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5201
- 書名:金融犯罪辯護邏輯(翻開這本書,學習一套獨特的跨界辯護思維!周光權、王新、蘇澤林、洪磊、李大進鼎力推薦)
- 作者:錢列陽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0年8月
- 入庫時間:2020-8-14
- 定價:68元
- 特價:54.4元,80折,省13.6元!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為資深刑辯律師錢列陽與金融監管專家謝杰教授合著的法律實務作品,精選了近年來兩人承辦的重大、疑難、復雜、新型金融犯罪案件,以辯護律師最為重要的書面工作——辯護詞為核心,緊緊圍繞作為刑事辯護核心問題的證據與法律,從事實邏輯與法律邏輯出發,嘗試還原最為真實的金融犯罪辯護實務,同時提煉刑事程序法律與實體刑法規則的理論要義。本書中的相關案件覆蓋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非法經營、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合同詐騙、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等司法實踐中存在諸多爭議的金融犯罪行為類型。相關辯護意見充分運用證據規則認定事實,深入闡釋金融刑法原理提出辯護意見,依法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本書作者期待能夠為讀者們提供一種關于金融辯護邏輯的實踐經驗分享與刑事法律理論探索。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章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的邏輯結構
一、金融犯罪辯護邏輯的基礎構造
二、金融犯罪的跨學科、跨專業辯護邏輯
三、強化金融犯罪辯護邏輯的縱深性與實效性
第二章 公司非法集資犯罪中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邊界
——陳晨集資詐騙案辯護意見
辯護邏輯 集資詐騙罪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本質區別是被告人對詐騙目的的主觀明知性。在公司的集資詐騙犯罪案件中,法定代表人往往具有明確的詐騙故意,但中下層執行人員對此是具有詐騙犯罪故意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故意,需要辯護律師仔細研究、區分。這就是此類案件辯護的切入點。
第三章 金融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與騙取資金行為的認定
——李玉梅集資詐騙案辯護意見
辯護邏輯 在經濟轉軌過程中,確實存在暴利行業,在利息合理甚至是高利息的情況下,實際上也能夠支撐高利行業中的業務開展、還本付息以及自身的盈利,不宜直接將基于高額利息的借款行為界定為集資詐騙行為。金融犯罪辯護有必要在金融邏輯中發現法律邏輯,打破傳統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的固化思維。
第四章 非法集資的共犯結構
——劉貝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辯護意見
辯護邏輯 私募基金中的不合規集資行為是當前非法集資案件的“重災區”。私募基金中介也存在較大刑事法律風險。辯護實踐中需要強調,私募基金銷售中的中介行為是嫁接、撮合投資者與基金公司完成交易的雙邊溝通、服務,從而達到投資者完成產品購買、基金公司完成產品銷售、中介人獲取傭金的結果,而非單邊的從基金公司的角度單純地銷售產品行為。私募基金銷售中介活動中即使有相當不合規之處,比如沒有提示投資風險,變相告知投資者保本付息,但這是中介行為過程中的非法因素,不能據此認為相關行為完全基于基金公司利益在單邊從事銷售行為,更不能基于非法承諾保本付息就認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
第五章 操縱類金融工具行為的司法認定
——郵票交易平臺詐騙案辯護意見
辯護邏輯 此案充分凸顯出金融違規與犯罪的界限、金融共犯等重大爭議問題。作為辯護律師,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無罪辯護,是對司法正義底線的堅守。
第六章 操縱證券市場罪的行為模式
——李想操縱證券市場案辯護意見
辯護邏輯 操縱證券市場案件應當作行政處罰還是刑法追究,首先的區別點當然是數額、時間等明確的要素,但在操縱人行為的方法上也要有證據標準的掌握。控制型交易中對“高送轉”利好信息發布的“節奏”掌握中,刑事證據如何精確運用,辯護律師如何區分信息發布方式屬于自然的正常經濟行為,還是人為操縱市場的“控制”行為,是需要深入研究的辯護實務問題。
第七章 信息操縱的證明標準與刑法解釋
——涂英尋操縱證券市場案辯護意見
辯護邏輯 在操縱證券市場案件的辯護實務中,需要關注股價波動的不同原因。股價上漲幅度超過大盤或者板塊平均漲幅,可能是由諸多市場因素共同造成的,尤其是小盤股,很容易受到市場游資炒作的影響。因此,在其他重要市場因素介入的情況下,股票價格出現波動實屬正常,這種股價波動也不能歸責于涉案交易者,從而不應當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犯罪。
第八章 虛假申報操縱的定罪量刑標準
——田園奇等操縱證券市場案辯護意見
辯護邏輯 虛假申報操縱案件中情節是否嚴重、是否特別嚴重的標準需要進一步細化,辯護實務中有必要充分分析其核心要素,即撤單規模、延續次數、涉及股票數量、跨越時間、撤單比例等與短期交易緊密關聯的因素。
第九章 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犯罪的司法認定
——星云股份有限公司欺詐發行股票、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辯護意見
辯護邏輯 傳統刑法理論應當有機地應用于金融犯罪辯護實踐。對于資本市場中的虛假陳述犯罪而言,以連續財務造假并虛假披露的手段實現并維系股票欺詐發行上市,前后行為之間系連續整體,且作為手段共同服務于股票欺詐發行上市這一目的,前后彼此之間具有牽連關系,應按照牽連犯認定各被告的犯罪行為。
第十章 單位票據詐騙犯罪的司法認定
——中國M銀行SY分行票據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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