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玉才 ]——(2012-4-6) / 已閱24097次
人格的轉型也意味著人們的行為的內在動力系統的變化。人們的行為受需要滿足的支配。人格從歸屬型轉向自尊型,意味著在人們的行為中,自尊需要的支配力將逐漸占據優勢。
簡單來說,就是原本少年也許大多數是“聽話”的,少有叛逆,但是現在的少年越來越關注自我,自尊心越來越強,如果還在用趕羊的方式教育和控制他們,也許效果不僅會大打折扣,甚至會出現適得其反。尋找一種新的角度和觀點,成為一種必須。
三、人本主義心理學的視角
運用馬斯洛為代表的人本主義心理學,可以對少年犯罪進行有效的遏制。
亞伯拉罕•哈洛德•馬斯洛,1908年4月1日出生于美國紐約州布魯克林區。美國著名的哲學界、社會心理學家、人格理論家、比較心理學家,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主要創始人。
如果要列舉有史以來最著名的心理學家,馬斯洛無疑應名列前茅。與弗洛伊德類似,馬斯洛的理論對人類已經產生并且還將產生長久影響。 在今天,他的一些思想,很多人已經耳熟能詳,例如“需要層次理論”和“高峰體驗”。
(一)需要層次理論
人擁有五個層次的需要: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愛與歸屬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每當一種需要滿足之后,另一種需要便會取而代之。
人是社會的動物,如果把人的成長比作一棵樹的發育,那么社會就是這棵樹扎根的土地,這一片土地應該為少年提供哪些養料呢?
根據馬斯洛的人本主義心理學來分析,筆者認為他所認為的人類的五個層次的需要。其最終反饋的對象是社會,而滿足這些需要的來源,同樣是社會。
讓我們分別具體來看這五種需要的來源:
生理的需要:
作為生存的基本需要,把生理的需要理解為吃飽穿暖顯然是不夠的。而且每一個人對于基本生理需要的量也不盡相同。從滿足生理需要的來源來看,一般從嬰兒到個體能夠獨立存活為止,生理需要的滿足一般是由家庭來提供,而個體能夠獨立存活的界限,可以認為是個人結束課堂學習,并且掌握生存技能的時刻。這個時刻,一般是在少年時期到青年時期。一旦家庭不能夠滿足這樣的需求,那么很有可能促使個體從其它方面通過其它手段來滿足這一最基本的需求。
家庭的無法滿足是有多方面原因的,可能是家境貧寒,也有可能是對子女的虐待,個體還有可能是孤兒并且沒有得到很好的照顧。
有一點是確定的,那就是生理需要無法得到滿足的個體是很容易死亡的。但是“當一個人為生理的需要所控制時,其他一切需要都被推到幕后” 。雖然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為了滿足生理需要而產生了越軌甚至犯罪行為應該會越來越少,但我們仍然應該保持一定量的重視。
安全的需要:
一旦生理需要得到了充分的滿足,就會出現如馬斯洛所說的安全需要。
人們需要遠離痛苦和恐懼,需要有規律地生活以感到世界時井然有序的。從兒童身上我們常常能看到這種安全的需要,兒童喜歡統一、公平及一定的規律,缺乏這些因素時,他們就會變得焦慮不安。盡管成年人可以比兒童更好地處理他們的恐懼感,但在成年階段仍存在著各種安全的需要,如物質上的:操作安全、勞動保護和保健待遇等;經濟上的:如失業、意外事故、養老等;心理上的:希望解除嚴酷監督的威脅、希望免受不公正的待遇、希望遠離犯罪的侵害等。當安全的需要未能得到相應的滿足時,它就會對個體起支配作用,使行為的目標全部指向安全。處于這種狀態下的人,可能僅僅為安全而活著。
身處兒童和成年人之間的少年,對于他們的安全需要的原因,筆者認為是很復雜的。因為兒童很少會考慮到勞動、就業、養老等來自家庭、社會的壓力,而成年人對于兒童所看重的,有些片面和刻意強調的統一和公平也許并不是那么的在意。
但是對于少年而言,他們不僅僅是“祖國的花朵”,他們更有可能是國家的未來,因此他們的安全需要沒有得到滿足,對于他今后的生活影響可能是重大的。
在我國的刑法中,特別在犯罪人的行為能力區分上,對少年有著特殊的界定。 從這一規定的側面,我們可以看出對于少年不能夠單純的憑年齡貼標簽下結論。
愛與歸屬的需要:
當上兩者需要得到滿足后,人便會產生更高一層的社會需要,比如希望得到愛和愛他人;與他人建立友誼,有和諧的人際關系,被團體所接納,有歸屬感。
筆者認為,大多數的少年犯罪,往往都出自對這一層次需要的缺乏。試想一個少年如果在家庭得不到足夠的關心,在學校得不到足夠的重視,甚至可能在這兩個地方被輕視和傷害,那么他在就可能缺乏歸屬感。如果他周圍有團體或者個人能夠接受他,那么他主動加入的幾率就很大,而且這樣的加入可能是狂熱和非理性的。
如果周圍也沒有團體和個人愿意接受他,那么他可能會尋求其他的途徑,比如通過網絡交友。這樣一來。發生少年離家出走千里會網友的事件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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