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正文部分共分五章:第一章住房租賃法概述。主要講述住房租賃法的立法體例、立法宗旨、性質以及政策目標。第二章宜居。主要講述出租人的用益狀態提供義務、維持義務、出租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出租人的維修義務、“群租”的法律規制以及承租人的任意解除權。第三章易居。主要講述租金的管制、調整、押金的規制、以及物業費、公用事業費的負擔。第四章安居。主要講述出租人解除權的限制、“買賣不破租賃”規則、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抵押權實現過程中承租人的保護以及租賃合同的默示更新。
住房租賃法在許多國家(如美國、德國、俄羅斯等)已經發展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法律領域,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我國并未制定專門的住房租賃法,也很少有學者對此進行專門研究。周珺所著的《住房租賃法的立法宗旨與制度建構——以承租人利益保護為中心》以住房租賃法的轉型為研究對象,著力于介紹其來龍去脈,探究其前因后果,評析其利弊得失。寫作《住房租賃法的立法宗旨與制度建構——以承租人利益保護為中心》的動機,是希望通過對美國住房租賃法轉型的介紹和分析,為我國住房租賃法的確立和完善提供一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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