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遂全 ]——(2011-12-22) / 已閱11462次
[6]同前注[2]。
[7]參見南京市規劃局、公安局制定的《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設里標準與準則》(寧規字「2003]49號)。
[8]同前注[5],梅夏英、王亞西文。
[9]參見王榮移氣《試析<物權法>車位(庫)歸屬規則》,《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s期。
[10]參見劉閱春:《論小區停車位及車庫的歸屬》,《當代法學》2007年第s期。
[11]參見梁天寧:《地下車庫權屬的法律問題研究》,《河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4期。
[12]同前注[4],陳延文。
[13]參見楊立新:《窗前綠地、樓頂空間、停車位—論物權法規定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必須解決的三個問題》,ht印:刀www. yanglx.
com/dispnews.asp? id=373,2010年12月2日訪問。
[14]參見徐生枉:《居民住宅小區車庫產權的經濟學分析》,《南京社會科學》2006年第9期。
[15]《房產測童規范》(GB/T17986-1-2000)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 (GB/I'50353 - 2005)作為國家標準,都規定作為人防
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共有建筑面積的分攤;陜西省、北京市、岳陽市等地的地方行政性規范文件也有相同規定。
[16]參見于彥彥:《淺談小區車位、車庫歸屬》,《法律適用》2007年第8期。
[17]參見《合同法》第52條第5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4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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