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4667
- 書名:最新老年人權益保護疑難案例解析
- 作者:周信 宋才發
- 出版社:南海出版
- 出版時間:2006年5月
- 入庫時間:2006-7-7
- 定價:23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I婚姻權益保護
子女干涉父母黃昏戀,老年人應當如何維權001
因重婚而被訴離婚,應否賠償無過錯方損失/002
老年夫妻感情不和,能否拒絕履行扶助義務/004
老年人草率再婚,能否解除婚姻關系/006
老年人再婚前對財產有約定,離婚時應當如何分配/007
哥哥曾患精神分裂癥結婚生子,弟弟能否主張哥哥婚姻無效/008
再婚前一方擁有的房屋所有權,離婚應當如何分配/011
一方以對方虐待老人為由起訴離婚,應否給予支持/012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出資成立公司,公司股權能否作為共同財
產進行分割/013
妻子迷戀跳舞,丈夫是否有權強加干涉/014
Ⅱ贍養權益保護
老年人再婚,一方子女應否贍養另一方/017
老年人同居,一方子女應否贍養另一方/019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是否應當對死者的父母盡贍養義務/020
子女私下簽訂贍養協議,是否有效021
女婿不贍養岳母,能否成為被告/023
女兒在世,外祖父母能否要求外孫子女贍養/025
精神贍養是否在贍養案件受理范圍內/026
子女聲明放棄繼承權,能否以此拒絕贍養老人/026
子女之間簽訂贍養義務轉讓協議,是否合法有效028
出嫁的女兒是否也有贍養義務/029
在老人有退休金的情況下,子女是否可以拒絕給付贍養費/030
繼父沒有完全履行撫養義務,繼子女能否拒絕贍養繼父/031
老人收養成年人,能否以養父身份要求養子履行贍養義務/033
婚前丈夫與他人簽訂贍養協議,丈夫死后妻子是否繼續履行/034
雙方長期一起生活并以母女相稱但未辦理收養手續,該收養
關系能否成立/035
已經解除收養關系,養女應否繼續履行贍養義務/037
養父母有親生子女,養子的贍養義務能否免除/039
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能否以此拒絕贍養父母/040
已經將兒子過繼給他人,能否要求其履行贍養義務/041
父親有過錯,是否可以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043
親生父母泄露被收養人的收養秘密,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044
將被收養人轉給他人收養,能否因生活需要將其領回/045
夫妻離異后,撫養子女一方因故未盡撫育義務,另一方能否
要求變更撫育關系/047
子女給付贍養費數額是否應該采用同一標準/049
Ⅲ繼承權益保護
危急情況下訂立口頭遺囑,病情好轉后是否繼續有效051
買斷工齡款是否可以按照遺產進行分配/054
孫子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是否可以與被繼承人的子女享有同
樣的繼承權056
繼子女的親生子女是否可以享有代位繼承權057
受遺贈人先于遺贈人死亡,其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繼承058
公民因醫療事故死亡,所得賠償金應當如何分割/059
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他人對被繼承人履行了贍養義務,是否可
以繼承遺產/060
一處房產兩次贈與,哪一次合法有效062
父親去世后,子女是否可以自動取得父親的股東資格/063
打印的遺囑是否合法有效064
老人生前訂立兩份遺囑,后立的自書遺囑能否撤銷先立的公證遺囑/066
協議中約定附條件供孩子上學,能否以此為據繼承財產/067
病人在病危狀態立下公證遺囑,是否合法有效069
債務人為害怕還債而自愿放棄繼承權,債權人能否行使撤銷權/071
夫妻立下共同遺囑后一方又重新設立,其效力如何認定/072
老人生前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在其死亡后法定繼承人能否
繼續主張074
再婚老人是否有權相互繼承配偶的遺產/075
妻子病重丈夫執筆的遺囑,是代書遺囑還是共同遺囑/076
享受過社會救濟的城市居民死亡后,是否應當從其遺產中扣
除救濟費/078
律師進行代書遺囑卻導致遺囑無效,應當如何承擔賠償責任/079
老人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子女能否繼承遺產/080
立遺囑人的配偶作為代書遺囑的見證人,該遺囑是否有效082
繼承人在遺產繼承后、遺產分割前死亡,應當適用代位繼承
還是轉繼承/083
私自篡改遺囑,是否導致喪失全部繼承權085
對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應當如何處理/086
Ⅳ民事權益保護
債務人放棄了對他人行使債權,債權人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權088
為多要賠償謊稱老人為逝者祖母,是否侵犯老人姓名權089
不堪鄰居的噪聲侵害,能否索要精神損害賠償/091
“120”急救車半路拋錨致使病人因延誤搶救時間而死亡,急
救中心是否承擔責任/093
處理共同財產,是否必須得到共有人的一致同意/094
攤主拒不返還老人遺忘的錢包,應當怎么處理/096
