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814
- 書名:農村信貸基本知識(中國農村法律知識讀本)
- 作者: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2年12月
- 入庫時間:2002-12-17
- 定價:9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編輯說明
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市場經濟迅猛發展的新
形勢下,農村社會正在發生著廣泛和深刻的社會變革。正在
向現代化社會邁進的我國農村出現了大量新的矛盾和新型糾
紛。在這種形勢下,依法調整農村的利益關系,使農民朋友
了解和掌握法律,自覺維護法律,依法解決利益糾紛和利益
沖突,對于鞏固改革的成果,確保社會穩定和建設我國社會
主義法治國家都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
廣大農民對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處理個人與
國家、個人與集體的關系,具有強烈的愿望。但是,由于相
當一部分農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法律條文的專業用語又
較難理解,專業性法律圖書又大都脫離農民的現實生活,以
致于不能滿足廣大農民對法律知識的需求。鑒于以上情況,
我們組織了具有法學博士或碩士學位,了解農村生活和農民
需求并具有社會實踐經驗的部分學者,編寫出一套《中國農
村法律知識讀本人本套讀本將切中廣大農民迫切了解和需
要解決的法律問題,并通過經常發生在他們身邊的具有典型
性和針對性的生動事例,進行深入淺出和富有啟發性、科學
性的闡釋。本套讀本的出版將填補我國法律圖書的一個空
白,我們相信本套讀本也會具有良好的市場銷售前景。
二OO一年十二月
目錄
1.什么是信貸?什么是農村信貸?
2.什么是農村信用合作社?
3.農村信用合作社可以經營哪些業務?
4.農村信用合作社辦理存款應該遵守哪些規
定?
5.農村信用合作社發放貸款應該遵守哪些規
定?
6.關于對存款人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業銀行法》有哪些規定?
7.在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嗎?
8.什么叫關系人?法律對商業銀行向關系人
發放貸款有什么特殊規定?
9.農村信貸有哪些特點?
10.農村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源都有哪些?
11.農村信用社自有資金的主要來源是什么?
12.農村信貸資金的主要運用方向是什么?
13.什么叫作查詢、凍結和扣劃個人儲蓄存
款?
14.現行法律對查詢、凍結和扣劃個人儲蓄存
款是如何規定的?
15.現行法律對查詢、凍結和扣劃單位存款是
如何規定的?
6.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業務應遵守哪些原
則?
17.個人在儲蓄機構都可以辦理哪些人民幣儲
蓄業務?
18.個人如何辦理定期存款的提前支取?如何
辦理代理他人取款業務?
19.何種個人存單可以掛失?如何掛失?
20.單位如何辦理定期存款?
ZI.單位如何辦理定期存款的提前支取?
22.單位如何辦理定期存款的變更、掛失?
23.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未按照規定辦理儲戶掛
失,造成損失,金融機構是否應當承擔民
事責任?
24.儲戶在掛失前存款被他人支取的,儲蓄機
構負不負責任?
25.農村貸款的程序是怎樣的?
26.我國貸款的主要原則是什么?
27.農村貸款的對象與條件是什么?
28.農村貸款的種類有哪些?
29.農村政策性貸款的具體涵義是什么?
30.政策性貸款的特征是什么?
31. 農村政策性貸款的資金來源是什么?
32.什么是外匯貸款?它有哪些種類?
33.使用外匯貸款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34.什么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都有
哪些?借款合同有什么特點?
35.什么是銀行借款合同?
36.銀行借款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37.什么是民間借款合同?
38.民間借款合同的利息怎么確定?
39.我國貸款的種類都有哪些?
40.我國農村信貸過程中相關的基本法律有哪
此?
41.借款人具有哪些條件才能申請貸款?
42.如何申請銀行貸款?
43.借款合同應當采取何種形式?其主要內容
有哪些?
44..銀行已經印好格式的借款合同條款能否更
改?更改后有沒有效力?
45.貸款的利率怎樣確定?
46.借款人有哪些權利?
47.借款人有哪些主要義務?
48.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在貸款過程中的哪些行
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49.貸款人有哪些權利?
50.貸款人有哪些義務?
51、借款的利息能否在貸款中預先扣除?
52.對哪些人不得發放貸款?
53.借款人能否提前償還貸款?
54.什么情況下,借款人可以變更或解除借款
合同?
55.借款合同變更有什么法律效力?
56借款人能否延長借款使用時間?
57.逾期不能償還貸款,借款人會承擔哪些不
利后果?
58.如何返還貸款?
59.擔保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方式有哪幾種?
60.什么叫反擔保?
