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2828
- 書名:HR全程法律顧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高效工作指南(增訂3版)
- 作者:周麗霞著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5年3月
- 入庫時間:2015-3-22
- 定價:6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由專業勞動法律師累積數年實務經驗打造,增訂版增加最新修訂《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司法解釋(四)》《工傷保險行政案件司法解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內容,是最受企業HR歡迎的案頭工具書之一。 《HR全程法律顧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高效工作指南(增訂版)》特點: 一是對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法規進行了更新。結合近兩年勞動法律法規變化的實際情況,本次增訂中對所涉及的勞動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進行了全面的更新,以確保書中所援用和依據的法律法規均是最新出臺和現行有效的。 二是對相關的實務操作進行了全面梳理。由于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及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導致在實務操作中面對某個具體問題時,司法裁判口徑和尺度也在發生著或微妙或重大的改變。本次增訂中結合原有案例和做法,進一步向大家闡述了相關實務中最新的操作口徑和辦案經驗。 三是對原書的文字和語義又進行了一次精修,使得內容讀起來更通順、更有條理,用詞更準確、更規范。
《HR全程法律顧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高效工作指南(增訂版)》特點:
一是對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法規進行了更新。結合近兩年勞動法律法規變化的實際情況,本次增訂中對所涉及的勞動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進行了全面的更新,以確保書中所援用和依據的法律法規均是最新出臺和現行有效的。
二是對相關的實務操作進行了全面梳理。由于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及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導致在實務操作中面對某個具體問題時,司法裁判口徑和尺度也在發生著或微妙或重大的改變。本次增訂中結合原有案例和做法,進一步向大家闡述了相關實務中最新的操作口徑和辦案經驗。
三是對原書的文字和語義又進行了一次精修,使得內容讀起來更通順、更有條理,用詞更準確、更規范。
作為一名企業的HR,在職業生涯中你也許會遇到很多自己也搞不定的法律問題;作為一名企業的老總,你在經營管理的過程中也許不會知道如何規避人力資源風險;作為一名有志于從事HR職業的學生,在你求職應聘缺乏經驗時也許搞不清自己將來會面對的復雜情況;作為一名企業的普通員工,在你受到不公平不合理的對待時也許無法有力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請認認真真地讀完這本書,相信你的所有問題都將迎刃而解!
圖書目錄
第一章招聘錄用與入職管理
第一節招聘廣告與錄用條件/
第二節錄用通知的發放/
第三節擬錄用員工的入職審查和管理/
第四節單位的如實告知和禁止擔保的義務/
一、員工入職前,單位承擔如實告知義務/
二、禁止單位扣押證件、要求擔保和收取財物/
第二章訂立勞動合同
第一節勞動合同的訂立/
一、訂立形式/
二、訂立時間/
三、用人單位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四、勞動者久拖不簽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二節勞動合同的主體/
一、用人單位/
二、勞動者/
第三節勞動合同的條款/
一、必備條款/
二、約定條款/
第四節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五節勞動合同的效力/
一、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
二、無效勞動合同/
第三章試用期管理
第一節試用期期限/
一、試用期的法定上限/
二、試用期的延長和縮短/
第二節試用期工資和福利待遇/
一、試用期工資/
二、試用期福利待遇/
第三節試用期的約定限制/
一、部分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試用期不得單獨設定/
三、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
四、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后果/
第四節試用期內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章規章制度
第一節規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一、內容合法/
二、民主程序/
三、公示程序/
四、企業規章制度違法的法律后果/
第二節規章制度的制定/
一、內容合理/
二、細化標準/
三、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的關系/
第五章保密與競業限制
第一節商業秘密/
一、商業秘密的認定/
二、商業秘密的范圍和內容/
第二節保密措施與保密制度/
一、建立完善嚴格的保密規章制度/
二、簽訂保密或競業限制協議/
三、建立商業秘密侵權索賠機制/
第三節保密協議實務操作/
一、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的區別與聯系/
二、保密協議的內容/
第四節競業限制協議實務操作/
第六章培訓與服務期
第一節服務期/
一、什么是服務期/
二、可以約定服務期的情形/
三、服務期期限/
四、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法律后果/
五、支付違約金的情形/
第二節培訓協議簽訂實務技巧/
第七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一節工作時間/
一、標準工時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
四、有關加班加點的規定/
五、考勤管理和加班審批/
第二節休息休假/
一、休息日/
二、法定節假日/
三、喪假/
四、婚假/
五、產假/
六、探親假/
七、社會活動假/
八、事假/
九、帶薪年休假/
十、病假/
第八章員工薪酬管理
第一節薪酬管理中的各項基本概念和制度/
一、工資/
二、標準工資、基本工資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三、日工資和小時工資/
四、最低工資標準/
五、克扣工資/
六、拖欠工資/
第二節工資支付的各項規定/
一、工資支付的程序性規定/
二、工資支付標準的確定/
三、未依法支付工資的法律后果/
第三節加班費的實務操作/
第四節薪酬管理的常見誤區/
一、月工資標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以實物或購物卡等形式支付工資/
三、不按時支付工資/
四、直接規定以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加班費/
五、以調休代替支付加班費/
第九章社會保險實務
第一節社會保險的基本規定/
一、社會保險的強制性和法定性/
二、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律后果/
第二節基本養老保險/
一、征繳范圍/
二、繳費基數與比例/
三、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三節基本醫療保險/
一、征繳范圍/
二、繳費比例/
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四節失業保險/
一、征繳范圍/
二、繳費比例/
三、失業保險待遇/
第五節生育保險/
一、征繳范圍/
二、繳費比例/
三、生育保險待遇/
第六節工傷保險/
一、工傷保險費的繳納/
二、工傷認定/
三、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節社會保險實務疑難熱點/
第十章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一節協商變更勞動合同/
第二節單方變更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二、醫療期滿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
