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匯 ]——(2004-11-23) / 已閱22043次
首先,自從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來,大量的法律、法規如潮水一般涌入人們的生活。這些所謂之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其實很大的成分上并不是由中國本土資源構成,而更多的是一種外國法律制度的生硬移植。不少的“海歸派”從海外求得“真經”,回國后充分的施展他們在國外喝的那點洋墨水,言必稱馬伯里訴麥迪迅或者O.J.辛普森案,而很少真正的考慮孫志剛案件、劉涌案件這些真正值得我們去關注和思考的中國轉型時期所出現的問題。這樣的法律,使得已經習慣于“中國方式”生活的民眾越來越看不懂中國的法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有的學者在呼喚程序正義,可是他們所言及的程序正義是符合美國國情和美國人生活習慣的程序正義,不是中國人所謂的程序正義。正如蘇力教授的發問:“我們談程序正義,到底應當將這個重音放在程序上還是應當放在正義上?” 作為中國人的習慣,我們從來不排斥程序正義的理念,我們覺得通過非法手段得來的虛假證據是應當排除的,但是通過非法手段(特別是這種非法手段在人們看來并不是那么非法的時候,如警察未經當事人同意非法進入當事人住所取證的行為)所取得的真實證據,作為中國人的習慣我們一般來說還是更愿意接受證據的合法性而忽略將其排除在證據之外的。因此,在我們的法律中充滿了這樣或那樣的與民眾基本社會道德情感不符合的實體或程序的規定,使得他們覺得在面對法律的時候是那樣的茫然。法意與人心在這里被無情的割裂。法律不得違背基本的人情之常,便是良法的前提,更是法意貫通于人心,從而獲得合法性的條件。法律的理性縱然永遠是一種少數精英的職業理性,可是最后還不是要給人一個講得通的“說法”才行嗎? 可是,我們的有些法律正在一步一步地損害著社會民眾的內心情感,使得他們有困難時寧愿選擇類似于古代“攔轎告狀”的方式上訪,也不選擇他們根本就搞不懂的法律來平服自己心中的創傷。我們應當生活在生活中,而不應當生活在一大堆復雜的邏輯思辨里
其次的一個原因可能是來自體制方面的問題。你一直以來都不太喜歡談論關于體制方面的問題,因為在中國目前這種社會劇烈變革和觀念轉型的時期,任何一個問題都可以上升到“體制問題”的高度,然后發一些沒有多大意義的牢騷。大談體制問題,并不能解決實際的問題,這種看似理性和分析的方式其實是沒有多少科學精神和研究價值的。就像所謂的辯證法一樣,遇到問題總是說這個問題既是這樣又是那樣,到頭來還是一點有價值和有見地的內容都沒有。但是你還是不得不在這個問題上言及有關于中國的體制問題。因為在這一問題上體制問題是那樣的突出、那樣的不得不說、那樣的無可奈何。幾乎這中間所有的問題都與現行的體制空缺有密切的聯系。
導致上訪現象的激增的原因,既有來自經濟方面的也有來自社會方面的(這里出現既也并不是辯證法的論證方法,辯證法的論證中兩個方面的問題一般來說是相對的,如既對立又統一。這里的既也是一種社會科學的分析思維,是一種多角度看問題的分析方法,一般是同向的)。在經濟方面,體現為訴訟的成本遠遠高于上訪的成本,而且在時間方面看來上訪解決糾紛具有較好的時效性,而一旦問題進入訴訟,就意味著這將是一場“持久戰”,對于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一種極大的折磨。在體制方面,我國的法院并不具有真正的司法獨立性,并不能夠通過自己的判決來否定民意機關的某些決定。相反,作為民意機關,時不時頒布一些行政命令來直接或間接的約束司法機關的獨立判案。從而形成了行政干預司法的非權力制衡的權力結構體系。因此,司法機關并不是社會矛盾與糾紛的最終解決機關,判決生效后并不具有既判力,加上種種執行難的問題,使得人們對于司法公信力的評價日益降低,有時甚至失去信心。