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9647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注釋本
- 作者:法律法規中心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1年11月
- 入庫時間:2011-11-14
- 定價: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簡介: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制定依據
第二條 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
第三條 選舉權
第四條 投票權
第五條 人民解放軍的選舉
第六條 選舉代表的廣泛性
第七條 選舉經費
第二章 選舉機構
第八條 主持選舉機構
第九條 選舉委員會成員的任命
第十條 選舉委員會的職責
第三章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
第十一條 代表名額
第十二條 具體名額的確定
第十三條 名額固定
第十四條 名額分配
第四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
第十五條 全國人大代表的產生
第十六條 名額分配
第十七條 少數民族代表名額的分配辦法
第五章 各少數民族的選舉
第十八條 少數民族聚居地方的代表名額分配
第十九條 聚居區內其他民族代表的選舉
第二十條 散居少數民族代表的選舉水
第二十一條 少數民族的單獨選舉或聯合選舉
第二十二條 使用少數民族文字
第二十三條 其他事項的參照辦理
第六章 選區劃分
第二十四條 選區劃分的辦法
第二十五條 代表人數大致相同原則
第七章 選民登記
第二十六條 選民的登記半
第二十七條 選民名單的公布
第二十八條 對選民資格的異議和處理
第八章 代表候選人的提出
第二十九條 代表候選人的產生
第三十條 代表候選人名額的確定
第三十一條 代表候選人的最終確定
第三十二條 間接選舉的代表候選人
第三十三條 對代表候選人的介紹
第九章 選舉程序
第三十四條 選舉不受干預
第三十五條 投票
第三十六條 投票場所
第三十七條 主席團主持選舉
……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