享受免票待遇乘車時受傷,公交公司應否賠償其損失/097
鄰居盡興玩樂影響老人生活,應當如何處理/098
受害人已過60周歲,其配偶的扶養費應否獲得賠償/099
孫子由母親撫養,祖父母是否享有探望權/100
兒子交通事故身亡,年老父母是否有權索要扶養費/101
經公證簽訂贈與合同的房屋,贈與人是否有權要求受贈人搬出房子/103
權利人死亡后,法院判決給付的第二次手術費、今后護理費
是否繼續給付/104
老人是否可以索要兒子離婚前撫養孫子女的一切費用/106
未明示藥品毒副作用而致人傷害,是否應對全部損失給予賠償/108
子女已經年滿18周歲,父母是否還需承擔其生活費和教育費/109
母親是否可以代理植物人兒子起訴離婚/110
種植樹木、建造廁所影響他人日常生活,是否應當依法拆除/112
沒有生活來源的成年子女致人損害,父母是否應當賠償/113
在商場買了假貨,應當怎樣索賠/114
V退休待遇權益保護
未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卻持續工作30年,是否享受退休金/117
與公司約定取得傷殘費用后不存在任何關系,屬于退職還是辭職/1 19
退休后被留任正常領取工資,是否還應該領取退休金/122
企業是否可以一次性結算退休人員的退休金/123
退休人員與重新聘用單位簽訂聘任合同,是否屬于勞動法調整范圍/124
退休返聘期間的研究成果,應當歸誰所有/127
為急于得到工作而被迫放棄權利,該承諾是否有效/128
退休后犯罪刑滿釋放,是否應該恢復退休金待遇129
Ⅵ養老保險權益保護
被保險人被丈夫殺害,被保險人父母能否作為受益人領取保險金/131
投保年齡虛填,能否得到保險金/132
保險公司未詢問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就填寫保單,被保險人
發生事故應否理賠/133
保險代理人違反委托合同,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應否承擔
賠償責任/135
投保人未填寫“健康狀況”一欄內容,是否構成欺詐/137
投保人重復保險,各保險人如何承擔賠償責任/140
Ⅶ刑事權益保護
長期謾罵老人,是否構成虐待罪/143
拒絕贍養老人致其自殺,是否構成犯罪/144
在家庭暴力犯罪中,如何認定虐待和故意傷害/146
沒有固定收入子女因犯罪被判處沒收財產,共同生活的父親
是否擔責/147
精神病兒子盜竊,父親銷售贓物是否構成犯罪/149
撿拾物品是否構成犯罪/150
偷盜孤寡老人的財物未達到數額較大,是否構成犯罪/152
遭到毆打時取出水果刀將他人扎死,是否構成正當防衛/153
破壞他人灌溉設施、踐踏他人莊稼,是否構成犯罪/156
附錄老年人維權簡明知識問答
1.老年人患精神病,應當由誰承擔監護責任/158
2.哪些人可以收養/158
3.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什么材料/158
4.在什么情形下,繼父母與繼子女會形成撫養關系/159
5.父母是否有權要求已成年另有住房的子女搬出去另住159
6.父母是否可以拒絕負擔孩子上大學的學費/159
7.兒女結婚,父母是否有義務提供物質幫助/159 ’
8.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致使老年人權益受到損害,構成犯罪
的應當怎樣處罰/160
9.對侮辱、誹謗、虐待老年人的行為應當怎樣處罰/160
lO.對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犯罪,應當怎樣處罰/160
11.對家庭成員故意毀壞老年人財物的犯罪,應當怎樣處罰/161
12.子女是否可以要求老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161
13.贍養人的配偶是否應當協助履行贍養義務/161
14.父母將財產贈給他人,子女是否可以不贍養父母/162
15.老年人打贍養官司,享有哪些特殊權利/162
16.遺產的概念及遺產所包含的內容/162
17.老年人處分生前遺產的方式有哪些/163
18.哪些遺產不可以繼承/163
19.提起繼承權訴訟的期限是多少/163
20.法定繼承的概念及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是怎樣規定的/163
21.哪些人是第一順序繼承人/164
22.哪些人是第二順序繼承人/164
23.繼承官司屬于哪個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轄/164
24.在繼承官司中,養老育幼的原則主要體現在哪些地方/164
25.公民個人收藏的珍貴文物是否屬于遺產/165
26.寡婦能否在繼承丈夫遺產后帶產改嫁/166
27.寡婦改嫁后,對已故丈夫的遺產是否還有繼承權/166
28.養老保險制度統一后養老金是否會降低166
29.企業被出售,應當如何領取養老金/167
30.企業破產后,應當如何領取養老金/167
31.參加養老保險統籌但戶籍不在參保地的,如何辦理養老保險關系/1s8
32.企業可否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168
33.養老金是否包括企業的福利/169
34養老金是否每年都能適當提高/169
35.退休人員走失后,怎么發放養老金/169
36.企業職工內退,是否還要繳納養老保險費/169
37.特殊工種職工養老金如何規定/169
38.企業無力繳費,能否領養老金/169
39.什么是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170
40.能否將養老保險統籌金列入破產財產分配/170