在中國,最終解決問題的還是行政機關、黨政機關,就連法院也一直以來彰顯著一股行政機關的味道。在本次社會實踐中,你興致勃勃地來到羅田縣法院。與法官交流的會議室在四樓,當你上到二樓的時候,你看到的一幕使你的心情陡然變得沉重起來。在二樓的樓梯口上立著一面大鏡子,是為了讓每一位經過這里的法官整理衣服、端正形象用的。可是偏偏在這面鏡子上寫著“警容鏡”三個大字。看來在中國基層的司法系統中,不管是法官自己還是廣大民眾還是將法官視為與公安民警一樣的執法人員,“大蓋帽”的形象一直以來都沒有多大的改變。就連許多法官自己也認為自己是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沒有認清楚法官這一神圣的職業所應當具有的品質。在這種行政大過司法的體制下,民眾自然而然的會選擇上訪的方式來解決糾紛。上訪無論從時效還是費用,從解決糾紛的確定性還是執行力上都要高于司法判決。由此農民上訪現象的激增就不足為怪了。
接下來的一個問題是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設置的問題。你曾經在賀衛方老師的一本書上讀到過一篇名為“法院的位置”的文章。文章中批判性地指出:審判委員會的設置是一種嚴重違背基本法理的行為。基于這篇文章的影響,一直以來你都對審判委員會不抱有認同的態度,甚至在你自己的論文中也引用賀文的觀點對于審判委員會進行過批判。但是,當你自己真正下到基層司法系統,和當地的法官交流了各自經驗之后,你的看法從此發生了一些轉變,你認為審判委員會在中國的存在也許正是一種合理的體現。
要分析這一問題,你必須先要尋找一個合理的進路。關于司法獨立的問題,并且首先是一個政治學味道較重的問題,卻首先是由法官們提出的,并且是伴隨著一個法官職業群體的出現而實現的。因此,一般說來法官們對這個問題不僅理應更加敏感,而且由于“鞋子合不合適腳趾頭最知道”的定理,他(她)們的感受也理應更為真切。因此,選擇這一進路來分析這一問題有利于從一個較為客觀的角度,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來思考問題,從而避免理想化模型建構判斷標準中所誘發的強加于人的情形。
在訪談中他(她)們是這樣說的:
你問:關于審判委員會,學界存在兩種看法:1、應取消,因為影響了司法公正。2、應維持,法官規避矛盾集中,使風險分擔。不知你們是如何看待這一問題?
晏庭長:我國目前司法體制下的審判委員會必須存在。英美法系司法獨立,法官可以嚴格依法公正判決。而我國體制下,有人認為,審判委員會是一個承擔責任的機構。但我的意見有異,其職責:1、處理案件中的具體問題。2、討論疑難案件的法律運用。
實際中遇到新情況和問題需要通過集體討論的方式來加以解決。現有法官素質不高,仍需通過審委會討論來使疑難案件得以公正、公平的處理。另外,其存在有利于排除黨政機關對司法公正的干預,但如果單靠法官排除干擾,其力量不夠。
你問:其存在是否會有負面影響?如審委會干涉法官審案?
晏庭長:如果法官作公正判決,審委會能夠通過和支持。實踐中審委會很少否定法官的自由裁量。主審法官不能把握,才需提交討論。如果法官認為自己審判公正合法,則不需提交審委會討論。因此,法院希望法官素質更高,提倡有能力的法官自己簽發文書。
黃庭長:有很多法院已實行審判長制度。
晏庭長:調解書庭長都可以簽發,其措辭文筆對于法官的素質要求更高了。
