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5478
- 書名:證明責任重述
- 作者:胡學軍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1月
- 入庫時間:2024-2-29
- 定價:138
圖書內容簡介
"目錄
導論
第一編 財稅法總則
第一章 財稅法概述
第一節 財稅法的規范界定和本質屬性
第二節 財稅法律體系與法律淵源
第三節 財稅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 財稅法的主要功能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推薦閱讀
第二章 中國財稅法的歷史發展
第一節 財稅法的產生與早期形態
第二節 中國古代財稅法的歷史演變
第三節 中國財稅法制的近代化轉型
第四節 馬克思主義財稅法律思想的中國化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推薦閱讀
第三章 政府間財政關系法
第一節 政府間財政關系法概述
第二節 政府間財政收支劃分制度
第三節 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推薦閱讀
第二編 財政收入法(Ⅰ):稅收法
第四章 稅法通則
第一節 稅收的法律界定
第二節 稅收法律關系的性質
第三節 稅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 稅法的體系與淵源
第五節 課稅要件
第六節 稅法解釋與漏洞補充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推薦閱讀
第五章 貨物與勞務稅法
第一節 貨物與勞務稅法概述
第二節 增值稅法
第三節 消費稅法
第四節 關稅法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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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所得稅法
第一節 所得稅法概述
第二節 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節 企業所得稅法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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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財產稅法與行為稅法
第一節 財產稅法與行為稅法概述
第二節 房產稅法
第三節 契稅法
第四節 車船稅法
第五節 印花稅法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推薦閱讀
第八章 資源與環境保護稅法
第一節 資源與環境保護稅法概述
第二節 土地增值稅法
第三節 環境保護稅法
第四節 資源稅法
第五節 耕地占用稅法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推薦閱讀
第三編 財政收入法(Ⅱ):非稅收入法
第九章 政府性基金法
第一節 政府性基金法概述
第二節 政府性基金的設立
第三節 政府性基金的課征要件
第四節 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
第五節 政府性基金的預算管理
第六節 政府性基金的法律責任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推薦閱讀
第十章 國有資產收益法
第一節 國有資產收益法概述
第二節 國有資產收益分配法律制度
第三節 國有資產收益收繳法律制度
第四節 國有資產收益使用法律制度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推薦閱讀
第十一章 社保基金法
第一節 社保基金法概述
第二節 社保基金征繳法律制度
第三節 企業社會保險費繳納不合規的風險
第四節 社保基金投資運營制度
第五節 社保基金使用法律制度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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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公共債務法
第一節 公共債務法概述
第二節 公共債務發行法律制度
第三節 公共債務使用和償還法律制度
第四節 公共債務監管法律制度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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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編 財政支出法
第十三章 政府采購法
第一節 政府采購法概述
第二節 政府采購當事人
第三節 政府采購方式與程序
第四節 政府采購合同
第五節 政府采購質疑與投訴
第六節 政府采購監督檢查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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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財政撥款法
第一節 財政撥款法概述
第二節 財政直接支付制度
第三節 財政授權支付制度
第四節 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制度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推薦閱讀
第十五章 財政投融資法
第一節 財政投融資法概述
第二節 財政投融資的設置目的與編審程序
第三節 財政投融資的資金來源
第四節 財政投融資的運作機構與資金使用
第五節 財政投融資的檢查監督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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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編 財政管理監督法
第十六章 預算管理法
第一節 預算法概述
第二節 預算主體及其職權
第三節 預算收支范圍
第四節 預算程序制度
第五節 預算責任制度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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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國庫管理法
第一節 國庫管理法概述
第二節 國庫的組織機構
第三節 國庫的職責權限
第四節 庫款的收納與退付
第五節 庫款的支撥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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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節 稅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節 稅務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節 稅款征收法律制度
