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季任天 ]——(2002-1-19) / 已閱15122次
高等教育信息化中版權的探討
季任天 ,于俊嶙
【摘 要】高等教育正處在信息化的進程中,高等教育信息化使高等教育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代。在高等教育信息化中,不可避免地遇到版權問題,特別是建設數字圖書館和開展現代遠程教育于版權問題息息相關。本文就以數字圖書館和現代遠程教育為重點討論高等教育信息化中有關版權問題。
【關鍵詞】高等教育;信息化;版權
全球信息化時代和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信息成為人類社會最重要的戰略資源和生產資料(信息與物質、能源并稱人類社會發展的三大資源)。信息化是當今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世界各國都把發展信息技術作為新世紀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目標,把信息技術視為經濟發展的制高點,因此紛紛加快發展本國的信息技術產業,力圖使本國在世界經濟競爭中保持領先地位。
1、高等教育信息化與版權的密切聯系
信息技術的發展對世界各國的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同時也提供了難得的機遇。這就促使世界各國教育機構或組織改變教育管理和發展戰略,改變教育的方方面面,各國的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正在發生一場史無前例的革命性變革。在人口眾多、師資匱乏、交通不便、教育資金短缺、大學入學率大大偏低的中國,促進信息技術在高等教育中的應用,特別是發展遠程教育具有現實意義,是中國高等教育實現跨越式發展的最有效、最現實的選擇。
信息技術在高等教育中的應用,就是實現高等教育信息化。高等教育信息化就是以數字化信息為基礎,以計算機技術和網絡系統為依托,支持高等教育教學和管理信息流,實現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技術服務等信息的收集、處理、整合、存儲、傳輸、應用,使教學資源得到充分優化利用。高等教育信息化可以實現各級高等教育管理部門的辦公自動化,通過網絡對教育綜合信息以及學生、教工、教學改革、教育科研、基本建設、財務、招生錄取、遠程教育等各類信息進行高效率的收集、統計與分析,各職能部門可以根據自己特定的權限和要求隨時對有關信息進行檢索、修改并打印出
【收稿日期】2001-02-19
【作者簡介】季任天(1972-),男,浙江臺州人,講師
相關報表。高等教育信息化系統可以使提供的信息準確充分,提高決策質量;可以縮短信息的流通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現代高等教育信息化的發展正呈現四大趨勢:(1)高等教育資源更新化;(2)高等教育過程終身化;(3)高等教育職能社會化;(4)高等教育行業產業化。
高等教育信息化包括在校教育的信息化和遠程教育的信息化。其中在校教育的信息化包括校園網絡建設、數字圖書館建設、教育管理信息系統(EMIS)建設等重要環節。高等教育信息化過程的各個環節中,信息的收集和應用,或者說是高等教育信息系統的輸入與輸出與版權關系比較緊密。
在高等教育信息系統輸入時,對于無著作權的信息不存在版權許可問題,但高等教育信息系統特別是其中的數字化圖書館需要收集處理有著作權的作品信息,這時就存在版權許可問題。
在高等教育信息系統輸出時,特別是在進行遠程教學時,使用其提供的信息是否屬于對版權作品的合理使用情況,另外還有對高等教育信息系統內數據庫的版權保護問題。
2 數字圖書館建設中版權問題
2.1 數字圖書館、數字化技術與數據庫
圖書館保存和提供人類文化、科研、學術成果,在保護國家資源、民族文化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大學圖書館還對高等教育起到信息支撐基礎的作用。與傳統圖書館不同,數字圖書館依網絡技術和數字技術而生存,并將成為網絡社會的重要成員。
數字化技術是依靠計算機技術把一定形式,如文本、數值、圖形(含單色的或彩色的)、圖像(含靜止的和活動的)和聲音等信息輸入計算機系統并轉換為二進制數字(0和1兩個數字)組成的編碼即數字化作品,以對它們進行組織、加工、儲存、采用數字傳輸技術加以傳送,并可在需要時把這些數字化了的信息再還原成文本、數值。圖形、圖像、聲音等原來信息形式的技術。
數字圖書館建設的核心是建立各種各樣便于進行計算機檢索的資源庫即數據庫。數據庫指可應用的許多相關的資料的儲存集合,其最大功能在于,將復雜冗長的資料依一定方法歸納、收集,使提取時能直接存取。數據庫所積累的資料,其范圍非常廣泛,包括學術論文、文學作品、新聞報道、自然科學實驗資料,經濟情報資料、各種工商業活動的信息、交通運輸狀況、股票指數及行情、財務資料、法令判例、政府機關公文等等。
2.2 版權許可問題
數字技術給版權法帶來全面而深刻的沖擊。就作品復制的精確和近乎完美,作品加工的無與倫比,作品存儲的驚人容量,作品傳輸的迅捷、廉價、方便而言,數字技術在版權法的歷史上的地位與印刷技術同等重要。也就是說,與印刷技術相比,數字技術為作品復制和傳播帶來的進步性,如同與手工抄寫相比,印刷技術帶來的進步性一樣深刻和明顯。
數字圖書館建設中建立數據庫需要的信息分為兩種:(1)有著作權的著作物;(2)無著作權的資料。前者受著作權法的保護,至于后者,本身無著作權保護。所以建設數字圖書館時除了收集處理無著作權的作品、信息以及在一定范圍內合理使用之外,這些數據庫的建設還要對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進行收集、加工與整理,作品的數字化是對作品進行的一種特殊形式的復制使用,因此也是著作權的一部分。對已發表的作品進行數字化,會涉及到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對于未發表的作品,除上述這些權利外還會涉及到發表權;即使對進入共有領域作品的采集也會涉及到作品的人身權。