第三節企業單方調崗實務疑難熱點/
第四節勞動合同變更技巧/
一、崗位約定/
二、調崗約定/
第十一章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一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
二、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
三、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
四、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后果/
第三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節離職手續的辦理/
一、企業應當辦理的離職手續/
二、企業不依法辦理離職手續的后果/
三、員工應當辦理的離職手續/
第十二章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一節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的區別/
第二節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
第三節勞動合同終止的例外情形/
一、勞動合同終止的例外情形/
二、例外情形下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四節勞動合同終止和續簽的實務技巧/
一、及時決定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終止的程序/
三、勞動合同終止的后果/
四、續簽勞動合同實務/
第十三章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第一節經濟補償金/
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
三、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時間/
四、經濟補償金的實務疑難熱點/
第二節賠償金/
一、企業應支付賠償金的情形/
二、勞動者應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
第十四章集體合同和工會
第一節集體合同/
一、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二、集體合同的訂立/
三、集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四、履行集體合同的爭議處理/
第二節工會/
一、工會的性質/
二、工會的組建/
三、工會辦公場所和工作時間/
四、工會委員/
五、工會經費的來源和使用/
六、工會的工作職能/
第十五章勞務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第一節勞務派遣/
一、勞務派遣的適用范圍/
二、勞務派遣的“三性”崗位/
三、勞務派遣的用工數量限制/
四、勞務派遣的“同工同酬”要求/
五、勞務派遣的主體/
六、勞務派遣法律關系/
七、勞務派遣的退回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八、違法勞務派遣的法律后果/
九、勞務派遣新規應對/
第二節非全日制用工/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規定/
第十六章“三期”女職工勞動關系管理
第一節“三期”的休假與休息/
一、產前休息時間和產前假/
二、產前檢查假/
三、保胎假/
四、流產假/
五、產假/
六、護理假/
七、哺乳時間和哺乳假/
第二節“三期”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三節“三期”的勞動保護與崗位調整/
一、“三期”勞動保護/
二、“三期”崗位調整/
第四節“三期”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五節“三期”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六節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三期”女職工勞動關系管理
/
一、未婚生育和已婚夫妻生育二胎/
二、未婚先孕流產和已婚生育二胎的流產/
第十七章涉外勞動關系管理
第一節涉外勞務派遣/
第二節外國人在中國就業/
一、外國人就業的條件/
二、外國人就業的程序/
三、外國人勞動合同關系的管理/
第十八章勞動爭議的解決
第一節和解與調解/
一、和解/
二、調解/
第二節申請仲裁/
一、仲裁申請的受理范圍/
二、勞動爭議仲裁時效/
三、勞動爭議仲裁管轄/
四、勞動爭議仲裁主體/
五、勞動爭議仲裁程序/
六、勞動爭議“終局裁決”/
七、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救濟/
第三節提起訴訟/
一、勞動爭議訴訟時效/
二、勞動爭議管轄法院/
三、勞動爭議訴訟請求/
四、勞動爭議訴訟程序/
第四節舉證實務操作/
一、舉證責任的分配/
二、舉證期限/
三、證據種類與提交規則/
第五節裁決的執行/
一、申請執行的條件/
二、受理申請執行的法院/
三、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情形/
四、先予執行/
五、執行異議/
六、執行和解/
七、暫緩執行/
八、中止執行/
九、終結執行/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2年1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2008年9月1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010年10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2009年1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6年8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10年9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2012年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4年6月19日)
案例問題索引
1單位如何適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新員工?/1
2錄用通知書具有法律效力嗎?/4
3企業能拒絕錄用乙肝病原攜帶者嗎?/8
4企業要求具有本地戶口的人員出具擔保有效嗎?/10
5參加崗前培訓能否認定是建立勞動關系?/13
6民辦醫院醫生屬于勞動法律調整的勞動者主體嗎?/17
7會計師事務所員工屬于勞動法律調整的勞動者主體嗎?/18
8返聘人員上班路遇車禍,能算工傷嗎?/20
9在校大學生能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嗎?/22
10工作地點應如何約定?/25
11勞動合同欠缺必備條款,企業是否承擔法律責任?/25
12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訂立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是否應當支付
二倍工資?/28
13連續工作滿10年后,是否能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履行中提出變更合同期限?/30
14勞動合同中約定將社會保險費直接支付給員工有效嗎?/34
15勞動者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如何處理?/36
16企業隨意延長試用期,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39
17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履行的,企業應如何承擔責任?/44
18試用期內合不合格,誰說了算?/47
19如此“行規”寫進員工手冊,能合法嗎?/51
20企業規章制度應如何公示?/55
21企業規章制度如此規定,是否合理?/57
22員工的何種行為構成“嚴重違紀”?/57
23未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能構成商業秘密嗎?/60
24客戶名單能構成商業秘密嗎?/63
25企業要員工保密,必須支付保密費嗎?/68
26員工自動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能要求補償金嗎?/71
27不支付補償金,員工還需要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嗎?/73
28崗前培訓能約定服務期嗎?/79
29服務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能終止勞動合同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