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8240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注釋本(全新修訂版)
-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5年1月
- 入庫時間:2024-12-23
- 定價:26
圖書內容簡介
"內容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注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圖書目錄
"目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建筑活動要求
第四條 國家扶持
第五條 建筑活動守法原則
第六條 管理體制
第二章 建筑許可
第一節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第七條 許可證的領取
第八條 申領條件
第九條 有效期限
第十條 施工中止、恢復
第十一條 不能按期開工、中止施工的報告制度
第二節 從業資格
第十二條 從業條件
第十三條 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 執業資格的取得
第三章 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五條 承包合同
第十六條 招標投標活動原則
第十七條 禁止行賄、受賄
第十八條 工程造價與支付
第二節 發包
第十九條 發包方式
第二十條 公開招標的程序
第二十一條 招標的組織和監督
第二十二條 確定承包單位
第二十三條 禁止限定發包
第二十四條 禁止肢解發包
第二十五條 禁止指定采購
第三節 承包
第二十六條 資質等級許可
第二十七條 共同承包
第二十八條 禁止轉包
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分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監理
第三十條 工程監理
第三十一條 監理合同
第三十二條 監理監督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事項通知
第三十四條 監理規范
第三十五條 法律責任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六條 管理方針、基本制度
第三十七條 設計規范
第三十八條 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九條 現場安全防護
第四十條 地下管線保護
第四十一條 污染防治
第四十二條 審批事項
第四十三條 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條 企業安全責任
第四十五條 現場安全責任
第四十六條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四十七條 安全施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 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第四十九條 變動設計方案
第五十條 房屋拆除安全
第五十一條 施工事故處理
第六章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
第五十二條 建筑工程安全標準
第五十三條 質量體系認證
第五十四條 建設單位質量責任
第五十五條 承包單位質量責任
第五十六條 勘察、設計單位質量責任
第五十七條 設計單位行為限制
第五十八條 施工單位質量責任
第五十九條 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檢驗
第六十條 工程質量要求
第六十一條 竣工驗收
第六十二條 質量保修
第六十三條 群眾監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四條 擅自施工的處罰
第六十五條 非法發包、承攬的處罰
第六十六條 非法轉讓工程責任
第六十七條 轉包、非法分包責任
第六十八條 索賄、受賄、行賄責任
第六十九條 非法監理責任
第七十條 擅自變動施工責任
第七十一條 安全事故責任
第七十二條 降低質量責任
第七十三條 非法設計責任
第七十四條 非法施工責任
第七十五條 違反保修義務責任
第七十六條 處罰機關
第七十七條 非法頒證責任
第七十八條 限定發包責任
第七十九條 非法頒證、驗收責任
第八十條 損害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八十一條 適用范圍補充
第八十二條 禁止亂收費
第八十三條 適用范圍特別規定
第八十四條 軍用建筑
第八十五條 施行日期
附 錄
一、建筑許可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18.12.22修正)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2018.12.22修正)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18.12.22修正)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2021.3.30修正)
二、發包與承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錄)(2020.5.2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2020.12.29)
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2019.1.3)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2004.10.20)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2013.3.11修正)
三、工程監理
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2001.1.17)
四、安全生產管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3.11.24)
五、工程質量管理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19.4.23修訂)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2017.10.7修訂)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2000.6.30)
六、環境保護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7.16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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