。
筆者在這里擬化一個標準,一個成熟律師的標準,認同成熟律師是決定法律服務市場的關鍵,承辦案件的律師是否成熟即影響著律師行業的遞進度,又提升著社會公眾的期望值。成熟律師是走向成功律師的前奏,成功律師是成熟律師的高端境界。
什么是成熟律師,其標志有哪些,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可能會有完全不統一答案,但從律師的本質及律師業整體功能,至少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現顯,在此提出來對律師掌握辦案的科學性,提高律師質量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有思維、有志向,有牢靠的法律思想,有為法律而獻身的精神,對待客戶靠真誠、報真心,以善待自己一樣做為,以化解矛盾普及法律為己任,以推行民主進程為終極目的。
二、成熟律師有著超出強人的能量注入事業,充滿著極其豐富的想象力和創造力,能找到沒人注意的處事格局,用法律標準和框架聯系和建立涉法事務,練就驚人的見解和超群的能力,能把客戶領到法律亮處。成熟律師還有著奇特的適法捷徑,以和諧大局考量問題,用長遠心態和整體眼光綜合看待每件事務,不以收費高低為好惡,把每項事務都看成大要案件,在每件業務中均投入全身心精力,從中清析地發現問題的癥結,用成熟的養料化解糾紛,培育引人目光的技能。
三、成熟律師具有迥然不同的知識結構和經驗積累,常常會把個人豐富的經歷同職業經歷巧妙串到一起,從中建樹非常思維和法律權威,注入新穎別具的方法解決法律疑難。律師的經驗是在很長的時間內逐漸形成和產生的,而且往往是在個人意識的狀態下發展起來的,每一次的案件都伴有辯別真理標準的重大變化,而這些影響了我們辦理案件法律服務的類型,成熟律師從一件件一撞撞法律事務中得到感悟,不再想信權利至高無上,并準備同權利爭斗,人們不會很輕易地完全地擺脫他們對權威的依賴,資質證書或者文憑也不再是金牌。當新的問題出現時,越來越想求助于專業的法律人士,各個領域里出現的權威代表越來越窄,律師真心輸出這樣一個觀念,全能的權威只有法律,從業務中培養法感情和對法的尊崇。
四、成熟律師不唯上、不唯書、不唯權;有能力、有方法、有氣度;有責任感,有靈感,有價值觀;有氣質、固品質、強素質;成熟律師能從實際情況出發以客觀性和現實性為主線,從解決案件矛盾和問題入手,尊重客觀,尊重證據,尊重法律,任何時候都把重點放在法律中。處理法律業務時能提供多向性方法,縱向連動縱深到位,逆向連動反向思考,善于從若干個不同方向探求認識案件和解決問題,提出多種設想多種方案,擴大余地,靈活變換案件處理的方法,從新思路中尋求最優答案,保障問題最佳解決。成熟律師明確處理問題地系統性和整體性,糾紛的發生從起訴到辯論這個全過程是為一個目的、圍繞一個中心而進行的,具有高度系統性和整體性,從系統和整體出發,成熟律師承辦案件不僅有自己自成一體的過程,而且還有貫穿始終、目的明確的思維過程。從參與非訴訟來看,律師承接業務也同樣具有系統性和整體性,律師的整體性表現為有自己一整套想法和完整的構想,并為此安排適當的步驟和方法,以達到非訴目的。律師的方式不同但必須統一在思維的整體中,處理好部分與局部,全局之間和整體之間的關系。律師沒有一套成形的方案和內容可供參照,尤其是訴訟業務,雙方都會有律師參與,雖有各異的觀點和方法,但內心動因須站立在法律理念的同一個園點,否則,律師對陣就成為毫無意義的口水之戰。律師服務中沒有一項值得效仿的成熟經驗,律師各自為戰形成五花八門的經驗和技能,成熟律師都有一套約定俗成的標志性特征,具備較高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突出能力,其觀察、分析、判斷、思考、決策的能力強;經過系統有效的專業化訓練,思維方法不斷更新。
五、成熟律師能在艱苦的求索中日積月累,產生自己的認識飛躍,在具體實踐中成熟律師會注意到承辦業務的計劃過程、操作過程、知識獲取過程,并對各個過程整合重組,形成概念化的東西,指導后續業務,并向新的高度和更高層次躍進。
成熟律師辦案有積極性和主動性,始終不忘從工作目標、興趣中發源堅強的意和增進智力,強化認識和改造世界的條件和能力。成熟律師把傳遞法律當成永恒的話題,以語言表達活動為基線和特征進行著法律的思維和實踐,從中形成規律和獨道方法,把法律言辭當成思維物質的外殼,利用特殊場合下特殊的表達造就成熟律師具有的特殊形式和規律。
六、成熟律師深深知道辦案是高度復雜多變的活動,令事務主體和法律受體在經歷強烈心理考驗和激烈對應中感悟法律活力。
人們各自的地位、職責、利益、認識角度不同,發表的意見分歧很大甚至完全相反,成熟律師能巧然遵循共同的規律和化解問題的方法來傳輸法律思想,把不同意見的爭論通過法律準繩達到統一認識,取得正確的結論,否定錯誤觀點,尋找事物本質。不聽任單方想法,不鉆進個案而跳不出糾紛圈子,不進行就事論事,不許諾包攬,否則難以分清焦點,找不準核心問題,影響糾紛解決。律師辦案的過程是對人對案有關的已有理性認識放在思維實踐中檢驗得到提高的過程,成熟律師往往從核實證據材料入手,查明事實真相,以合法合理為宗旨,有著辯法析理和案結事了的大局觀念,常常把視角放到擺事實講道理分析論證上,從本質上劃清正義與邪惡、真理與謬論、正確與錯誤,讓各方地位和利益在法律框架下達到重新構建。當事人基于利益對峙各自會表現出來強烈的情感,無論起訴辯論都會提出各自的要求和愿望,有愛憎和情感因素的參與,會影響終局的過早出現,成熟的律師視合法利益為先,潛移默化地說明法律,具備開拓性與創造性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承辦法律事務中能夠揭示案件本質特征和事物之間的規律,從司空見慣或完美無缺的訴爭中提出質辯,發表新的見解看法和意見,有建樹性解決問題的思路。
