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本強 ]——(2006-12-4) / 已閱90458次
家庭暴力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比社會暴力更具有潛在的危害性。公安司法機關依法對施暴者進行懲處,是有效遏制家庭暴力,保障婦女權益和推進我國法治進程的一個良好征兆。
不過,《婚姻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遵循“充分尊重公民的私權,以私人自治為主,國家公權適當干預為輔”理念。何況婚姻家庭是夫妻及其家庭成員私人的自治空間,理應成為國家公權審慎介入的“特區”。社會性質的調節組織、心理咨詢組織、婚姻家庭救助組織等社團在預防和調解家庭暴力方面往往可以發揮特殊作用,其效果顯然比公安、司法機關不近人情的制裁性干預要好得多。
因此,我們必須依托法律法規的強制力,以公安司法機關的有力執法為后盾,建立一套社會綜合性維權機制,即從建立和健全6大網絡,一個中心入手:以公安部門為主體,形成制止懲處家庭暴力的保護網絡;在法院建立婦聯干部擔任人民陪審員制度,形成司法維護網絡;利用司法部門、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的資源,形成法律援助網絡;發揮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作用,形成行政協調維權網絡;發揮婦聯信訪“窗口”作用,健全信訪維權網絡;依托社會和調動民間性組織的力量,建立婦女家庭暴力救助中心。例如,長沙市芙蓉區實施創建的“零家庭暴力”工程,就是基本遵循這種模式。目前,全區13個公安派出所和52個社區警務室都設立家庭暴力投訴站,13個街道(鄉)、52個居委會、14個村已全部建立了維權工作站點,區法律援助中心和受虐者“庇護中心”也建立起來。它們堅守家庭暴力介入率為100%、介入的盲區為零的目標,在2001年,全區家庭暴力新的發案率比上年大幅下降,重大家庭暴力發案率為零,有效地遏制和減少了家庭暴力的發生。[13]
此外,社會輿論在譴責、制止家庭暴力方面具有強大的威懾作用,新聞媒體應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繼續發揮對家庭暴力問題的曝光和監督作用。同時呼吁各類文化傳媒時刻不忘以一種積極健康的方式去引導人們的婚姻行為。另外,由于執法人員及相關機構決策者對家庭暴力缺乏社會性別敏感性等,在制止家庭暴力方面,還應建立國家性別統計機制,設立包括針對婦女的暴力、家庭暴力在內的分性別的統計系統和統計規劃,建立完整的分性別的統計數據庫,為國家決策提供可靠數據;以及對全體公民特別是決策者、執法者進行社會性別及反對針對婦女的暴力的培訓,提高公眾反暴力的意識[14]。
(四)構筑新時期家庭倫理道德體系
一般認為,法律是調整人們的外部關系,而道德支配人們的內心生活和動機,二者是既分離又相關聯的社會控制力量,是分不開的。哲學上說,內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根據,外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條件,要想從源頭上根治家庭暴力,不能僅靠法律的外在威懾力,必要時需輔之以內在的道德約束。尤其是在依法治國、以德治國并重的今天,道德被賦予了時代的新內容,發揮著法律更加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避免家庭暴力的重演,我們對家庭暴力問題進行法律規范的同時,還需建立一套適應市場經濟的家庭倫理道德體系。況且婚姻家庭大都帶有人生自我認識、自我探索和自我把握的性質,主要訴諸于人的自律精神,訴諸于人的良知。中國人民大學倫理學博士李穎和郭清香認為:“道德是人心的法律”,唯有讓家庭倫理道德觀念深入人心,繼續發揮中華民族互敬互愛等優秀的傳統家庭倫理道德,才能從潛意識里制約施暴者的外在行為,從而從源頭上杜絕家庭暴力的蔓延,真正實現男女平等,切實保障廣大婦女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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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Guaranteeing Women’s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Family Violence
ZHOU Ben-qiang
(The Fourth Branch of Sinohydro Engineering Bureau 8,Changsha 410119,China)
Abstract: Women’s Rights and Interests Guaranteeing Law modified on August28,2005 definitely prohibits family violence to women ,and regulates the supervision and rielf measures and the legal responsibilities should be undertaken .On account of these ,aiming at accelerating the perfection of relevant legislation and mechanism, this text focuses on how to guarantee women’s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family violence in new era ,defines family violence ,analyses the causes of family violence ,demonstrates the necessity of banning family violence ,and mainly probes into countermeasures and steps against family violence.
Key words: family violence; women’ s rights and interests; right-guaranteeing mechanism; legal norm; mor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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