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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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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介:
李春華律師(1973—),南昌大學2006級公費刑法學碩士,鄭州大學法學學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廣東省律師協會及深圳市律師協會會員,在南昌、深圳執業多年,曾任江西添翼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廣東穗江律師事務所訴訟仲裁部主管,江西《新法制報》等媒體特邀維權顧問,“江西法制網”通訊員,“問問堂”公司法專家會員,“南方勞動網”法律咨詢員。 執業以來,辦結民商經濟、刑事行政類案件數百起,尤以人身損害(交通事故、醫療、工傷等)、刑事、公司法務、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知識產權、房地產、婚姻家庭等案件居多。較典型案例有:代理了江西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羅湖區公安分局等單位及江西南昌、九江、上饒、廣東深圳、廣州、東莞、惠州、佛山等地大量交通事故案件;代理患者家屬起訴南昌大學一附院、南昌市第一醫院、第十二醫院、鷹潭市人民醫院、新干縣人民醫院、深圳市人民醫院、深圳市兒童醫院等索賠案;為職工向深圳市巴士集團、雅戈爾集團、中建三局、深圳觀瀾高爾夫球場、國眾聯保險、快訊國際貨運、浩立信辦公用品等企業主張勞動權益,也為深圳洲天商務、恒威投資、聯達商行、萬順聯電子等企業代理了多起勞動爭議案件;受深圳市龍崗區布吉鎮政府委托參與布吉農批市場的拆遷調解,代理了深圳、惠州等地房屋買賣糾紛案;代理了三六一度(福建)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在深圳及東莞地區系列商標維權案及東莞智漢電工機械廠有關計算機軟件、技術圖紙、宣傳圖冊、網絡圖片等系列著作權案;出庭為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盜竊、搶劫、搶奪、故意傷害、合同詐騙、組織賣淫、交通肇事等案件的被告人辯護,代理深圳一車主起訴東莞市交警大隊交通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案;代理邯鄲某煤焦化公司向南昌中院起訴淄博兩家工貿公司5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案等。 學術方面,李春華律師曾獲南昌大學優秀研究生特等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碩士畢業論文、全國律協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第八屆年會暨中國律師知識產權業務創新論壇優秀論文(第13名)及首屆中國律師版權實務論壇優秀論文獎(共8篇)等榮譽,并在《南昌大學學報》(中文核心期刊)、《江西公安專科學校學報》、《法制與社會》、《新學術》、《西南法學評論》、《江西律師》、《上海法治報》等刊物上發表了多篇文章。 李春華律師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致力于社會公益,積極參加江西《新法制報》等媒體組織的各項法律公益項目,還參加了深圳市司法局及羅湖區司法局組織的“法律服務進社區”、“法律服務進警營”及對口支援廣東省河源市“一村(社區)法律顧問”等活動!此外,還受深圳市羅湖區、龍崗區法援處的委派,辦結了許多法律援助案件,維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頗受當事人好評。 聯系地址:南昌市西湖區象山南路68號仕中心80公館C座12樓,電話:15970440151,:625627986,微信:LAWYER1597044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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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黃頁編號:6372----修改本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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