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6513
- 書名:統計執法檢查知識讀本/統計執法培訓教材
- 作者:王保安主審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5年10月
- 入庫時間:2015-12-20
- 定價:3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對統計違法行為、統計法律責任、統計執法檢查程序、統計執法檢查法律文書制作與使用、統計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進行了系統的闡述,并設專章對工業、建筑業、房地產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以上服務業的統計執法檢查進行了分類敘述。同時,對統計違法案例進行了分析與點評。
圖書目錄
第一章統計執法檢查基本問題
第一節統計執法檢查的概念及要件
一、統計執法檢查的定義與特征
二、統計執法檢查行為的合法要件
(一)主體合法
(二)內容合法
(三)程序合法
第二節統計執法檢查的依據
一、統計執法檢查依據的種類
(一)統計法律
(二)統計行政法規
(三)地方性統計法規
(四)統計行政規章
(五)規范性文件
二、統計執法檢查依據的適用規則
(一)上位法優于下位法,同位法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適用
(二)特別法優于一般法
(三)新法優于舊法
(四)關于統計執法檢查依據的溯及力
第三節統計執法檢查主體、內容和對象
一、統計執法檢查的主體及權限
(一)統計執法檢查的主體
(二)統計執法檢查的權限
二、統計執法檢查機構和統計執法檢查員
(一)統計執法檢查機構
(二)統計執法檢查員
(三)統計執法檢查機構和檢查員的主要職責
(四)統計執法檢查機構和檢查員的主要職權
三、統計執法檢查的內容及對象
(一)統計執法檢查的內容
(二)統計執法檢查的對象
第二章統計違法行為
第一節統計違法行為的概念及特征
一、統計違法行為的概念
二、統計違法行為的特征
(一)統計違法行為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二)統計違法行為是行為人有過錯的行為
(三)統計違法行為是違反統計法律規范的行為
第二節統計違法行為的種類
一、政府、部門、單位負責人涉及的統計違法行為
(一)自行修改統計資料
(二)要求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或者其他機構、人員偽造、篡改統計資料
(三)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統計違法行為的統計人員打擊報復
(四)對本地方、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嚴重統計違法行為失察
二、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及其統計人員涉及的統計違法行為
(一)未經批準擅自組織實施統計調查或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統計調查制度內容
(二)偽造、篡改統計資料
(三)要求統計調查對象或者其他機構、人員提供不真實的統計資料
(四)未按照統計調查制度的規定報送有關資料
(五)違法公布統計資料
(六)泄露統計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
(七)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造成統計資料損毀、滅失
(八)泄露國家秘密
三、統計調查對象涉及的統計違法行為
(一)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后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
(二)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統計資料
(三)拒絕答復或者不如實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書
(四)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
(五)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
(六)遲報統計資料
(七)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
(八)違反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法規
四、其他統計違法行為
(一)利用虛假統計資料騙取榮譽稱號、物質利益或者職務晉升
(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規定的違法行為
(三)違反《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
(四)違反《統計執法檢查規定》
(五)違反《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
(六)違反《涉外調查管理辦法》
第三章統計法律責任
第一節統計法律責任的概念及特征
一、統計法律責任的概念
二、統計法律責任的特征
(一)統計法律責任的承擔者,必須是具有統計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統計法律責任的內容是由法律規范明確規定的
(三)統計法律責任的認定和追究,必須由專門機關通過法定程序來進行,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均無此權力
(四)統計法律責任具有國家強制性
第二節統計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
一、行政法律責任
(一)統計行政處罰
(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
二、刑事法律責任
第四章統計執法檢查程序
第一節一般程序
一、立案
(一)立案的條件
(二)補充立案
二、調查
(一)調查取證程序
(二)證據
三、處理
(一)告知
(二)陳述申辯
(三)聽證
(四)作出處理
四、結案
第二節簡易程序
一、適用條件
二、適用程序要求
第五章統計執法檢查法律文書制作與使用
第一節統計執法檢查法律文書概述
一、概念
二、制作要求
三、特征
(一)合法性
(二)結構固定化
(三)用語規范性
(四)事項要素化
四、效力
(一)確定力
(二)拘束力
(三)執行力
(四)公定力
第二節常用統計執法檢查法律文書
一、統計執法檢查通知書
二、現場檢查筆錄
(一)檢查的數據
(二)被檢查對象意見及說明
(三)接受檢查的人員
(四)簽字蓋章
三、調查筆錄
(一)記錄示證
(二)正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