41·退休后因犯罪被判處徒刑,出獄后能否要求原單位繼續發給退休金/170
42.曾在邊遠地區服過兵役,養老待遇是否有優惠/170
43.當前保險市場中,有哪些類型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171
44.年輕時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有利,還是年老時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有利/171
45.在什么情況下,企業可為已離退休的職工建立補充保險/171
46.什么是法定的退休年齡/172
47.職工辦理退休時,如何核定出生日期/172
48.在參加國家機關工作以前參加的哪些工作,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172
49.工作人員參加哪些學習,可以計算為工作年限/172
50.工作人員退職或復員后參加工作,如何計算工齡/172
51.精簡退職的職工重又收回,其退職前和復職后的工齡可否合
并計算為連續工齡/173
52.職工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或勞動改造,經過甄別原處理
確屬不當予以平反的,其被錯誤處理的時間,可否計算為連
續工齡/173
53.國家對從事井下、高溫、高原、其他有毒有害工作人員的工 ‘
齡計算有什么規定/173
54.接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因年老體弱離崗退養,其離崗退養期間
的工齡可否連續計算/173
55.離休金是否按原工資發放/173
56·享受離休、退休待遇的革命傷殘軍人,其生活和醫療待遇有什么規定/173
57.原領取傷殘保健金的革命傷殘軍人死亡后,如何發給喪葬補助費/174
58.革命傷殘軍人是否享受與所在單位因公(工)傷殘職工相同
的生活福利待遇/174
59.國家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的革命傷
殘軍人(含離退休的傷殘軍人),傷口復發治療期間的工資
(離退休費)發放、工資(離退休費)調整和福利待遇問題
是如何規定的/174
60.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的革命傷殘軍
人,經組織批準,到外地醫療和安裝假肢的,其醫療、伙食、
住宿、交通等費用如何給予補助/174
61.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因公傷殘工作人員工作調動時,其傷殘
保健金由誰發給/174
62.自1986年7月1日起,軍隊干部、志愿兵、機關工作人員病
故的一次性撫恤金標準調整為多少/174
63.退休人員犧牲、病故的一次性撫恤金,如何計發/174
64.集體所有制事業單位人員因公犧牲、病故,一次性撫恤金標
準如何確定/174
65.機關、事業單位犧牲、病故人員的家屬是在職干部的,是否
發給一次性撫恤金/1 75
66.國家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的在職工作人員1993年工資制度改
革后死亡的,其一次性撫恤金基數有哪些/175
67.國家機關在職技術工人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后死亡的,其一
次性撫恤金基數有哪些/175
68.國家機關在職普通工人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后死亡的,其一
次性撫恤金基數有哪些/175
69.在事業單位工作1993年9月30日以前離休、退休,1993年工
資制度改革后死亡的,其一次性撫恤金基數包括哪些/175
70.在事業單位工作1993年9月30日以后離休、退休的人員死亡
后,其一次性撫恤金基數包括哪些/175
71.哪些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家屬享受定期撫恤金/175
72.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帶病回鄉的復員退伍軍人,因病治療
無力支付醫療費的,其醫療費如何處理/175
73.國家對不享受公費醫療的三等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問題
是如何規定的/176
74.國家對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
故軍人、現役軍人的家屬的醫療待遇問題是如何規定的/176
75.國家對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帶病回鄉的復員退伍軍人的醫
療待遇問題是如何規定的/176
76.革命傷殘軍人乘坐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和國內民航客
機,減收票價的比例是多少/176
77.國家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以后的遺屬生活困
難補助的原則是如何規定的/176
78.國家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以后的遺屬生活困
難補助的標準是如何規定的/176
79.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死亡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對象