第四節 稅務檢查法律制度
第五節 稅務違法責任追究法律制度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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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財政監督法
第一節 財政監督法概述
第二節 財政活動中的執政黨監督
第三節 財政活動中的權力機關監督
第四節 財政活動中的紀檢監察機關監督
第五節 財政活動中的行政機關監督
第六節 財政活動中的社會監督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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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編 國 際 稅 法
第二十章 國際稅法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國際稅法概述
第二節 國際稅收管轄權
第三節 國際雙重征稅的緣起與消除
第四節 稅收協定法
第五節 國際避稅及其規制
第六節 OECD/G20 BEPS改革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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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國際稅收糾紛解決機制
第一節 國際稅收爭端解決方式概述
第二節 雙邊協商程序
第三節 涉外稅務訴訟
第四節 國際稅務仲裁
第五節 歐盟內部稅務仲裁的實踐
本章小結
案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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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目 錄
上篇 證明責任制度的實證考察
第一章 證明責任的閑置:證明責任虛無主義的多種面孔
引 言
一、拖延訴訟或拒絕作出實質性裁判
二、提供證據責任一元論
三、事實判斷證明標準的降低
四、案件事實的強行認定
五、比例認定與比例裁判
六、依“正義感”作出裁判
第二章 證明責任的實踐誤識:以“證明責任轉換”為中心的解讀
引 言
一、行為意義上的轉換:具體舉證責任
二、證明評價上的轉換:表見證明
三、規范依據上的轉換:證明責任分割
四、訴訟系屬中的轉換:證明責任分擔
五、具體個案中的轉換:司法裁量
六、司法認知上的轉換:事實推定
七、立法目的上的轉換:法律推定
八、證明過程中的轉換:舉證妨礙
第三章 證明責任的實踐誤區:舉證責任制度的中國邏輯
引 言
一、舉證責任適用的實踐樣本
二、證明責任適用的基本順位
三、舉證責任制度的中國邏輯
四、理解舉證責任的中國邏輯
第四章 證明責任與證明評價的互動:以一起消費欺詐訴訟案件證明難題的化解為例
引 言
一、一個消費欺詐案件引發的證明責任的困惑
二、消費欺詐訴訟案件證明責任分配的理論解說
三、消費欺詐訴訟案件的證明過程解析
四、延伸思考:證明責任分配與證明評價的關系及疑難案件裁判的路徑選擇
第五章 證明責任分配根據辨析:以方法發明專利侵權舉證責任規則變遷為例
引 言
一、方法發明專利侵權訴訟舉證責任的立法演進及問題的提出
二、產品制造方法專利侵權訴訟舉證責任分配規范的解讀
三、已知產品方法發明專利侵權中的舉證責任分配與事案闡明義務
四、方法發明專利侵權舉證責任分配規范的完善
第六章 證明責任分配的誤識:以環境侵權中的因果關系為例
引 言
一、環境侵權訴訟因果關系證明責任分配立法與司法的抵牾
二、環境侵權訴訟中因果關系的既有學說檢視
三、環境侵權訴訟實踐中因果關系實際證明方法的考察
四、環境侵權因果關系的重新界定
五、環境侵權訴訟中因果關系證明方法的整合
六、本章小結
第七章 證明責任與舉證責任的糾纏:以醫療侵權訴訟舉證責任分配規則為例
引 言
一、目前醫療糾紛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存在的問題
二、醫療侵權訴訟證明責任的分配
三、醫療侵權訴訟證明困境的化解途徑
四、結論:醫療侵權訴訟舉證責任分配規范的解釋
中篇 證明責任制度的理論重述
第八章 證明責任理論地位重述:重申證明責任作為“民事訴訟的脊梁”
引 言
一、證明責任形成新的裁判三段論
二、證明責任作為民事案件的裁判方法
三、證明責任體現為說服論證的風險
四、證明責任的實質關涉法律適用
第九章 證明責任基礎前提重述:為“事實真偽不明”命題辯護
引 言
一、“真偽不明”是一種客觀存在的事實認知狀態
二、現代證明責任理論從未拋棄“事實真偽不明”命題
三、真偽不明情形及證明責任裁判方法具有獨立存在的意義
四、現行訴訟證明標準不可能消滅真偽不明
五、我國司法實踐中存在“真偽不明”與“證明責任”
六、本章小結與余論:正確理解與對待理論移植與本土環境的差異
第十章 證明責任對象重述:在生活事實與法律要件之間
引 言
一、證明責任并不解決證據短缺導致的生活事實“模糊不清”
二、生活事實“模糊不清”不宜進行證明責任裁判
三、證明責任針對的是抽象規范對應具體生活事實的法律適用困境
四、證明責任對象的精確界定與證明責任主觀意蘊的辯正
第十一章 證明責任對象泛化批判:具體生活事實
引 言
一、證明責任并非解決事實證明難的理論
二、法律要件事實與具體爭點事實的區分
三、要件事實與具體生活事實的連接
四、“物”之爭議的具體舉證責任
五、結論:案件生活事實疑難困境的解決之道
第十二章 證明責任對象泛化批判:程序法要件事實
引 言
一、程序法要件事實及其證明與認定
二、程序法規范構造及其適用模式
三、程序法上的“真偽不明”及“證明責任分配”的“烏托邦”
四、余論
第十三章 證明責任理論功能重述:證明責任作為民事案件的裁判方法
引 言
一、證明責任作為民事裁判方法的理論上升之路
二、證明責任作為裁判方法在實踐中的誤識
三、證明責任作為基本民事裁判方法的歸位
四、本章小結
第十四章 證明責任分配理論重述:為“規范說”辯護
引 言
一、規范說方法論的三個層次
二、法律解釋方法在規范說中的地位與意義
三、依規范說分配證明責任的一個范例
四、規范說的比較優勢及其修正
五、本章小結:德日民事訴訟基本理論對我國的借鑒意義及其限度
第十五章 證明責任性質重述:作為“風險”的證明責任
引 言
一、證明責任性質認識的多種誤區
二、證明責任是法律適用活動本身的風險
三、作為風險的證明責任的多重性質
四、證明責任風險說的啟示
五、本章小結
第十六章 證明責任制度本質重述:事實疑難案件的法律適用方法
引 言
一、證明責任概念的本質與表象
二、證明責任方法的定位與反思
三、證明責任規范的內容與本質
四、證明責任制度的生成與功能
下篇 證明責任制度的本土重構
第十七章 我國證明責任學說與制度簡史:理論與規范的協同演進及其趨勢
引 言
一、傳統舉證責任概念主導時期(1982~1991年)
二、證明責任“雙重含義說”確立時期(1992~2001年)
三、現代證明責任理論的深入探索時期(2002~2011年)
四、本土化證明責任建構時期(2012年至今)
第十八章 我國證明責任概念重述:舉證證明責任的內部分立與制度協調
引 言
一、舉證責任與證明責任的概念淵源
二、舉證責任與證明責任的對象區別
三、舉證責任與證明責任的功能分工
四、舉證責任與證明責任的分配規則
五、本章小結
第十九章 我國證明責任分配制度重構:回歸“規范說”
引 言
一、合久必分:具體舉證責任與抽象證明責任的概念解讀
二、追本溯源:證明責任分配一般原則的深度追問
三、分道揚鑣:“舉證責任倒置”的意義嬗變
四、時移勢遷:證明責任司法裁量的存廢之爭
五、本章小結
索 引
參考文獻
致 謝
后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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