許多國家的著作權法都對圖書館復制作了詳細限制。中國著作權法規定“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屬于合理使用,但限于為館藏需要的少量復制,并且只允許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數字圖書館要將作品數字化,顯然已超出法定合理使用的范圍。在現有著作權法律制度下數字圖書館的建設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否則構成侵害他人作品著作權的行為;而且因為建立數據庫需要的作品是極為大量的(可以形容為“海量”的),造成必須設法取得如此大量的著作權人的許可,這不但會大幅度提高數字圖書館的建設費用,而且獲取“海量”的著作權許可顯然是極為費時費力的,因此目前各國著作權法對圖書館使用作品的規定將使得數字圖書館的建設舉步維艱,不利于圖書館在數字化環境中生存。
2.3 大量著作權許可的集中管理
數字圖書館要制作大量的數據庫以提供便捷的計算機檢索,不論是以光盤形式還是以在線服務形式都必須獲得版權許可,而且是作品使用權的“海量許可”。
針對著作權大量的權利使用問題,解決的最佳途徑是實行版權許可的集體管理。各國通過針對不同類型作品的各種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進行著作權的集中管理,例如:(1)由征收團體統一征收定額稅金并分配給登記的著作權持有者;(2)通過作為非營利團體的著作權處理中心,向作品使用者和作者、出版者提供集中復制許可和使用費支付服務。(3)通過權利管理信息進行版權使用控制;(4)通過版權管理機構統一征收費用分配給所有版權持有者。
我國目前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在1998年2月以前,只有一家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即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對于文字作品、美術作品、聲像作品、計算機軟件作品等都沒有專門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直至1998年2月成立的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其中有版權代理和版權集體管理、報酬收轉等職責,對著作權集體管理涉及的作品形式也比較寬泛,但具體管理辦法尚未完善。如何加強對著作權的集體管理對數字圖書館建設是一個關鍵。
3 現代遠程教育中版權問題
3.1 現代遠程教育
遠程教育(Distance Education)也稱遠程學習(Distance Learning),它是相對于傳統面對面的學校教育而言的。第一代遠程教育是函授教育,通過印刷品的郵寄來實現的;第二代遠程教育是廣播電視教育,通過廣播、電視錄像等模擬信號的傳播來實現的;第三代遠程教育即現代遠程教育則是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和多媒體數字技術,實時傳送多媒體的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進行實時可視的、交互式遠程教學,是集語音、圖像、數據于一體的交互式教學模式。現代遠程教育突破了學習時空的局限、傳統校園的圍墻,革新了教學模式,有利于教育的資源共享,提高教育效率和效益。它應該實現以下幾項功能:課程學習;遠程考試;遠程討論與交流;教務教學管理。
3.2 現代遠程教育中對作品的合理使用
現代遠程教育中對作品的合理使用是主要表現在為教學而使用作品。我國《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都規定為課堂教學可以少量復制包括計算機軟件在內的各種作品。但是現代遠程教學涉及網上傳播,它在網上“虛擬課堂”中可能發生大量的復制,與目前的版權法形成了沖突。
網上遠程教學將成為今后教學的主要手段之一。將現行著作權法有關課堂教學的合理使用的規定擴展到網絡教學上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但也必須對網絡教學作一定限制,限制合理使用的權利只限于網絡瀏覽,采取技術措施防止打印和下載(這相當于校園教學中教師在黑板上的版書,學生可以觀看,但無法直接、快速地復制)。而且應允許大學的數字圖書館就電子版本在網上提供瀏覽服務,就像目前圖書館珍藏本也可以有限制的出借一樣。
現代遠程教育在進行網絡教學時必須注意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如要求上課登記、設置密碼等。由于技術措施的局限性,不能絕對保證提供的作品只會被具有正當學生身份進行合理使用,但只要遠程教育機構已經采取了正常的技術措施,就已經盡到了防止侵犯著作權的注意義務。
3.3 現代遠程教育中數據庫的版權保護
數據庫建設過程存在 “海量”作品收集的“海量” 著作權許可問題;而當數據庫進入運行使用階段特別是運用于遠程教學時,又要加強對數據庫的保護。
對數據庫的保護渠道很多,國際上已有的做法有以下幾種:(1)著作權法保護;(2)合同法保護;(3)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4)民法保護;(5)專門法保護。
由于數據庫的表現形式更像著作權法中的匯編作品,所以對數據庫的保護首先考慮是否可以獲得著作權法保護。按照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第十一、第十二項以及《實施著作權國際公約的規定》第八條,可以將數據庫按編輯作品來看待,也就是說,數據庫可以是原創的“獨立作品”,也可以是編輯作品。按照作品的構成要件,數據庫能否受到保護,關鍵是看其是否具有獨創性。投資多、信息量大、利用價值高的數據庫若無獨創性還是不能夠成為作品。
由各自本身獨立且具有版權的作品集合而成的數據庫,若事先取得這些作品權利人的許可,數據庫的作者對該數據庫的整體擁有版權,但各個組成部分的版權歸屬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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