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1567
- 書名:.城鄉規劃調整的法治原理——結構·模式·規范
- 作者:朱冰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2年8月
- 入庫時間:2022-10-20
- 定價: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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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內容簡介
我國目前的城市發展總體上由擴張建設向更新重建轉化,城市更新中的規劃調整不可避免。本書試圖對我國規劃調整的法律規制進行檢視,圍繞私人土地利益與政府規劃職權的核心矛盾,歸納與評述在中國法語境中有關規劃調整的治理環節和治理過程的局限與缺漏,揭示從既有的法治模式向技術與法律混合模式轉化的具體路徑。
圖書目錄
"目錄
導論
一、選題背景及其意義
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三、研究特色與不足之處
第一章城市發展的規劃調整與私權損害
第一節城市更新模式下的規劃法治
一、城市更新與規劃調整
二、規劃調整的正當性
三、規劃調整的相對性
第二節規劃調整對私人利益的影響
一、規劃調整影響的“私權人”
二、規劃調整影響的“私權利益”
三、規劃調整影響私人利益的行為形態
第三節規劃調整私權損害的救濟障礙
一、司法審查程序救濟的局限性
二、行政裁量的法定約束空白
三、規劃補償規范的功能落空
小結
第二章從混同制到區分制的立法界分
第一節區分制的法律意義
一、規劃變動原因的類別差異
二、規劃變動效果的類別差異
三、區分制立法對規劃調整的意義
第二節區分制的規劃立法
一、區分制立法與制度設計
二、我國區分制立法的現實需求
第三節區分制下規劃調整的立法結構
一、國家層面的區分立法
二、地方層面的區分立法
小結
第三章規劃調整行政裁量的行為規范與行為邊界
第一節規劃赤字與規劃保證義務的缺失
一、規劃保證義務是規劃調整自由裁量的法定限制
二、國家立法對規劃保證義務的局限
三、地方立法對規劃保證義務的填充
第二節我國規劃保證義務的結構性問題
一、偏重程序法治引致的國家立法“空洞化”問題
二、下放事權的立法方式伴隨的“立法割據”問題
第三節規劃保證義務的引入與完善
一、從程序規制向實體規制的轉化
二、地方立法沖突的協調
三、規劃保證義務的基本構造
小結
第四章司法在規劃調整中私權保護的功能
第一節司法對私權防御性救濟的確立
一、司法對私權防御性救濟的干預路徑
二、司法對私權防御性救濟的審查內容
三、司法規劃補償救濟的特殊困難
第二節規劃補償的歸責原則與規范構造
一、規劃補償的邏輯前提與理論困境
二、規劃補償請求權的二元結構
三、規劃保證義務與規劃補償責任
第三節規劃補償的實現——國家補償責任訴訟
一、規劃補償救濟的程序選擇
二、規劃補償的證明難點
三、規劃補償責任人
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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