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碧波 ]——(2008-4-28) / 已閱9609次
突出基層特色,繁榮檢察文化
檢察文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組成部分,是檢察機關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過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它伴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的發展而不斷豐富完善。它的繁榮和發展,對于推動檢察事業的創新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于基層檢察院如何繁榮檢察文化,筆者膚淺探討如下。
一、檢察文化的含義和作用
(一)檢察文化的含義
在理解檢察文化之前,我們首先必須弄清楚什么叫文化?德國社會學家赫斯科維茨認為,文化是一切人工創造的環境,也就是說,除了自然原生態之外,所有由人添加上去的東西都可以稱為文化。雄偉的建筑、美妙的音樂、深奧的哲學是文化;健全的社會法制、完善的社會保障、規范的社會秩序也屬于文化的范疇。可以說,文化是人類創造的,經過歷史檢驗沉淀下來的一切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那么,什么是檢察文化呢?在現實生活中一談到檢察文化,人們往往容易把它與唱歌、下棋、書畫、打球等文體活動等同起來,這是狹義的理解。我們所說的檢察文化是隨著檢察事業的發展而產生的新概念。從廣義上講,它是指檢察官在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的過程中形成的價值觀念、思維模式、道德準則、精神風范等一系列抽象的精神成果,乃至于包括信息化建設等科技強檢內容在內的檢察機關物質建設成果。簡單地說,檢察文化是檢察機關在檢察實踐中創造的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乃至物質文化的總和。
(二)檢察文化的作用
檢察文化在加強檢察隊伍建設,促進檢察工作方面所發揮的獨特作用:
(一)導向作用。檢察文化所崇尚的就是廣大檢察人員所追求的,所以它能夠對檢察隊伍起導向作用,使之符合檢察機關的宗旨和職能。檢察文化通過對檢察干警執法理念、價值觀念、行為模式的引導,能夠使檢察干警站在更高的層次上認知檢察工作的實質與發展前景,更有效地把檢察干警的思想統一到檢察工作所確立地總體目標上來,實現檢察干警自身價值與檢察隊伍整體價值的融合統一,并自覺為實現這一目標而努力工作。
(二)凝聚作用。檢察文化成為全體檢察干警的共同行為準則后,它就會成為增強隊伍凝聚力、鼓舞士氣的黏合劑,能將檢察機關的各項職能以及每位干警的思想意識統一起來,從檢察干警的認識、期望、信念等各個方面進行整合溝通,使全體檢察干警產生強烈的歸屬感、自豪感,努力發揮自己的聰明才干,形成一個積極向上、團結協作、榮辱與共的有機整體,去追求共同的目標和價值,從而全面發揮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
(三)激勵作用。檢察文化把尊重人作為中心內容,崇尚以人為本,進而會在檢察人員內心產生一種高昂情緒和奮發進取精神。它不是靠外在的推動,而是一種內在的引導;它不是被動消極地滿足人們對實現自身價值的心理需求,而是通過檢察文化潛移默化地培養,以一種崇高的精神力量滿足干警們的精神需要,使檢察干警奮發向上,從內心深處自覺產生為檢察事業拼搏、奉獻的精神。
(四)規范作用。檢察文化對檢察干警的思想、心理和行為具有規范作用,這種規范作用來源于檢察機關內部的文化氛圍、行為準則、道德規范等無形的精神力量。檢察機關通過營造一流的環境,建立規范高效的工作秩序,制訂執法標準、行為標準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建設良好的團隊作風和群體意識,達到規范檢察干警的目的。
(五)輻射作用。檢察文化通過美化外在環境,營造文化氛圍,培育檢察干警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塑造美麗的心靈,樹立公正執法理念,造就符合時代要求的檢察干警,樹立檢察機關良好的形象。它對社會產生一定的輻射作用,可以使社會公眾對檢察機關增進了解,產生親和力,推動社會主義法治進程,促進整個社會大文化的發展。
二、檢察文化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在檢察文化建設的實踐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一)缺乏正確認識。 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張耕在去年11月底廣州舉辦的全國檢察機關文化建設巡禮上指出:“簡單認為檢察文化建設就是說說唱唱、蹦蹦跳跳,與業務工作脫節,是對檢察文化內涵表層化的理解。”當前,部分檢察院和檢察干警由于對檢察文化內涵的認識還不夠全面、準確,對檢察文化作用的理解還不夠深入到位,認為開展檢察文化活動是對正常工作秩序的沖擊,是不務正業;也有一些人認為把有限的資金用在美化機關環境、建設文化活動設施、開展檢察文化活動是浪費,是形象工程等。
(二)缺少精神內涵。 在檢察文化當中,物質文化只是檢察文化的載體,精神文化才是檢察文化的核心內涵。檢察機關的物質文化建設的目的是為檢察文化建設提供基礎,并使它成為承擔精神文化的載體,物質文化的建設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但是,有的檢察院甚至把檢察文化建設的意義等同于機關環境的美化和豐富檢察干警的業余生活,一味強調發展機關環境和娛樂文化,離開了檢察機關的精神文化建設,這樣,單純的物質文化建設就失去人文化建設的意義。
(三)開展形式單一。 有的檢察院把檢察文化建設附屬于工作安排和人事管理,著重強調導向作用、凝聚作用、激勵作用以及改善工作、生活、學習條件的物質作用,只把檢察文化建設看作是法律監督活動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有的檢察院把檢察文化建設等同于對檢察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業務學習和業務活動的開展,并沒有把檢察文化建設放在整體檢察文化建設的大背景下來實施,有的把檢察文化建設與檢察干警在年齡結構、文化背景、心理因素、業務能力、思想認識、政治素養等方面割裂開來,限制了檢察文化作用的發揮。
