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復在吾國近世思想史上地位顯赫,他通過“研究性”翻
譯,或者說“創造性”翻譯,向國人傳達了兩個重要觀念:一是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之進化論觀念;二是基于歷史而透視“法
的精神”之觀念。
近代以降,國人直面“三千年未有之變局”(李鴻章語),必
須“變法改制”,以“救亡圖存”,“自立、自新、自強”于世界民族
之林。凡此種種,絕非“故步自封”,亦非“數典忘祖”所能致。
嚴復深曉,變法改制之艱難,正在既需去其“舊染”,又需“擇其
所善者而存之”,事因直面內憂外患之窘境,人常易于“妄自尊
大”或者“妄自菲薄”。他因之而取“闊視遠想,統新故而視其
通,苞中外而計其全”之立場。
嚴復譯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為“法意”,表述確當而意蘊
尤為深邃法乃立法者之造物,探“法的精神”須洞察立法者之
“意圖”。孟德斯鳩經由“歷史”而究心各國之“法的精神”,絕無
意“非難任何國家已經建立了的東西,每個國家將在這本書里找
到自己的準則所以建立的理由。我們并且將自然地從那里得到
一個推論,就是只有那些十分幸福地生來就有天才洞察一個國
家的整個政制的人們,才配建議改制!鼻百t南宋葉適在其《習
學汜言》中論及先秦鄭國子產“鑄刑書”時說:“鄭人鑄刑書,叔
向譏之。子產于扶傾補壞之中,必欲翦裁次比,宜其做到變古之
處。先王之道,遂不可復。治道固不能與世推移,然亦當清凈寧
民,而使古意復存。”或許,嚴復正是取法葉適之意而釋孟德斯鳩
之著述。
一言以蔽之,世間萬事之機理,皆藏于春秋,故述往事,度今
朝,以思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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