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1082
- 書名:重整與破產清算審判研究
- 作者:陳明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1年8月
- 入庫時間:2022-8-15
- 定價:110
圖書內容簡介
我國目前正處于轉變發展方式和優化經濟結構的攻堅期,穩妥處置“僵尸企業”,是優化營商環境時代背景下實現企業退出機制便利化、透明化、規范化的必然要求。本書立足本土實踐、選取研究樣本,聚焦審判難題、凸顯問題意識,針對司法現狀特點、確定研究方法,較為完整地介紹泉州法院重整與破產清算的多元化審理模式。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存續式重整和出售式重整
第一節 存續式重整的實踐
一、存續式重整的路徑選擇
(一)增量存續式與存量讓渡存續式
(二)直接鎖定式與股權拍賣式
二、出資人組表決
(一)表決主體的確定
(二)通過比例的確定
三、適用存續式重整的問題應對
(一)重整計劃草案的強制批準
(二)重整計劃的執行
(三)債轉股相關問題的厘清
第二節 出售式重整的實踐
一、出售式重整的模式優勢
(一)降低破產成本
(二)提高破產效率
(三)切斷余債責任
二、出售式重整的實踐現狀
三、出售式重整的完善建議
(一)細化出售式重整的法律框架
(二)確立出售式重整的審查標準
(三)引入咨詢合理評估資產價值
(四)應對重整計劃執行問題處置
(五)發揮重整進程中的政府作用
第二章 實質合并和程序合并破產
第一節 實質合并破產的實踐
一、實質合并破產的司法現狀
(一)實質合并破產的司法概況
(二)實質合并破產的泉州實踐
二、實質合并破產的認定標準
(一)“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混同情形
(二)“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混同程度
三、實質合并破產的程序設計
(一)實質合并破產的申請主體
(二)實質合并破產的啟動方式
(三)實質合并破產的聽證形式
四、實質合并破產的法律后果
(一)關聯企業之間債的核銷
(二)關聯企業之間保證的吸收
(三)特定破產時間點的界定
第二節 程序合并破產的實踐
一、程序合并的泉州實踐
(一)管轄權的確定方式
(二)管理人的確定方式
(三)程序合并的識別方式
(四)程序合并的程序推進
二、程序合并破產的具體適用
(一)程序合并的適用條件
(二)程序合并的管轄權確定
(三)程序合并破產的管理人選定
第三章 預重整機制的實踐
第一節 預重整機制的法外適用分析
一、預重整機制的價值分析
(一)法律價值:提升破產重整程序的質效
(二)經濟價值:實現困境企業的減損保值
(三)社會價值:有利社會穩定
二、預重整機制的規制現狀
(一)預重整機制立法現狀
(二)各地預重整規范介紹
第二節 預重整機制的模式運用分析
一、預重整機制的主要模式
(一)法庭外預重整
(二)受理清算宣告破產前的預重整
(三)法庭內重整前置程序的預重整
二、預重整機制的實踐難點
(一)預重整期間債務人的保護問題
(二)預重整期間談判結果的固化問題
(三)預重整計劃草案的審查標準問題
第三節 預重整機制的比較分析
一、以法院為主導
二、以債務人、債權人或其他組織為主導
三、以政府為主導
第四節 法院在預重整中的職能定位及完善路徑
一、預重整制度的再審視——法庭外或法庭內
(一)預重整階段——庭外重組與庭內重整制度的銜接階段
(二)預重整主要考量因素之區別
(三)司法介入色彩的淡化
二、法院在預重整中的職能定位及完善路徑
(一)區分情況,合理界定法院職權
(二)實踐為先導,分階段逐步完善市場化預重整規則
第五節 預重整機制的再造路徑分析
一、法律保障:預重整機制的立法確認
二、參與主體:預重整各參與方的角色定位
(一)法院:有限度的提前介入
(二)政府:積極作為的協調者
(三)管理人:提前履行有關職責
(四)債務人:自行負責財務管理和營業事務
三、流程再造:預重整機制的運行程序
(一)申請主體
(二)適用范圍
(三)流程安排
四、程序轉換:預重整機制與破產重整的程序銜接
(一)科學開展預重整計劃草案的審查
(二)明確預重整計劃草案的效力
第四章 破產重整與清算程序的轉換
第一節 破產重整與清算程序的轉換
一、程序轉換中的市場化與法治化原則
二、債權人權益保護的正當化與規制
三、裁定強制批準中的司法權力謙抑與擔當
四、以公平效率為視角的理論檢視與完善
第二節 執行轉破產程序的銜接
一、執行與破產的功能作用與銜接
二、“執轉破”的現實困境
三、“執轉破”銜接的實踐探索與完善
(一)探索執行申請轉立破產申請
(二)“執轉破”啟動模式的完善
(三)完善配套,建立執行與破產的協作機制
第五章 破產財產的處置
第一節 破產財產處置問題
第二節 破產財產處置中的行政協助問題
一、不動產登記問題
二、抵押登記問題
第三節 破產財產的保值與增值問題
一、破產財產保全問題
(一)破產保全時間不確定
(二)破產保全范圍狹窄
(三)破產保全措施工具缺乏
(四)債務人行為保全缺乏規范
(五)執行保全措施解除不能
二、破產財產追索問題
三、破產財產騰空處置問題
四、破產財產中的股權處置問題
第四節 破產財產中的知識產權資產處置問題
一、破產企業知識產權資產的處置原則
(一)資產價值最大化原則
(二)效率優先原則
(三)多方利益平衡原則
二、破產企業知識產權資產處置的難題
(一)查找固定難
(二)價值確定難
(三)變現受益難
三、知識產權資產處置實踐
(一)待履行合同的處置——以專利許可合同為對象的考察
(二)知識產權資產的變現
第六章 小額債權人破產保護與劣后債權的實踐運用
第一節 小額債權人的破產保護
一、小額債權人破產保護的實踐
(一)小額債權人破產保護的模式
(二)小額債權人破產保護的泉州實踐
二、小額債權人利益保護的必要性
(一)小額債權的特殊性
(二)小額債權立法保護的不足
(三)表決事項通過的現實考慮
三、小額債權人保護的模式
(一)普通債權分段清償的依據
(二)分段清償標準界定的考量因素
第二節 劣后債權的實踐運用
一、劣后債權和除斥債權的選擇
(一)我國有關劣后債權、除斥債權的規定
(二)劣后債權模式的選擇理由
二、劣后債權類型化分析
(一)補償性債權
(二)懲罰性債權
三、劣后債權人的權利限制
(一)程序性權利限制
(二)實體性權利限制
四、劣后債權的泉州審判實踐
(一)劣后債權的確認
(二)劣后債權的清償
