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鐘建林 ]——(2010-5-24) / 已閱50205次
③排列卷內訴訟文書順序;
④剔除金屬物,修補整理文件;
⑤編寫案卷頁數,填寫卷內目錄、備考和封面;
⑥裝訂案卷。
(1)平時注意及時收集訴訟文書
由于審理案件是一個復雜的過程,訴訟文書來源廣泛,種類繁多,形式各異,制成文書的時間不同,書記員收案后,就要經常留心收集審判進程各階段形成的文書,做到收集及時,手續完備。書記員手中保管的案卷常常是數件、十數件乃至數十件。書記員要注意將每個案件的卷宗封面的案件編號分別擺放,做好收集的準備;此后每個案件的訴訟文書,按照形成的自然時間順序,分別擺放在案卷封面后面,做到收集及時、齊全、排放有序,便于案件審結后組合案卷。
(2)檢查和調整卷內訴訟文書
案件審結后,在正式組卷時,還要再進行一次檢查,看看訴訟文書是否收集齊全,已有的文書中法律手續是完備,并及時補正。還要檢查每份文書是否內容重復的文件,卷內只保存一份,但領導有指示的重復文件仍應保留。一個案件訴訟文書多的可以立分卷。另外應保留三份裁判文書夾在卷內,以便日后利用。
(3)排列卷內訴訟文書
排列卷內訴訟文書順序,總體要求是,按照訴訟程序的客觀進程形成文書的時間自然順序進行排列。這是因為人民法院的訴訟案卷是法院審判活動的真實記錄,它是用文字的形式,記載案情和案件處理的過程和結果。案件的審理是按照審判程序進行的,所以卷內文書的排列順序就要反映審判程序。這是我們排列卷內訴訟文書順序時的核心要點。
民事案件卷內訴訟文書排列的順序,正卷:1、立案審批表→2、起訴書或者口頭起訴筆錄→3、立案(受理)通知書(存根)→4、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送達回證→5、答辯狀及附件(注意區別答辯狀和代理詞,不要把代理詞裝在答辯狀的位置)→6、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法人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自然人為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復印件)→7、原、被告訴訟代理人的委托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材料→8、原、被告舉證材料→9、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手續材料→10、詢問、調查取證材料→11、調解筆錄及調解材料→12、撤訴申請書→13、鑒定材料→14、傳票、出庭通知及開庭公告底稿→15、開庭審判筆錄→16、訴訟代理人的代理詞→17、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正本→18、宣判筆錄→19、繳納訴訟費或免費手續→20、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的送達回證→21、案件審理流程表(上訴案件的:22、上訴狀副本→23、上訴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級法院退卷函→25、上級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正本)→26、證物處理手續→27、備考表→28、證物袋→29、卷底。
副卷(普通程序以判決方式審理結案的案件):1、閱卷筆錄→2、案件承辦人的審查報告→3、承辦人與有關部門內部交換意見的材料或筆錄→4、有關本案的內部請示及批復→5、合議庭評議案件筆錄→6、審判庭研究匯報案件記錄→7、審判委員會討論記錄→8、案情綜合報告原、正本→9、判決書、裁定書原本→10、審判監督表或發回重審意見書→11、其它不宜對外公開的材料(如督辦函等)→12、備考表→13、卷底。
(4)剔除金屬物、修補整理文件
①剔除金屬物。為了防止卷內訴訟文書日后受金屬裝訂物(訂書釘、回形針、大頭針)氧化銹蝕,損壞文件,在裝訂案卷前,應一律將文書附著的金屬物予以剔除。
②修補、復印文件。
A、對破損的訴訟文書,應進行修補和復制。
B、褪色的文件復印。將褪色的不便長期保存的文件進行復印。常見的需要復印的文書有:原來文書的字跡是用鉛筆、圓珠筆、純藍墨水筆書寫的、原來文書是傳真件的。因為用這些材料書寫的墨跡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褪色或揮發,不利于長期保管,經過復印以后的復印件和原件一并歸卷。
