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嚴禁淫穢物品的口頭通知
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嚴禁淫穢物品的口頭通知
公安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 等
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嚴禁淫穢物品的口頭通知
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嚴禁淫穢物品的口頭通知
1985年6月14日,公安部、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為了保護廣大人民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維護社會治安,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必須嚴禁各種淫穢物品。根據《國務院關于嚴禁淫穢物品的規定》,特通知如下:
一、凡具體描寫性行為或露骨宣揚色情淫蕩形象的錄像帶、錄音帶、影片、電視片、幻燈片、照片、圖畫、書籍、報刊、抄本,印有這類圖照的玩具、用品以及淫藥、淫具,都嚴禁進口、制作(包括復制)、販賣和傳播。違禁者由主管部門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任何單位支持、縱容或包庇走私進口、制作(包括復制)、販賣和傳播淫穢物品的,從嚴追究直接領導人的法律責任。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凡存有淫穢物品的,在聽到傳達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實物全部上交當地公安機關登記處理。
按期如實上交的,不予追究;隱匿、轉移、逾期不上交的,一經查出,依法從嚴懲處。
三、堅決取締一切播放淫穢錄像的活動。凡播放過淫穢錄像和為其提供場所的單位和人員,在聽到傳達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主動將淫穢錄像帶全部上交當地公安機關,并徹底坦白交代非法活動,聽候處理。
按期如實坦白交代的,從寬處理;逾期不坦白交代的,一經查出,依法從嚴懲處。
四、自聽到傳達之日起,未經批準開業的營業性錄像放映點,一律停止營業;經過批準開業的營業性錄像放映點,只準播放經過審查準許播放的錄像帶。違反者,除沒收全部錄像帶和放映設備,沒收全部非法收入,查封放映場外,要對直接責任者依法從嚴懲處。
五、各單位要嚴格教育職工,特別是教師和家長要嚴格教育學生和子女不傳播淫穢物品,不觀看淫穢錄像。對傳播淫穢物品、觀看淫穢錄像的,應給予批評教育;對屢教不改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六、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要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查禁淫穢物品的工作。任何公民發現走私進口、復制、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或利用淫穢物品引誘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都有責任檢舉、揭發,并將違法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