包括哪些人員/176
80.機關、事業單位死亡工作人員的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如何給
予生活困難補助/177
81.享受40%救濟費的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其本人醫療費
用如何處理/177
82.享受40%救濟費的因工負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退職職工
的醫療費用,如何處理/177
8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如何給予撫恤/177
84.因戰致殘的具體范圍是哪些/177
85.因公致殘的具體范圍是哪些/177
86.享受精簡退職救濟費的條件,如何掌握/178
87.在什么情況下,失業人員不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仃8
88.申領失業保險金有哪些程序/178
89.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有哪些具體規定/178
90.失業保險金如何發放179
91.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什么條件/179
9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能否從失業保險基金
中給予一定補償/179
93.勞動者跨統籌地區轉移或者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如何接續/179
9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后,能否享受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79
95.對失業人員提供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的原因及其費用如何撥付/179
96.單位或者個人因失業保險事宜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生爭議,
應當如何依法處理/179
97.對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行為如何處罰/179
98.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80
99.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如何進行檢查和監督/180
100.城市困難居民如何申請保障金/180
101.如何辦理低保審批手續/180
102.如何確定低保保障金的發放額/180
103.什么情況下,不能批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80
104.哪些老人可以分享城市社會救濟/181
105.哪些老人可以分享五保供養/181
106.個人如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181
107.如何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181
108.基本醫療保險可支付的醫藥服務范圍有哪些/182
109.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如何規定的/182
110.對下崗職工的醫療保險問題如何解決/182
ll 1.基本醫療保險按什么原則支付藥品費用/182
112.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包括哪些費用/182
11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什么標準支付床位費/183
114.參保人員如何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183
115.參保人就醫有哪些規定183
116.參保人哪些行為屬于違規行為/183
117.轉診有哪些程序/183
118.參保后看病需要什么憑證/184
119.參保職工如果認為醫療費用過高,如何查閱和申訴/184
120.參保職工在就醫過程中如果發生醫療糾紛,應當如何處理/184
121.“處方藥”以及“非處方藥”的概余/184
122.什么是處方外配/184
123.參保人如何看門診/184
124.到定點零售藥店買藥報銷的方法以及可不可以用個人賬戶/185
125.不同等級的門診費用如何報銷/185
126.在門診看病用完了個人賬戶費用后,再看門診時怎么辦/185
127.慢性病有特殊報銷政策嗎/186
128.社會統籌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什么范圍內的醫療費用/186
129.在探親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是否報銷/186
參考書目/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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