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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王澤鑒教授的新作——《民法叢書》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臺灣著名民法學家王澤鑒教授,早已為祖國大陸法學界所熟 悉,這不僅因為他多年來致力于祖國大陸和臺灣地區之間的法學交 流工作,深得祖國大陸法學界人士的敬佩,更因為他的著作《民法 學說與判例研究》于數年前在大陸出版,這部八集的巨著也受到祖 國大陸民法學界的重視:王澤鑒教授在臺灣大學擔任民法教職數十 年。在引導學生研究民法時,不僅向學生傳授最全面、最先進的理 論知識,更注重教導學生如何運用理論以處理實際問題。他不僅在 教學中貫徹他所侶導的“實例教學法”,也在研究工作中運用理論 與實例結合的方法。他的著作以《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為名,就 說明他對理論與實例的并重。數十年來,他的這種研究工作已經愈 趨精致,甚至使臺灣地區的民法學的研究達到一個更高的水平。這 樣說是不過分的。
大陸法學派的學者,因為他們國家多有民法典,所以在民法教 學中注重以民法典為依托的理論闡述。當然,在講述理論中也少不 了舉例說明。這時,舉例只是一種輔助方法,一般不寫在著作中, 也不受到十分重視。中國傳統的(自民國直到現在)民法教學就是 這樣的。
近年來也有學者提倡英美式的案例教學法,據我看來,根據案 例教學有其不足之處。因為案例是有限的,其涉及的理論不會包羅 民法全部,因而僅靠闡釋案例,并不能把民法理論全面地講到。 為把這兩方面結合起來,王澤鑒教授提倡一種方法,這就是在 他的一套新的著作——《民法叢書》——中所應用的“實例研習” 法。這種方法就是在講授民法理論時,通過一定的實例去講述.而 不是僅僅講抽象的理論。這些實例有的取自現實的司法實踐(即如 判例和案例),有的出自講授者的設想或編制,因而可以涉及民法 的每一方面、每一理論,而不受限制,這是其與判例教學不同的地 方。另一方面,這些實例仍是按照民法的體系,以民法法典的編制 體系為依托。學生學過后得到的仍是全面的民法理論,不只是一些 片斷的東西。 這種方法在德國、日本也得到運用,收到很好的效果。王澤鑒 教授大力提供這種方法,編成一整套著作,用以教育研習民法的學 生。他這種致力于民法教育的精神,實在難能可貴,令人敬佩。 王澤鑒教授的這套著作,著手于十余午前,最初于1982年在 臺灣地區出版,經反復修改補充,始成現在的規模。現在承王教授 慨允,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在祖國大陸以簡體字出版。祖國大陸 的民法體系雖與臺灣地區現在的“民法”體系略有差異,但就整體 言,民法理論基本相同,所以這部書對祖國大陸的民法學者而言也 是十分有用、有所教益的。
現在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杜首先出版這部書的頭兩冊,第一冊 是《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第二冊是《民法總則>。在第一冊的第 一章(《緒說》)中,王教授本其數十年教學研究之心得,詳細講述 學習民法的目的與方法。在第二冊第一章(《緒論》)中,王教授特 別把德國法學家耶林的著作《法律的斗爭》加以轉載。這些做法具 見王澤鑒教授淳淳詩人的苦心,我相信王教授的這種努力能在祖國 大陸民法學界開花結果,則更為兩岸法學交流的盛事矣。
當《民法叢書》首兩冊在北京出版之日,謹書數語,以向祖國 大陸民法學界介紹,是為序。
謝懷拭 2001年4月于北京時年八十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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