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對著作法定許可問題的關注已有時曰。早在2009年8月,“國際條約與中國著作權法修訂”會議在廈門大學召開。德國馬克斯一普朗克知識產權法/竟爭法和稅法研究所所長瑞托.赫爾提(RetoHilty)教授在會上作了《國際版權法框架下的中國著作權法:底線與彈性》的報告。赫爾提教授特別提出:中國著作權法定許可的歷史由來是什么?與合理使用的界限如何劃分?這些問題引發了與會者的熱烈討論,也激發了張曼的興趣和思考。此后她選擇著作權法定許可問題作為博士論文題目展開研究。幾度寒暑,終于完成《著作權法定許可制度研究》一文并以優秀的成績通過答辯。
本書的問世可謂“生逢其時”。張曼博士論文答辯之時,恰逢2012年新的《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兩度公示。著作權法定許可制度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前后數稿的著作權法草案中對此修改幅度很大。其中,有關錄音制品著作權“法定許可”制度的存廢可謂一波三折,爭論異常激烈。2012年“中國好聲音”大型選秀活動再次將音樂翻唱推至風口浪尖。但是,2012年7月公布的《著作權法修訂草案》第二稿終究刪除了實行20多年的錄音制品法定許可,法律的天平開始向權利人傾斜。可喜?可惜?作者引經據典的分析也許可為論爭雙方帶來些許清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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