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央辦公廳轉發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黨組《關于改變處理涉外刑事案件審批辦法的請示報告》有關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央辦公廳轉發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黨組《關于改變處理涉外刑事案件審批辦法的請示報告》有關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央辦公廳轉發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黨組《關于改變處理涉外刑事案件審批辦法的請示報告》有關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央辦公廳轉發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黨組《關于改變處理涉外刑事案件審批辦法的請示報告》有關規定的通知
1982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市、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軍事法院,鐵路運輸高級法院,水上運輸高級法院籌備組:
現將中共中央辦公廳1982年8月1日轉發經中央書記處批準的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黨組《關于改變處理涉外刑事案件審批辦法的請示報告》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