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規匯編主要具備如下特點:
1.依據權威.為實現“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立法工作目標。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銀監會從2010年5月至年底對所有銀行業監管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公布了現行有效的銀行業監管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完整目錄。本法規匯編以銀監會上述權威目錄為依據,以更新2007年《中國銀行業監管法規匯編》為基礎,體現了銀行業監管法規最新清理成果。
2.收錄全面。本匯編收集了截至2010年底的所有銀行業監管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共749件。其中,有25件法律、16件行政法規、46件規意以及569件規范性文件,還有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93件。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包括銀監會成立以前發布、現仍需適用的6件規章和62件規范性文件。
3.體例清晰。以區分銀行業監管法規的不同法律層級為基礎分類標準,在規范性文件層面上再按不同類型銀行業金融機構分別編排,每一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規范性文件依其自身規律分別確定不同的框架體例。法規體系清晰,結構一目了?。
4.查閱方便。在清晰編排體系框架的基礎上,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法規集中排列,同時編排中還運用了總分目錄、主題排序、條文排序、頁碼排序等匯編常用技巧,方便銀行業監管者、銀行業從業人員、研究人員和社會公眾查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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