61.反擔保和擔保的區別是什么?
62.什么人可以當反擔保人?反擔保可以采用
哪些方式?
63.董事、經理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出
具的擔保是否有效?
64.企業的董事長越權訂立的擔保合同有沒有
效?如果擔保合同有效,誰來承擔責任?
65.擔保合同無效,貸款人的損失誰來承擔?
66.借款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
下,擔保人承擔多少責任?
67.在擔保合同無效情況下,擔保人承擔責任
后,怎樣向借款人追償?
68.借款合同解除后,在什么條件下擔保人承
擔擔保責任?
69.借款合同解除后,什么情況下,擔保人可
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70.什么叫保證?
71.我國《擔保法》中對于保證人資格有何限
制?
72.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能不能當保證人?
73.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能不能當保證人?
74.鄉鎮企業的車間能不能當保證人?
75.不具備清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對外簽訂了
保證合同,此種保征合同是不是有效?
76.什么是保證合同?其主要內容有哪些?
77.什么是一般保證?
78.什么是先訴抗辯權?
79.先訴抗辯權的效力是什么?
80.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哪些情形下不得行使
先訴抗辯權?
81.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張先訴抗辯權時,
如果向貸款人提供了借款人可供執行的財
產,因貸款人的原因而未得到執行,保證
人是否可以免責?
82.什么是連帶責任保證?
83.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區別是什么?
8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分別提供保證
時,怎樣承擔責任?
85.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
確的,保證人如何承擔保證責任?
86.連帶共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可以要
求誰還款?
87.什么叫最高額保證?
88.按份共同保證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能
不能要求其他保證人分擔?
89.什么是保證人的抗辯權?哪些是保證人所
享有的債務人的抗辯極?
90.借款人行使抗辯權的事由有哪些?
91.什么是保證擔保的范圍?保證擔保的范圍
可以包括哪些?
92.當事人對保證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
明確的,保證人應如何承擔保證責任?
93.第三人向金融機構保證監督支付專款專用
的,第三人如何承擔責任?
94.貸款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
是不是還承擔責任?
95.在保證期間借款人轉讓全部債務,保證人
要不要承擔保證責任?
96.在保證期間借款人轉讓部分債務,保證人
要不要承擔保證責任?
97.借款人和貸款人商量后改變借款合同的,
如果沒有經過保證人同意的,保證人要不
要承擔保證責任?
98.保證人在什么時間內承擔保證責任?
99.借款合同的保證人和貸款人約定的保證期
間有效嗎?
100.最高額貸款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是多長?
101.借款合同的保證期間從什么時間開始計算?
102.借款合同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貸款人
能不能起訴?
103.同一貸款上既有人的保證又有物的擔保,
如何處理兩者關系?
104.債權人與債務人協商以新的貸款來償還舊
的貸款,保證人應當承擔什么樣的責任?
105.在借貸合同中,保證人被騙或者被迫提供
保證的,保證人是否承擔責任?
106.借款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貸款人時應當如
何處理?
107.同一貸款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貸款
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如何承擔保證
責任?
108.什么叫作抵押?
109.抵押的種類主要有哪些?
110.什么叫做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應具備何種
形式?其主要條款有哪些?
l11.抵押合同的當事人都有哪些?
112、什么是抵押權?什么是抵押物?
113.設定抵押權是否需要轉移抵押物的占有?
114.什么是不動產抵押?不動產的一部分能否
為抵押物?
115.抵押權人有哪些權利?
116.抵押人有哪些權利?
117.哪些財產可以作抵押?哪些財產不能作抵
押?
118.擔保法規定的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
爭議的財產是指哪些財產?
119.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可以單獨
抵押嗎?
120.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可以抵押
嗎?
121.已經設定抵押的財產被采取查封、扣押等
財產保全或者執行措施,抵押合同是否依
然有效?
122.哪些財產抵押時必須登記?向哪些機關登
記?登記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123.以法律規定登記以外的其他財產抵押時,
需不需要辦理登記?其效力如何?
124.已經抵押的財產能否轉讓?
125.尚未收割的農作物能否抵押?
126.財產共有人能否以按份共有的共同財產中
的份額設定抵押?
127.財產共同共有人能否以共同共有的財產進
行抵押?
128.已經出租的財產能否抵押?
129.抵押人能否將已經抵押的財產出租?
130.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可以超出抵押物的價
值嗎?
131.一項財產能否設定多項抵押?
132.同一項財產上的數個抵押權人在債務人不
能償還債務時,如何實現抵押權?
13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單位能否用自身的
財產設定抵押?
