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紹明 ]——(2008-7-1) / 已閱11989次
寧夏律協選舉打了誰的耳光?
張紹明
據《濟南日報》6月24日報道,寧夏律師協會換屆選舉,要從13名候選人中差額選出11名常務理事。結果,由于個別領導重點安排的人選落選,大會主席團宣布選舉作廢,要求重新投票。
精通法律的律師們,要看領導的眼色行事,這不免讓人感到遺憾。
其實,律師不用領導開工資,大可不必看領導的眼色,個中原因不外乎,一、律協破官當不了飯吃,不必較真與領導過意不去;二、社會上選舉走過場是潛規則,律師不愿意揭穿這件“皇帝的新衣”。
律師是最敢“較真”的群體,能夠進入律協作為理事人選的律師更是如此,這些精英律師對待自己的權益如此麻木,當事人能指望他們與法官較真么,今天能夠看官員的眼色,明天不會看法院的眼色,這是這次律協選舉打在律師臉上第一記耳光。
律師是法律的捍衛者。律協自治是律師法規定的權利,可惜這些權利寫在紙上多年,律師有能力與之抗爭,但除了部分律師放棄投票拂袖而去之外,大部分律師們違心地順從了領導的意愿。他們缺乏的不是法律技能,而是反抗潛規則的勇氣,這是這次律協選舉打在律師臉上第二記耳光。
律師應該成為推進民主,維護法律正義的中堅力量,在這次律協選舉中看不到,看到的只是一批凡夫俗子。在法庭上滔滔不絕的律師們,在實際生活中與普通人毫無二致,他們精通法律卻作出了法盲才會作出的選擇。這是這次律協選舉打在律師臉上第三記耳光。
寧夏律協選舉風波本可成為民主訓練的樣本,要知道,因為反對選舉不公而申請法院裁決,這在中國民主發展的歷史上,才是真正有意義的事情。遺憾的是,沒有哪位律師拿起了法律的武器。
我們太習慣別人替我們指定管理者和看守人,從小學班長由老師指定到工會主席上級指派,律協是律師交錢養活的組織,行事一下管理權,對于寧夏律協這樣的小范圍選舉,則是非常適合的。向某些社會“潛規則”挑戰,有時候形同于挑戰風車的堂吉訶德。但事實上,我們現在太多所謂的精英們,遠不比荒誕不經的堂吉訶德更有責任感。
民主要靠法治來約束。但現實卻是,連利益受損的律師們都放棄了使用法律武器。操縱選舉的人便感覺不到約束,法律在他們眼里遠遠不如“人緣”來得干脆。
民主是個好東西,寧夏律師等的很久,全國的律師也等了很久,可與會的哪幾位卻一腳把他踢到天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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