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分為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五個部分,每一部分按照知識體系又大致分為3-6個專題。
各專題大體按照大綱確定的章節順序合并數個章節而設置,并保證每個專題的真題數量大體相當。但在中國憲法學部分,由于“國家結構形式”方面的真題較多,為此單獨設置了一個專題;在中國法制史部分沒有像大綱一樣對古代法制史部分按照時間順序安排專題,而是根據知識點的共同性確立專題,對古代法制史部分大體分為古代立法、古代民事和刑事制度、古代司法和行政制度三個專題。每一專題下設“試題歸類詳解”、“考點歸納”和“仿真題自測”欄目,其中,“試題歸類詳解”中包括真題、解析和知識清單。
試題歸類詳解中的真題是2004年至2008年的試題。真題大體按大綱確定的知識點順序排列;但中國法制史古代部分是在按相同知識點歸類的前提下按照時間順序來排列真題的。
在解析中,針對選擇題,盡量對每個選項都作分析;闡述理由盡量具體詳盡,如果有相關法條依據的,詳引相關法條的內容。如果數個選擇題考查內容一致的,在適當情形下合并提供解析。對于主觀題,由于答案已經相當明確,因而其解析大多側重于答題思路,甚至不予解析。
知識清單是對有關真題涉及的知識點或者相關知識點進行說明。如果相關知識點已經在解析中進行了充分闡述,則不單列知識清單;如果幾個真題涉及同一知識點或者類似點的,則在知識清單中合并說明。
考點歸納以表格形式出現,包括以下“列”:章、節、已考知識點、預測考點。表格中的章、節并不嚴格按照大綱確定的章、節設置。已考知識點包括知識點、真題和分值三個“子列”。
“知識點”子列通過盡可能少的字概括相關真題考查的知識點。如果真題為案例分析題,則對所有相關知識點都予以說明。“真題”子列說明真題的出處,包括年度、題型、題號。其中“單”指單項選擇題,“多”指多項選擇題,“任”指不定項選擇題,“比”指比較概念題,“名”指名詞解釋題,“法”指法條分析題,“辨”指辨析題,“析”指分析題,“案”指案例題,“論”指論述題。“預測考點”列對特別注意點作了簡略說明。
仿真題參照“試題歸類詳解”中的真題擬制,并提供答案及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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