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利用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推進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利用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推進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利用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推進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利用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推進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不含廈門、深圳)農業(農牧)、畜牧、漁業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青島、大連市農業委員會:
今年2月25日,財政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做好2011年財政支持現代農業生產發展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11]19號,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提出加大對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建設的支持力度的要求。為充分利用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加快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動進行溝通銜接。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通知要求,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支持示范區建設的具體方案由各地財政、農業部門協商確定。省級農業部門要抓住時機,主動溝通同級財政部門,抓緊銜接落實具體項目,最大限度爭取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用于示范區建設。
二、科學確定支持重點。要根據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會同省級財政部門統籌安排生產發展資金,突出示范區主導產業、主要產品和主推技術,科學確定支持重點和關鍵環節,指導示范區有關部門認真編制具體項目實施方案,為項目有效實施創造有利條件。
三、切實加強資金監管。要主動會同或配合財政部門,加強對示范區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督促加快建設進度,提高建設質量,確保資金項目實施規范、管理到位,及時發揮預期效益。同時,加大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支持示范區現代農業建設的宣傳力度,為進一步爭取支持創造有利條件。
省級農口各部門要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的爭取和管理工作。要及時匯總2010年和今年落實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和其他各類財政性資金支持示范區建設的情況,及時報送給我部現代農業示范區管理辦公室。我部也將積極整合資源,按照扶優扶強的原則,視各地爭取財政資金支持的情況,加大支持力度。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