(四)特色不夠明顯。 檢察文化既有共性一面,也應有其鮮明的個性,這正是檢察文化具有無限的生命力,對檢察干警具有巨大的號召力、感召力的根源所在。對于各級檢察機關,其檢察文化建設應該具有自身鮮明的地方特色。但是,在實際中,部分檢察院在推進檢察文化建設,尤其是促進檢察文化理念的形成中,尚未注重體現各自檢察院、檢察干警的自身特點、歷史淵源和發展趨勢,而是趨于一般化,個性不明顯,這不利于創造以人為本的人文氛圍,不利于激勵全體干警努力工作,更不利于提高檢察機關和檢察干警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
三、檢察文化的繁榮
在全國檢察機關文化建設巡禮上,張耕副檢察長提出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指導,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把檢察文化建設的重點放在基層,尊重廣大基層檢察人員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弘揚和諧文化,創新文化載體和機制,加強領導,加大投入,為檢察文化建設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和物質保障。筆者認為,基層檢察院要著力在物質文化、行為文化、理念文化、素養文化上繁榮檢察文化。
(一)圍繞后勤保障,著力繁榮檢察物質文化。檢察物質文化是司法理念的一種外在的物質表現,是社會公眾可以直接通過感官感受的具體實物,其所表達的意義或象征能夠凸顯檢察機關的莊重、尊嚴與神圣,體現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權威性、獨立性和便民性。它包括檢察機關的場地、建筑、設施、裝備、制式服裝,以及檢察人員工作、學習、生活的環境。辦公大樓是向社會公眾展示檢察文化的重要窗口,所以在選址規劃和建設過程中要規模適宜、經濟實用,在外觀上體現出莊嚴、大方和尊崇,要用多種形式體現出檢察機關的職業特征,辦公室、執法標志性設施、榮譽陳列室都要體現莊嚴、肅穆、整潔、高雅,積極營造具有現代氣息、法律監督工作的特有氛圍。同時,要大力開展科技強檢工作,加強信息化建設,運用高科技服務檢察工作,實現辦公自動化、辦案現代化。
(二)圍繞形象塑造,著力繁榮檢察行為文化。檢察機關是行使法律監督權力的國家機關,檢察干警是直接行使法律監督權的國家工作人員。因此,檢察干警需要有良好的外在形象。要注重規范個人的儀表、言談、舉止、交往,從整潔穿戴、誠摯微笑、講求時效、熱心助人、客氣待人等點滴小事做起,養成符合檢察機關職業特點的行為習慣。要加強對業余生活的約束和自律,注重執法形象,嚴格按照檢察機關管理規章制度及行為規范的要求去做,做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令行禁止。要積極創造條件,規劃建設各種文化設施,適時組織開展干警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在內容和形式上要有思想性、知識性、娛樂性、實踐性,兼顧學習與情趣、知識與娛樂、活動與休閑,既豐富干警的業余生活,又提高干警的實踐創新能力。
(三)圍繞思想教育,著力繁榮檢察理念文化。檢察法治理念文化,是檢察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靈魂與核心。它追求的是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文化,達到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檢察隊伍。要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思想教育活動,使檢察干警牢固樹立法律至上的思想觀念和思維方式,把法律作為評判一切個人、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行為的根本標準,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檢察權,不為情所困、不為利所動,維護法律的權威,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程;自覺堅持把維護和實現公平正義作為重要追求,增強訴訟程序意識、訴訟時效意識、效率責任意識,嚴守辦案時限,縮短辦案周期,降低訴訟成本,提高辦案效率,增強執法效果,以公正司法促進社會和諧;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增強接受黨對檢察工作領導的堅定性,自覺地把檢察工作放在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深刻認識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對檢察工作的要求,努力找準服務大局的切入點和著力點,積極探索服務大局的具體途徑和辦法,不斷加大法律監督力度,增強服務大局的效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四)圍繞司法公正,著力繁榮檢察素養文化。檢察干警的素質如何,對是非的評判、法律的理解和適用關系極大,直接影響到法律監督的質量和司法公正。實踐中,我們要堅持“穩定現有人才,引進急需人才,借用外地人才,培養后備人才”的工作思路,要注重培養檢察干警的人品,重視每位檢察干警的道德修養建設,使其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勤政為民,廉潔奉公,使其真正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要注重提高檢察干警的專業素質,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崗位練兵、技能競賽等活動,選送業務骨干參加各類培訓,著力提高檢察干警的業務能力,把檢察干警職業素養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從而實現“人才助檢”、“人才興檢”、“人才強檢”。
檢察文化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而繁榮檢察文化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須通過全體檢察干警長期不懈的努力,不斷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一步一步地完善。更重要的是,我們首先必須從組織上、思想上、行為上和檢察文化接軌,自覺摒棄種種不良習氣和作風,以自己的檢察實踐來豐富和繁榮檢察文化,進而來推動檢察工作的全面發展。(廣東省五華縣人民檢察院 張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