在你與法官(此處的法官也包括你在全國各地見到的許多基層法官)的交流過程中,他們一致――并不是幾乎一致――地認為審判委員會的存在是利大于弊的。他們認為:第一,在目前的情況下,如果一律實行法官獨任審判或合議庭多數法官決定,太容易造成司法腐敗或司法不公;第二,審判委員會在某些地方已經起到了或有可能進一步起到在一個轄區內統一執法標準、提高法官職業素質的作用;第三,審判委員會在現行中國國情下的存在是合理的。目前中國的司法體系當中,非科班出身率還相當的高,許多法官處理一般案件的過程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正如晏庭長所說,一旦遇到疑難案件,許多法官就難以運用法律分析的方法來解決實際的疑難問題。因此,當他們遇到這樣的問題時經常會去請教審判委員會,并將案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并得出一個合理的意見。第四,在司法改革的過程中,由于現階段條件所限,司法改革只能以人事集權的職業終身制作為培養法官的基本方式,以迅速提高科班出身者的比例作為改進審判質量的捷徑,所以法官的年輕化將成為今后較長時期內中國司法機構的特征。 如此年輕的法官隊伍如何能取得民眾的廣泛信任將受到質疑。因此,審判委員會的保留在一定的時間維度看來,還是具有其價值的。第五個原因可能是最能體現中國本土問題的原因。為了更好的說明這種本土價值,首先讓我們來看看美國的司法機構是如何運作的。在美國司法中,真正進入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往往有、而刑事案件必定有陪審團。陪審團決定證據是否足以證明某人有罪,是否存在過失,是否應當給予賠償以及賠償的數量;法官僅僅就法律爭議作出決定。因此,陪審團分擔了案件的決定權,這好像是剝奪了法官的權力,但同時也使得美國法官所要承擔的決策風險分散了。在中國,初審法官壟斷了對于案件事實爭議和法律爭議的判斷,由此便承擔了更大的風險。那么審判委員會存在的更深層次的社會原因就在于法官可以以此來抵制人情和保護自己。設想一下,中國的基層法院一般都設在縣城里,一個縣也就幾十萬人,而法官們基本上都是本縣城的“土著”,就算不是“土著”居民的,來了之后也難免陷入各種復雜糾結的關系網絡之中。縣城里幾乎人人都是熟人,或熟人的熟人,更何況這些身居要職的法官們。所以一旦案件中充滿了各種說客,各種難以放下的情感的時候,法官們往往陷入困境和疑惑。在學術界,面對一個問題中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相互發生抵觸和沖突時,有的學者提出了采取法益衡量說――難道此處采關系衡量說不成?顯然,如果既要解決案件爭議的問題,得出公平正義的結論,又要不得罪身邊的朋友熟人,這時審判委員會就起到了屏蔽熟人的作用。因此,法官們常常會對那些說客或送禮、而又不愿意公開得罪的人說:“這個案件是要上審判委員會的,我做不了主”之類的話來予以拒絕。要是這人實在是得罪不起(比如縣里的領導)那么他們會比較含蓄的說:“這個案件恐怕最后還是要看審判委員會的統一意見”,這樣既使得法官們在關系網的束縛中得以解脫,又在另一個方面保障了司法的獨立性和公正性,看來這種制度還是具有其存在理由的。
五
在羅田縣匡河鄉的幾天里,你們和匡河鄉干部進行了座談、到張家河村走訪了農戶,通過這些所見所聞,對這里的經濟、社會、農村狀況有了大體的了解。
匡河鄉是2003年由石橋鋪鎮等三個鎮合并而成。全鄉有50個村,其中有33個庫區村,共487個村民小組。全鄉共有人口66000左右,居全縣第一。全鄉面積193.5平方公里,居全縣第二,共有38000畝耕地,水田3400畝。全鄉地勢北高南低,鄉中有海拔729米的觀音山,是當地佛教圣地。
匡河鄉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農民農業稅(當年152萬元左右)、國稅(45萬元)、地稅(70萬元)、工商稅(60-70萬元),財政收入不足。財政支出以老師的工資為主(這是鄉干部的說法,也許與實際情況存在差距),可是老師工資拖欠的問題卻非常嚴重的存在著,這其中一定另有其他的深層原因,你們不方便問的,也就這么帶過吧。
整個匡河鄉的經濟以板栗種植、外出打工、招商引資為三大支柱。