C、復印、復制、貼補文書,一律用A4紙。原文書不是A4紙的,需要A4紙粘貼。
D不能將卷內文字材料訂入裝訂線內。若遇文字材料太靠左邊,則應另行黏貼一條空白紙后再行裝訂,以保證卷內文字材料完整,便于將來閱卷。
③字跡難以辨認的材料,要附上抄件;外文材料應將中文譯本附在后面。
④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開平放,郵票不要起掉(因為郵票的郵戳上附有郵件發送的時間)。
(5)編寫案卷頁數、填寫卷內目錄、備考表和封面
①編寫案卷頁數。卷內訴訟文書經過系統排列以后,應用阿拉件數字編寫順序頁數,以固定排列的文件順序。頁碼編在文件右上角,單面有字的一面編,兩面有字的,兩面都要編,兩面都要編頁數。編頁數時,第一遍用鉛筆輕寫,以便有差錯時改寫,經檢查確實無誤后,再用鋼筆寫上該頁的頁數。
②填寫卷內目錄、備考表、封面。案卷在封面后和文件前,應放置卷內目錄紙,編寫卷內文件目錄,以便查閱。在卷內目錄的基礎上包括序號、文件名稱、頁次、備注。編完目錄后,應緊接著加寫這本卷宗連底、封面、目錄共計XX頁,并在總頁數上蓋上立卷書記員的名章。備考表,每卷應放備考表,放在訴訟材料的最后卷底的前面,以便案件承辦人或檔案人員隨時注明有關事項。案卷封面的法院名稱(全稱)、案件的年度、審級、案號、案由、當事人等項目由書記員負責填寫。要求字跡端正清楚,保持卷面挺括清潔,不要隨便涂改。民商事案件,一審要寫上判決、調解、撤訴等結案方式。結案日期,按裁判文書最后送達日期填寫。歸檔日期,寫案卷送至檔案室的日期。案卷的保管期限,應根據《關于人民法院訴訟保管期限的規定》填寫(附文件介紹)。
(6)裝訂案卷
案卷的裝訂要牢固整齊,以便于保管和利用,防止文書散失和損壞。具體要求是:
①確定裝訂部位。現在全國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書格式都做了統一規定,案卷封面的裝訂線在卷面上有所標識。如果沒有裝訂標識的,則裝訂線在距案卷左邊2.5厘米,以中眼為準,上眼和下眼與中眼的距離均為8厘米(平時發生的其他材料,注意養成左側裝訂的習慣)。
②理齊案卷材料。裝訂的案卷,要求在紙張的長度和寬度一致的前提下(A4紙),達到右邊齊、下邊齊。
③案卷厚度不超過2厘米,頁數不超過200頁。
④卷底貼封紙,加蓋書記員名章。案卷裝訂完畢,在卷底三眼線上貼上封紙,蓋住線繩,在封紙與卷宗紙的騎縫處,蓋上書記員名章。
二、訴訟卷宗的歸檔
書記員在完成立卷工作后,應及時將案卷移交檔案室 ,這就是歸檔。為了提高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質量,書記員在立好卷歸檔前,應經承辦該案的法官檢驗,法官檢驗的內容為:
(一)卷面案號、原被告與裁判文書是否一致;材料是否收集齊全;無關材料是否剔除。
(二)材料制作手續是否完備,如筆錄是否清晰無錯漏,制作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是否填寫清楚;當事人、審判員、書記員是否簽名。
(三)法律文書原本、正本核對無異。
(四)訴訟文書排列正確,頁數編號無誤。
(五)根據《關于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對案卷提出保管期限的意見。要注意防止出現書記員代審判員檢驗卷宗。卷宗檢驗人的簽名一定由檢驗卷宗的審判員親自簽名。卷宗檢驗完畢后,書記員還要填好案件卷宗歸檔表,交庭長審核后將案卷移送檔案室。
訴訟卷宗在立卷和歸檔這個環節上,一定要杜絕出現超期歸檔的現象,一定要在案件報結日期后的一個月內歸檔。
第六節 附 件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辦法》(法[辦]發[1991]46號 1991年12月24日,略)
作者單位: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
通訊地址:長沙市芙蓉區嘉雨路467號。郵政編碼:410016
聯系電話:0731-84784810
郵箱:haiyangzhixin-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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