134.抵押合同何時生效?
135.抵押合同的當事人能否約定:當債務人不
履行債務時,將抵押物轉移給債權人所有?
136.債務履行期屆滿后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
抵押權人能否獲得抵押物的所有權?
137.抵押權人實現其抵押權須具備哪些條件?
138.抵押權的實現方法有哪幾種?
139.同一財產上既有抵押權又有質權時,應當
如何清償?
140.什么是質權?質權都有哪些種類?
141.什么叫動產質押?什么叫權利質押?
142.質極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
143.質權人有哪些權利?
144.出質人有哪些權利?
145.設定質權是否要轉移財產的占有?
146.哪些權利可以質押?
147.可以質押的權利都有哪些特點?
148.哪些質押合同必須登記?向哪些機關進行
登記?
149.動產質押合同何時生效?
150.權利質押合同何時生效?
151.出質人能否代替質權人占有質物?
152.同一個財物上可以設定多個質權嗎?
153.如果質押合同中約定的出質財產和實際交
付的財產不一致,應當以哪個財產為準?
154.質權人在出質期間,能否使用、出租、處
分質物?
155.在質權存續期間,質權人能否將質物再出
質給他人?
156.因為質物有暇疵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出質人負不負責任?
157.質物變價或拍賣后所得價款應按什么順序
來清償債權?
158.質押合同的當事人能否約定:當債務人不
履行債務時,將質物轉移給債權人所有?
159.質物滅失后,會產生什么法律后果?
lod.以匯票、支票、本票出質,應當履行哪些
手續?
161.以存款單出質的,銀行簽發后又受理掛失
并且造成存款流失的,承擔什么責任?
162.質權人能不能轉讓或出質自己占有的處于
質押狀況的票據、債券、存款單、倉單。
提單?
163.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
作權中的財產權是指哪些權利?
164. 票據有哪些主要特征?
165.票據上的當事人都有哪些?
166.什么叫票據上的前手和后手?
167.什么叫匯票?匯票有哪些種類?
168.什么叫支票?支票有哪些種類?
169.什么叫本票?
170.票據喪失后該怎樣補救?
171.申請公示催告的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172.申請公示催告都有哪些程序?
173.公示催告會產生哪些法律后果?
174.對于不同的票據,如何進行掛失止付?
175.失票人在掛失止付時,應當具備哪些要件
176.失票人辦理掛失止付通知應該履行哪些程
序?
177.票據掛失止付通知的效力有哪些?
178.我國《票據法》規定的匯票的應記載事項
有哪些?
179.我國《票據法》規定了匯票的哪些事項在
匯票上可以記載也可以不記載?如果沒有
記載,應該怎樣處理?
180.簽發支票應記載哪些事項?如果有欠缺的
話,應該怎樣補救?
181.支票以什么方式付款?
182.到銀行開立支票存款賬戶應當具備哪些條
件?
183.什么叫空白支票?
184.空白支票有什么效力?
185.《票據法》規定對哪些票據欺詐行為追究
刑事責任?
186.金融機構無理壓票,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
律責任?
187.《票據法》規定的各項期限應如何計算?
188.什么是背書?背書都有哪些種類?
189.什么是承兌?
190.什么是票據貼現?和貸款相比,票據貼現
有什么優點?
191.金融機構應當怎樣辦理票據貼現?
192.什么是信用卡?它有哪些特征?
193.信用卡有什么功能和用途?
194.信用卡的持卡人、發卡行各自有什么權利
和義務?
195.當金融機構對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戶造成損
害時,法律上是如何認定的?并規定了什
么樣的補救措施?
196.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議
受法律保護嗎?
197.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
簽字或蓋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198.借款人到期不歸還貸款,金融機構可以
采取什么措施?
199.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怎么樣對金融機
構提起民事訴訟?
200.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都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201.民事訴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202.什么是行政復議?
203.什么是行政責任?
204.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責任的形式有哪些?在
什么情況下承擔行政責任?
205.什么是刑事責任?
206.借款人采取欺詐手段騙取貸款,如果數
額較大,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207.如何區分普通的借貸糾紛與貸款詐騙罪?
208.什么叫高利轉貸罪?對該罪如何認定和處
罰?
209.什么是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對該罪
應當如何認定和處罰?
210.什么是違法發放貸款罪?該罪如何處罰?
211.什么情況下商業銀行承擔刑事責任?
212.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應當如
何處理?
213.強令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的要
承擔責任嗎?
214.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與進行金融詐騙活動的
犯罪分子共同進行犯罪的,應當如何處理?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