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3405
- 書名:中國法院2015年度案例:行政糾紛.17
- 作者:國家法官學院編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5年4月
- 入庫時間:2015-4-21
- 定價:58
圖書內容簡介
1.權威的作者:
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持續20年編輯了享譽海內外的《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叢書,自2012年起推出《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旨在探索編輯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案例書的不足。
2.強大的規模:
每年推出18本,含傳統和新近的所有熱點糾紛,這些案例是從全國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審結的近萬件典型案例中挑選出來的,具有廣泛的選編基礎和較強的代表性。
3.獨特的內容:
不再有繁雜的案情,高度提煉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爭議焦點問題。
不再有冗長的分析,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后語”,展現裁判思路方法。
圖書目錄
一、行政不作為
1·行政訴訟案件的受案范圍
——隆元秋、楊春華訴無錫市公安局濱湖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2·行政不作為案件不能重復訴訟
——石崇昌訴沅陵縣人民政府不履行移民安置法定職責案
3·訴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重復起訴問題的認定
——會昌縣周田鎮周田村陳屋三小組訴會昌縣人民政府不履行林業行政登記法定職責案
4·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的工傷待遇
——張桂華訴興化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處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5·舉報人起訴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類案件的司法審查標準
——楊僑星訴上海市閔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6·行政不作為起訴期限的認定
——劉蘇英訴揚州市邗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7·勞動關系爭議不應成為工傷認定的前置條件
——仲幾平訴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8.如何認定行政機關關于傷殘撫恤金發放的法定職責
——隆供元訴隆回縣民政局等不履行發放撫恤金法定職責案
二、行政確認
9.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中有關“工作時間”及“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理解
——昆明天浩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訴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確認案
10.工傷認定案件中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后的舉證責任轉移和分配問題
——季建斐訴南通市通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確認案
11.因受“欺騙”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若無相反證據反駁應當被采信
——渝水區榮事達櫥柜電器訴新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
12.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遠安縣白云煤業有限公司訴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
13.在法定范圍內不應對職工上下班路線的選擇和上班時間進行機械性限制
——分宜縣雙林鎮白水樹麻竹坑煤礦訴分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
14.職工上下班時在繞行路線上受到事故傷害,申請工傷認定的,應就繞行提供合理事由
——孫逸梅訴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確認案
15.參加部門聚餐活動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能否認定工傷
——膳魔師(江蘇)家庭制品有限公司訴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
16.職工在工作時問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視同工傷
——宜興市紫玉晶砂陶業有限公司潛洛分公司訴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確認案
……
三、行政許可
四、行政征收
五、行政處罰
六、行政強制
七、行政裁決
八、國家賠償
九、行政程序
十、政府信息公開
十一、其他行政行業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條文前后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