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2718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釋解(法律法規釋義系列)
- 作者:馬懷德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3年9月
- 入庫時間:2003-10-11
- 定價:18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目 錄
行政許可法再造現代法治政府(代序言) …………………(1)
第一章 總 則………………………一…………………(1)
第一條 【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據】 ……………………(1)
第二條 【行政許可含義】 ……………………………(10)
第三條 【行政許可適用范圍】 ………………………(17)
第四條 【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合法原則】 …………(20)
第五條 【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公開、公平、
公正原則】 …………………………………(24)
第六條 【實施行政許可便民原則】 …………………(33)
第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陳述權、
申辯權和救濟權】 …………………………(38)
第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信賴保護
原則】 ………………………………………(44)
第九條 【行政許可的轉讓】 …………………………(49)
第十條 【行政許可的監督】 …………………………(50)
第二章行政許可的設定……………………………………(52)
第十一條 【設定行政許可遵循的原則】 ……………(52)
第十二條 【行政許可事項】 …………………………(57)
第十三條 【行政許可事項的排除】 …………………(65)
第十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設定行政許可】 ………(70)
第十五條 【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設定
行政許可】 ……………………………(73)
第十六條 【對實施行政許可作出具體規定】 ………(76)
第十七條 【其他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
許可】 ……………………………………(79)
第十八條 【設定行政許可時必須同時明確的事
項】 ………………………………………(82)
第十九條 【設定行政許可必須聽取意見和向制
定機關匯報情況】 ………………………(86)
第二十條 【對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進行評價】 ……(88)
第二十一條 【省級政府可以請求停止實施行政
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 ………………(91)
第三章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95)
第二十二條 【行政許可實施主體】 …………………(96)
第二十三條 【行政許可的授權實施】 ………………(98)
第二十四條 【行政許可的委托實施】………………(102)
第二十五條 【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109)
第二十六條 【行政許可的統一辦理】……………(113)
第二十七條 【行政許可辦理過程中的紀律要求】
…………………………………………(118)
第二十八條 【特定設備等檢驗、檢測、檢疫的
實施】…………………………………(122)
第四章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125)
第一節 申請與受理………………………………………(125)
第二十九條 【行政許可的申請】……………………(126)
第三十條 【行政機關的公示義務】…………………(128)
第三十一條 【申請人的義務】………………………(130)
第三十二條 【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的處理】
…………………………………………(1132)
第三十三條 【行政機關推行電子政務實施行政
許可】…………………………………(137)
第二節 審查與決定………………………………………(137)
第三十四條 【行政機關審查申請材料】……………(138)
第三十五條 【多層級行政機關審查申請材料】……(140)
第三十六條 【關系他人利益的行政許可申請審
查】……………………………………(142)
第三十七條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期
限要求】………………………………(144)
第三十八條 【行政機關準予行政許可的條件、
標準和形式以及不予行政許可時
須履行的義務】………………………(146)
第三十九條 【行政機關向申請人頒發行政許可
證件】…………………………………(149)
第四十條 【行政機關準予行政許可的公開義務】
………………………………………(152)
第四十一條 【行政許可的效力范圍】………………(155)
笫三節 期 限…………………………………………(157)
第四十二條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一般期限】……(157)
第四十三條 【多層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時
下級機關的審查期限】………………(160)
第四十四條 【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或者加
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的期限】
………………………………………(162)
第四十五條 【期限計算中的除外事項】…………(163)
第四節 聽 證…………………………………………(164)
第四十六條 【行政機關主動舉行聽證的事項】……(166)
四十七條 【行政機關應申請舉行聽證的事
項】 ……………………………………(170)
第四十八條 【聽證程序規則】………………………(173)
第五節 變更與延續………………………………………(180)
第四十九條 【變更行政許可的程序】………………(181)
第五十條 【延續行政許可的程序】…………………(182)
第六節 特別規定…………………………………………(186)
第五十一條 【實施行政許可中特別規定與普通
規定之間的關系】…………………(186)
第五十二條 【國務院實施行政許可的程序】………(188)
第五十三條 【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作出行政
許可決定的程序】……………………(189)
第五十四條 【通過考試、考核等方式作出行政
許可決定的程序】……………………(195)
第五十五條 【通過檢驗、檢測、檢疫作出行政
許可決定的程序】……………………(198)
第五十六條 【企業或者其他組織設立過程中需
要確定主體資格的行政許可的
程序】…………………………………(200)
第五十七條 【有數量限制行政許可決定的程序】
………………………………………(201)
第五章行政許可的費用……………………………………(203)
第五十八條 【實施行政許可和對行政許可事項
監督檢查的費用解決】………………(204)
第五十九條 【依法收費需遵循的原則和所收費
用的處理】……………………………(208)
第六章監督檢查……………………………………………(214)
第六十條 【行政機關系統內部對實施行政許可的
監督】……………………………………(214)
第六十一條 【行政機關對被許可人從事許可事
項情況的監督檢查】…………………(218)
第六十二條 【行政機關對被許可人生產經營的
產品等進行監督檢查的方式】………(226).
第六十三條 【行政機關實施監督檢查時應遵守
的義務】………………………………(230)
第六十四條 【被許可人在外地從事行政許可事
項活動的監督檢查】…………………(233)
第六十五條 【個人和組織對違法從事行政許可
事項活動的舉報權】…………………(235)
第六十六條 【被許可人未履行開發利用自然資源
義務和利用公共資源義務的監督】
…………………………………………(236)
第六十七條 【從事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
業的被許可人的義務及其監督】……(237)
第六十八條 【對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
等設備、設施的監督檢查】…………(240)
第六十九條 【行政許可的撤銷】……………………(243)
第七十條 【行政許可的注銷】………………………(248)
第七章法律責任……………………………………………(251)
第七十一條 【違法設定行政許可的法律責任】……(253)
第七十二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
行實施行政許可中有關義務的法
律責任】………………………………(257)
第七十三條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辦理行政許可、
實施監督檢查時受賄的法律責任】
…………………………………………(261)
第七十四條 【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法
律責任】………………………………(262)
第七十五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違法收費
和擅自處理收費】……………………(265)
第七十六條 【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給當
事人造成損失的賠償】………………(268)
第七十七條 【行政機關不履行監督職責的法律
責任】…………………………………(269)
第七十八條 【申請行政許可時隱瞞情況或者提。
供虛假材料的法律責任】……………(270)
第七十九條 【申請人以欺騙、賄賂手段取得行
政許可的法律責任】…………………(271)
第八十條 【被許可人不依法從事行政許可事項
活動的法律責任】………………………(272)
第八十一條 【未經行政許可擅自從事應當取得
行政許可活動的法律責任】…………(274)
第八章附 則……………………………………………(276)
第八十三條 【實施行政許可期限的計算】…………(276)
第八十三條 【本法生效時間和溯及力】……………(277)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280)
(200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