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1728
- 書名:中央地方關系中的民主集中制研究
- 作者:苗泳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6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7-2-13
- 定價:55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秉承憲法教義學的學術立場,以中國憲法文本為中心,著眼于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憲法解釋和體系化建構,意圖厘清其規范內涵,初步建構關于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法學體系,并嘗試討論其作為憲法原則的兩種具體化方式,即類型化和利益衡量。在此基礎上,對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適用于普通行政區、民族自治區和特別行政區的具體形態,進行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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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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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導 論
一、論題緣起及研究意義
二、研究現狀及檢討
三、研究方法與研究結構
四、研究創新和不足
第一章 民主集中制與中央地方關系中的民主集中制
第一節 民主集中制的“二元性”:政黨話語與憲法概念
一、政黨話語中的民主集中制
二、憲法上的民主集中制
第二節 中央地方關系中的民主集中制
一、從憲制策略到憲法原則
二、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初步界定
三、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例外
第二章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歷史型塑
第一節 工農蘇維埃政權時期
一、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特殊形態
二、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實踐偏離與歷史影響
第二節 抗日民主政權時期
一、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特殊形態
二、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實踐偏離及其影響
第三節 人民民主專政政權時期
一、大區制下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特殊形態及影響
二、后大區制下
貴州163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特殊形態及影響
第三章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體系解釋
第一節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體系解釋方法
一、憲法教義學與體系解釋方法
二、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體系解釋的規范基礎
三、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體系解釋的理論基礎
第二節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體系內容
一、中央與地方權力關系主體
二、中央與地方權力關系類型
三、中央與地方權力劃分方式
四、中央與地方權力劃分標準
五、中央與地方權力劃分的具體原則
六、中央與地方權力劃分的規范效力
第三節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體系的開放性
一、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體系的價值開放性
二、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體系的實踐開放性
第四章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適用方法
第一節 憲法原則的適用方法
一、法律原則的適用方法
二、憲法原則的適用方法
第二節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適用方法(一)——類型化
一、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類型化方法
二、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立法適用中的類型化
三、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司法適用中的類型化
第三節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適用方法(二) ——利益衡量
一、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立法適用中的利益衡量
二、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司法適用中的利益衡量
第五章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經驗類型
第一節 立法權劃分中的“統一性”與“多樣性”相結合
一、立法權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配置
二、立法權劃分中的“統一性”與“多樣性”
三、立法權劃分模式的實踐偏離
第二節 行政管理權劃分中的“統一領導”與“分級管理”相結合
一、行政管理權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配置
二、行政管理權劃分中的“統一領導”和“分級管理”
三、行政管理權劃分模式的實踐偏離
第三節 財政權劃分中的“財稅統一”與“適度自主”相結合
一、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財政基礎
二、財政權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配置
三、財政權劃分中的“財稅統一”與“適度自主”
四、財政權劃分模式的實踐偏離
第四節 公務員人事管理權劃分中“黨管干部”與“人事自主”相結合
一、公務員人事管理權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配置
二、公務員人事管理權劃分中的 “黨管干部 ”與“地方人事自主 ”…
第六章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發展形態
第一節 統一多民族國家中的民族關系與中央地方關系中的民主集中制
一、構建平等團結的民族關系是統一多民族國家最重要的憲治任務
二、民主集中制適用于多民族國家民族問題的治理
三、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的權力配置關系體現了民主集中制
第二節 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之間的權力配置
一、中央對民族自治地方的領導或監督權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
第三節 民族事務管理權劃分中的“團結、統一”與“平等、自治”相結合
一、民族事務管理權劃分中的維護“團結與統一”
二、民族事務管理權劃分中的保障“平等與自治”
第四節 中央與民族自治地方權力關系的實踐偏離
一、過度集權和不作為共存,中央的統一領導不到位
二、自治權虛化和怠于行使共存,民族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難發揮
第七章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創新形態 252
第一節 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在特別行政區的效力和適用
一、憲法在特別行政區的效力和適用
二、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在特別行政區的效力和適用
第二節 國家權力在中央與特別行政區之間的配置
一、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管治和監督權
二、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和其他權力
第三節 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系中的“中央管治”與“高度自治”相結合
一、“恢復行使主權”的本質是恢復中央的實際管治權
二、特別行政區應履行對國家的憲制性義務
三、中央與特別行政區權力劃分中的“中央管治”和“高度自治”相結合
第四節 中央與特別行政區權力關系的實踐偏離
一、中央管治的缺位與弱化
二、高度自治的失位與越位
代結語:中央地方關系民主集中制的悖論及其消解
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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