七、成熟律師有著對各項事務合理懷疑的因子,敢于對現行不合理的政策方針提出質疑,敢于對人們習以為常的社會活動和生產活動加以挑剔,充滿法律自信心,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不輕易改變自己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即使遇到傳統勢力的強壓也決不動搖。
能夠隨著案件處理變化而發展變化,能夠及時調整自己的觀點和方法,適應處于動態變化的案情。跳出常規思維,拓展現存思路,不過分重復前人過去已經進行的思維過程,將實踐中經常重復出現的情況和問題提練到一個高度,把目光重心放在前衛。不滿足于現狀和已有的知識經驗,努力探索客觀世界中尚未認知的規律,以此解決實踐中不斷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為律師實踐活動提供和開辟新領域新天地。
八、成熟律師具備超強的靈活應變能力,緊緊跟蹤不斷變化發展的動態社會,不局限于某種固定的模式和方法,不作簡單推論,用有限推導無限、用過去推導未來、動中思動以變應變,獨立于別人的思維框架,獨立于自己以往的思維框架,靈活多變,做到因人、因案、因時、因事而異,解決由面到點的轉移,用知慧進行勞動,用大腦來解決糾紛。實踐證明古往今來的成功者既不是那些最勤奮的人,也不是法律知識最淵博的,而是一些有頭腦的人,正所謂成熟的人,明白如何去思考,如何去分析案件,如何尋求解決方法。
九、智慧能力上上、知識文憑次之。當事人對律師辦案技能的理解進入一個誤區,認為是法律知識的多少和文憑的高低,以為法律知識和高文憑是掌握辦案技能的全部,忽略了對律師智慧開發的理解,所以有不少律師的宣傳材料中首要提寫高文憑以應然當事人。其實律師辦案的核心是思維而不是知識,更不是學歷或文憑。律師是解決問題的高手,不是打官司的高手,不是演講比賽高手,律師最寶貴的是誠信化解矛盾的水平。
隨著信息時代的普及,查詢法律不再成為難事,律師缺少的不是法律條文,而缺乏的是駕馭法律與案件事實融合的智慧,案件取勝的焦點不再是比誰法律知識的多少和文憑的高低,而是對法律運用的精深,在多意圖、多線條的交叉思維中尋覓靈活豐富的創造力。例如律師在辦理訴訟案件中,面對指控嚴密或刺激被告人或辯護人的起訴,律師激烈而成功的辯護可能刺激到公訴人,各方充分論述又可有刺激到一些參與人,他們或存有孤立無援的心理,或有強化勝訴的信心,在交叉語言中這種心理上的互感性難以避免,成熟律師能夠且具備分析這種刺激的能力,認為如果是正常的積極的,能引起良性循環就可堅持,如果認為是消極的能引起惡性循環的,則要離除和防范。從容表達意見,沉著反駁,有條不紊,靠事實根據和法律準繩,不激動不感情用事,智慧勝人,傳達改變一個人的思維方法要遠比改變一個人的思維內容更為有效的實踐性道理。
十、成熟律師的取勝之道在于消滅不公平和不公正。訴訟只是圍繞著法律真理展開的一場微妙的戰斗,當更多的人們都以思想、文化和財富有關的東西為基礎時,我們為什么還要有法律信仰,這個問題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人們對不同的法律真理都會給予不同的砝碼,如果發生變化就會影響人們對法律的決策。在從前變化相對較小的社會里,律師只所以受到尊敬,那并不是因為他們懂得法律,而是因為他們懂得用法律的精神處理社會事務,當律師的法律方法出現時,那是用法律和公平的雙手開避以前從未有過的正義。鑒于今天變化速度的加快,大量的知識已經逐日過時,法律不可能再助人們騰達,法律讓精英階層或者任何人操縱一致的意見變得越來越難,異樣的人們正通過或經濟或財力或命令或武力來實行著所謂的正義,成熟律師將在這里不改法律初衷,不人云亦云,頂法律不放松,相信隨著社會變化速度的加快,引發許多人們對法律的增需,權利思想的侵入只是暫時影響著對法律觀的看法和信念,法律面前權力或其他觀念終究要失去理性。比如我們試著和一位行政官員談談讓他放棄權利,或是讓老板采納你的新主意,不管你的主意有多新穎,如果沒有法律理性的敬告你的主意就一文不值,公司失敗、債務清算和官員丑聞,所有這些問題減小了個人權威,加劇了法律權威。如律師代表患者向醫生提出質問,律師在民告官行政案件中與政府權力對抗挑戰權威,成熟的律師和有準備的律師們獲勝的幾率越來越高,我們正需要用法律手段減輕我們對風險的恐懼心理。訴訟中對審者的自由度也正在不斷受到挑戰,而且隨著新知識的獲得不斷修復,未來將越加取決于用法律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