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瑞華 ]——(2013-10-24) / 已閱8211次
(四)實行跟蹤回訪,及時掌握情況。對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變更強制措施的案件,審查部門應在變更強制措施后要積極開展回訪工作,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社區、工作單位、家中,掌握其思想動態,了解情況,及時掌握被取保候審人員的思想情況,動態評估其再犯、逃避訴訟的風險,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有關規定的,應立即向偵查機關提出意見,情節嚴重的應依法予以逮捕,及時采取措施保障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
作者為河北省棗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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