羅田縣是板栗種植的大縣,板栗在匡河鄉也是主要經濟作物。匡河鄉以板栗、蠶桑、水產為主要農業收入來源。其中板栗種植面積是2萬5千畝,年產量是400萬斤。板栗的銷售情況在92、93年比較好,但這些年由于種植面積擴大、其他地方板栗種植逐漸多了起來,銷售情況不太好。板栗的銷售以個人銷售為主,深加工不多,在深加工企業中,招商引資的企業占很大一部分。政府在板栗種植中起政策指導作用,主要是在羅田和其他地方設立銷售點、推廣宣傳、開拓外省銷售市場、招商引資(對板栗進行深加工)。羅田板栗很有名,但是匡河乃至羅田的經濟并沒有因此而發展得很好,羅田仍然是全國貧困縣。在調查中我們了解到,這里處于山區,交通相對不方便,而板栗又不易于保存,同時,板栗的種植仍然是以戶為主,深加工工廠不多,這些都是板栗沒有給當地帶來很好的效益的原因。
匡河的經濟很突出的是打工經濟,這和羅田縣整體的情況是相同的。外出打工人員帶來的收入占全鄉年收入的很大比重。羅田縣自92年以后外出打工的人員明顯增加。整個縣有45萬人在外打工,匡河鄉有5萬人在外打工。其中以廣東、上海、山東、浙江為主。打工人員多是青壯年勞力,其中年輕女性也占有很大比重。打工人員多為建筑工人、做苦力、做保姆。外出打工是因為在家種田收入很低,難以解決孩子教育費用、家人醫療費用。在糧食方面,雖然有很多人外出打工,但是糧食能夠自給自足。
另外,全鄉的經濟發展還有一個特點即招商引資。因為財政收入不足,經濟發展缺乏資金,所以引進外地的資金在全鄉的經濟工作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例如,板栗深加工企業、繅絲廠。但是這種招商引資的規模還非常的狹小,并沒有形成具有一定規模效應的大范圍資金輸入。因此,縣領導在全縣的大會上也一再強調一定要下大力氣搞好明年的全縣招商引資活動。只是希望這種招商的力度來得更加的猛烈。
除了經濟以外,你們還了解到了這里的教育、治安、金融、醫療的大體情況。
羅田、匡河都很重視教育。現在的學校實行一費制,學生的負擔降低了,但是學校的收入也因此減少了,老師的工資也比以前有所降低,學校在教育設施、軟硬件上的投入也相應的減少了很多,教育質量受到了一定的影響。同時,因為外出打工的父母比較多,所以對孩子的教育也產生了負面的影響。這些在上文中已經展開了較為詳細的論述,此不多贅。
匡河鄉的治安環境比較好,治安調解延伸至戶,每十戶就有一個調解員,每個村都有治保主任、調解主任。但是,因為外出打工父母多,青少年的教育受到了影響,其犯罪率在今年有所上升。在農村金融方面,農村信用社的作用很大。信用社采取信用等級評定的方式,信用好的客戶不需要抵押便可以貸款。在業務方面,小額貸款現象很多,占信用社貸款的大部分,另外還有部分商業貸款。在醫療方面,醫療費用是農民財力支出的很大部分,全鄉共有三所醫院,農民沒有醫療保險。許多人得了病沒有錢去醫院看病,只有“乖乖地”坐在家里等死。如果這個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必將激化社會矛盾,造成農村社會的諸多不穩定。
談到這里,你似乎發現你上面所言及的內容都只是停留在無數個片斷之上,并沒有構成一幅活動的農村社會與經濟場景―――怎么辦?其實這樣敘述的原因正在于中國的農村問題并不是用一兩句看似精辟的話語就可以概括的,而是由無數的斷片而組成的有機整體。因為山里沒有很好的自然資源(羅田縣沒有大河,缺乏水資源,導致沒有自己的大型工業;本身又深居內陸,沒有東部地區的海域資源;加上周邊多為貧困地區,而雄偉的大別山又阻隔了交通運輸),從而導致在先天上就已經處于經濟發展的劣勢地位。另一方面,一大批的年輕勞動力外出打工,為東部地區的建設奉獻自己的青春,而駐守家鄉的幾乎全是老人和小孩,因此在當地發展工業是難上加難。外出打工仔的血汗錢除了自己的開銷以外,寄回家中的錢幾乎都用在自家孩子的教育開支上,有的家庭有幾個孩子,這種費用的負擔就更加苦不堪言。好不容易將孩子培養到大學,卻幾乎沒有一個回到家鄉來奉獻自己的知識與才干的,頂多也只是帶動家族的經濟發展。但是如果兒子在外“混”得再好一點的,就會將自己的父母接到城里去住,將自己的兄弟姐妹通過各種人事關系安排在城市中各種不同的職業領域,然后完全脫離自己的家鄉。總之,窮―――就這么窮到底!
