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純志 ]——(2004-9-29) / 已閱26843次
11 楊立新:《工傷事故責任及人身傷害事先免責條款的效力》,王利明主編:《中國民法安全案例與學理研究-侵權行為篇、親屬繼承篇》,法律出版社1998年6月第一版。楊立新在文中認為工傷事故具有勞動保險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雙重性質。
12 楊立新:《工傷事故責任及人身傷害事先免責條款的效力》,王利明主編:《中國民法安全案例與學理研究-侵權行為篇、親屬繼承篇》,法律出版社1998年6月第一版。
13 楊立新:《工傷事故責任及人身傷害事先免責條款的效力》,王利明主編:《中國民法安全案例與學理研究-侵權行為篇、親屬繼承篇》,法律出版社1998年6月第一版。
14 俞子清主編:《憲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11月修定版,第188頁。
15 楊立新:《工傷事故責任及人身傷害事先免責條款的效力》,王利明主編:《中國民法安全案例與學理研究-侵權行為篇、親屬繼承篇》,法律出版社1998年6月第一版。
16 梁慧星:《雇主承包廠房拆除工程違章施工致雇工受傷感染死亡案評釋》,中國民商法律網。
17 郭君、李文華主編:《勞動法與勞動爭議實用手冊》,中國檢察出版社1994年9月第一版,第452頁。
18 王衛國:《過錯責任原則:第三次勃興》,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第79頁。
19 F.H.勞森和B.S.馬克西尼斯:《普通法和大陸法上關于非故意損害的侵權責任,第143頁。轉引自王衛國:《過錯責任原則:第三次勃興》,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第81頁。
20 王衛國:《過錯責任原則:第三次勃興》,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第83頁。
21 許藻熔:《損害賠償之社會化》,轉引自王衛國:《過錯責任原則:第三次勃興》,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第226頁
22 王衛國:《過錯責任原則:第三次勃興》,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第89頁。
23 王衛國:《過錯責任原則:第三次勃興》,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第229頁。
24 王衛國:《過錯責任原則:第三次勃興》,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第231頁。
25 梁慧星:《雇主承包廠房拆除工程違章施工致雇工受傷感染死亡案評釋》,中國民商法律網。
26 在審理一民工因工受害雙眼幾乎失眠的索賠案中,某一法院以民工未參加工傷保險且工作有過失為由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判決民工與雇主各承擔50%的責任。
27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規定: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律界和法學界普遍認為該款是無過錯責任原則的規定,它強調“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責任的”這樣的內容。但該法在第一百二十三條列舉了七種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外,并未有其他法律規定的可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情形。故得出上述正文的法律適用原則。
28 參見梁慧星:《雇主承包廠房拆除工程違章施工致雇工受傷感染死亡案評釋》,中國民商法律網。《民法通則》第十一百二十三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梁教授將該條與蘇俄民法典第454條進行了比較,認為兩者均采用列舉法,但前者涵蓋一切工業事故,而后者僅例舉了高度危險作業的種類。從文義上解釋,不能涵蓋一切工業事故。其主張采用擴張解釋。
29 民法學界梁慧星、楊立新、王利明、房紹坤等學者的著述觀點是一致的,他們均主張工業事故中的雇主對雇員受害賠償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
30 吳崎青:《雇主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人民法院報》,2000年7月4日。
31 房紹坤、于新:《論雇主對雇員的賠償責任》,“法律思想網”。
32 房紹坤、于新:《論雇主對雇員的賠償責任》,“法律思想網”。
33 王利明:《論無過失責任》,中國民商法律網。
34 全國法院干部業余法律大學: 《中國民法講義》下冊,轉引自王利明:《論無過失責任》,中國民商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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