第七章 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責任追究與破產涉刑問題處置
第一節 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責任追究——以公司治理為視角
一、我國的法定代表人制度概況
二、問責式權力:法定代表人責任與權力
三、完善法定代表人責任追究
(一)追究法定代表人民事責任
(二)建立多層次的法定代表人破產懲戒制度
第二節 破產涉刑問題的處置
一、破產案件涉刑事問題的理論基礎
(一)破產案件涉刑事問題的處理原則
(二)破產案件刑民銜接機制的運行機理
(三)破產案件涉刑事問題的類型展開
二、破產案件涉刑事問題的財產處置
(一)刑事判處追繳贓款贓物問題
(二)刑事判處退賠被害人損失問題
(三)刑事判處罰金、沒收財產問題
三、破產案件涉刑事問題的程序銜接
(一)犯罪線索移送的主體責任問題
(二)破產程序與刑事財產強制措施的銜接
四、破產案件涉刑事問題的實踐難題
(一)破產管理人自身涉刑的監管
(二)破產程序與“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的協調處理
第八章 破產跨境問題的處理
第一節 破產企業跨境因素分析
第二節 破產企業跨境問題處理司法實踐
一、跨境破產債權申報與審查
(一)債權申報
(二)債權審查
二、境外資產調查與追回
三、出資人權益的調整
(一)調整方案
(二)出資人組的表決機制
第三節 境外證券交易所監管與破產程序的銜接
一、復牌與破產重整程序的銜接
二、信息披露
(一)披露主體
(二)披露內容
第九章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線上辦理平臺綜述
一、各平臺概述
(一)阿里破產案件辦理平臺
(二)建行—破產管理人賬戶資金監管平臺
(三)“破產管理人協會”公眾號
二、平臺效用
(一)債權平等保護
(二)新型監督載體
三、實踐檢視
(一)各平臺數據同步尚不夠完善
(二)阿里平臺的使用體驗尚未達到高預期
(三)各平臺之間的功能整合尚未實現
(四)部分法院與管理人對線上辦的業務尚不嫻熟
第十章 泉州法院破產審判典型案例引述
一、全國首宗H股企業重整成功案件:諾奇股份破產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二、重視企業營運價值,充分運用重整維系有經營價值前景企業生存:鐵觀音集團、安溪茶廠破產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方法
三、營運資產整體出售,最大程度實現營業繼續:旗牌王服飾及其關聯企業合并破產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四、堅持公開、透明的辦案原則,充分保障債權人重整程序性權利:中宇建材及其關聯企業合并破產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五、慎用強制批準權,尊重債權人多數決的表決結果:富貴鳥股份重整轉破產清算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解決辦法
六、企業資產組合出售,提高資產整體價值:錦繡莊系列單位合并破產清算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七、管理人認定債權人據以申報債權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錯誤,依法保護其他債權人利益:豐祥公司破產清算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八、長期對外股權投資價值的判斷、方案的制定:鑫盛達公司破產清算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九、將訴訟未決的債權一并打包分配,實現破產財產和債權人利益最大化:立信擔保公司破產清算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十、防范逃廢債和涉刑案件的處理:閩超公司破產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十一、堅持市場化原則,推動A股上市公司預重整成功:安通公司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十二、針對不同的債權類型,合理設置不同的清償方案:萬城置業公司破產清算轉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十三、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合并重整:工程學院破產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十四、政府發揮主導作用,科學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新聯邦公司破產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二)審理難點及化解措施
十五、代位債權在破產程序中不予確認為債權:船舶公司破產清算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十六、關聯公司實質合并:奇星機械、奇信機械破產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二)重整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和解決辦法
十七、延續營運資質價值,促成存續式重整:福源公司破產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二)疑難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結語
附錄 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
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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