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作為一項法律權利,它的發端可以追溯
到十九世紀。1890年,塞繆爾。沃倫(Samuel War-
ren)與路易斯.布蘭代斯(Louis Brandeis)提出了
隱私權的概念。從此,隱私權在美國逐步確立了自
己的法律地位。二十世紀中期《世界人權宣言》、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人權文件
明確了隱私權是一項基本人權。至此,隱私權咸為
世界各國法學界備受關注的話題。我國對隱私權的
關注和研究起步較晚,在法學理論和司法實踐中有
許多問題亟需澄清。本書論述的中心即是如何建構
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全書共分六個部分。
導論旨在介紹隱私權法律保護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以及研
究價值。
第一章的首要內容是確立隱私權的意涵。本章在歸納了隱私
權的各種理論的基礎上,提出隱私權的定義,即“個人為保護人
性尊嚴而對自己私人領域事務的自我決定權”,并從主體、范圍、
隱私利益和內容幾個方面探討了隱私權的內涵。通過分析進一步
得出,隱私權兼具自由權和人格權的雙重特征,具有獨特的法律
地位。
第二章確定了一個基本的前提:隱私權確有必要作為一種法
律權利而被保障。本章通過對隱私權的社會基礎和隱私權價值的
分析,闡述了隱私權需要法律保護的原因。在西方的理論和實踐
申,對隱私權的認同來源于自由主義的公私領域劃分。在現代社
會中,隱私權作為國家領域、市場領域和公共領域的對立面,捍
衛著私人領域。對隱私權的價值,德國是建立在人性尊嚴的基礎
之上;而美國強調的是自由主義傳統下的自主性,兩者雖然遵循
不同的路徑,但是人性尊嚴和自主性在“人”的基礎上統一起
來,都反映了現代人本主義的精神。因此,隱私權不僅是一種自
然權利,而且是體現客觀價值的基本權利。
第三章論述了隱私權保護的法律原則和方法。隱私權作為基
本權利,應當恪守權利行使的一般原則和界限,這也是隱私權法
律保護的基本內容。本書認為, “同意”原則體現了隱私權的內
涵,是隱私權保護和行使的一般原則; “公共利益”和“他人權
利”是對隱私權行使進行限制的理由;“合法性”和“非任意性”
是對隱私權行使進行限制的條件。隱私權行使的限制實質上是隱
私權與其他權利或者權力的沖突,這是隱私權法律保護問題的焦
點。利益衡量是解決權利(力)沖突的基本方法。利益衡量方法
首先是以“價值位階理論”進行基本的權衡;其次是在具體個案
的判斷中遵循“比例原則”。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就是一個權利
(力)沖突的利益衡量過程。
在前述討論的基礎上,第四章分析了隱私權與生命權、新聞
自由與國家監聽等三類基本權利(權力)的沖突,進一步論述了
隱私權的性質和法律保護的基本內容,探討了隱私權和其他權利
(力)發生沖突時具體的利益衡量因素,證實了隱私權法律保護
的過程是一個隱私權與個人其他權利、他人權利、其他組織權利
和國家權力不斷“博弈”、斗爭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隱私權
實現了法律的保護和價值的提升。
最后本書提出了中國隱私權法律保護的基本思路。隨著我國
do+國際人權公約后帶來的國家義務,我國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已
經迫在眉睫,應該通過吸收發達國家隱私權法律保護的經驗,建
立起我國隱私權的法律保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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