當然,要解決這個問題也并非易事,這需要多方面的協同努力。一方面,國家的農業政策應當想盡辦法為農民增收,鼓勵農民種糧的積極性,讓他們(她們)能夠留在農村(特別是那些對發展生產很重要的農村年輕勞動力)。另一方面,當地應當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并通過科技手段增加附著在傳統農業經濟上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使得原始的僅賣6-8元一斤的板栗可以通過深加工后賣到兩倍甚至三倍的價錢。另外積極發展薄刀峰和天堂寨的旅游資源也是一條可行之路。發展旅游資源一方面應當多做廣告,極力的推銷自己,讓自己名滿天下。然后要學會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旅游文化。在這一點上,羅田縣應當學習張家界市的做法―――游客不僅僅是欣賞張家界的美景,同時還可以享受到當地獨特的苗族和土家族文化。
但是,不管這些辦法也好,思路也好,最終決定羅田人民命運的還是羅田人民自己。在談及中國農村問題的時候,你一直以來的觀點都是在各方協助的基礎上,依靠農民自救。從來不要期待什么救世主,也不要期待神仙、皇帝。因為只要一個人站出來說我帶領大家一起致富,就有可能是經濟詐騙,或是腐敗的源起。凡是經濟發達的地區,一方面是靠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另一方面更是靠當地人兢兢業業的苦干實干才發家致富的。上海是這樣,深圳是這樣,浙江的某些地區亦是這樣,相信羅田人民將來也會是這樣!
六
也許實踐的總結到這里應該也必須打住了,因為繼續寫下去對于拙文的觀者和你本人來說也許都是一種無情的摧殘。你在這次實踐活動中結識了8個同舟共濟的朋友,說得更加真切一些是8個患難與共的兄弟姐妹。你是一個生活在海邊的漁夫,在一次充滿了狂風暴雨的出航后雖然一無所獲卻打撈上一盞神燈。神燈里的精靈告訴你,因為你的誠懇和執著換來了人間最珍貴的禮物―――友誼,剩下的就是用一生的情感來細心呵護、慢慢享用。
除了最為珍貴的友誼外,你還是奢望談一談有關于中國現代農村的問題,哪怕這種理解完全是胡說八道。雖然凡爾哈倫說:“所有的道路都通向城市”,但是中國農村的現實狀況卻更加吸引了你的眼球。中國的農村問題有著極其深刻的社會根源和歷史根源,并非用簡單的邏輯演繹就能夠得到翔實的答案。也許置身于其中的你根本就沒有確定的方向,只是有如魯迅筆下的“過客”,只知道要到一個叫做“前面”的地方去,不知是茫然,還是必然。中國農村的問題是難以用簡單的話語予以勾勒的,其間充滿了各種矛與盾的糾葛,訴說著中國農村不盡的無可奈何。置身其中,猶如暗夜,狂風卷起的巨浪將孤獨的白帆吞沒,使你覓不著希望的方向;又猶如白晝,強烈的日光炙烤著干涸的黃土地,沒有水源,沒有生命,只有嘆息后的沮喪。然而你還是這樣執著地追求著,希望通過你的分析與討論試圖改變一點什么,哪怕這些只是徒勞,只是幼稚,只能用來當作人們飯后的笑料。
你思考問題的進路是中國的具體問題。并且十分欣賞蘇力教授的基本立場,即真正的規則與法律是從一個民族的實踐中生長出來的,而不可能是一紙文字規定出來的,因此你呼喚應當更加關注中國本土法律資源的諸多問題。你是一個自由主義的倡導者,在這篇關于中國農村問題的文章中,你總是習慣性的使用“也許”二字,因為你相信“自由的精神就是對任何都不那么確信其正確”。 你知道你的分析與概括并非是確定的或是正確的,不確定不僅僅因為中國社會正處在一個“禮崩樂壞”的轉型時期,而且因為你所勾勒的-――農村的社會具體問題和改革的制度進路―――只是“也許正在發生”。
改革的啟動并不困難,困難的是如何做到改革配套措施的全面整體跟上以及如何應對改革后出現的種種新的社會問題。這正如牧師的宣告,婚禮的狂歡都只是婚姻的法定開始;真正的婚姻只是一個長期的因此勢必平凡而艱難的相濡以沫的過程。
最后,你希望用狄更斯在《雙城記》的開篇語來結束你的文章。
那是最美麗的時代,那是最糟糕的時代;那是智慧的年頭,那是愚昧的年頭;那是信仰的時期,那是懷疑的時期;那是光明的季節,那是黑暗的季節;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們全都在奔向天堂,我們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說它好,是最高級的;說它不好,也是最高級的。
美麗而悲情的歲月逝去,圖留依稀的殘片和幾許生命力極強的野草。至于往昔征戰的具像,獨有斷章的空靈,已覓不見方向。
茫然中你聽見有人在輕聲地問:
“你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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