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志國 ]——(2007-9-6) / 已閱87934次
(一)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的;
(二)參與集中的每個經營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被同一個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擁有的。
〖解說〗本條規定了經營者集中申報例外情形1)參與集中經營者中的一個經營者已經絕對控制了其他每個經營者(標準為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2)參與集中的每個經營者被同一個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控制。
第二十三條 經營者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集中,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申報書;
(二)集中對相關市場競爭狀況影響的說明;
(三)集中協議;
(四)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五)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申報書應當載明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的名稱、住所、經營范圍、預定實施集中的日期和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解說〗本條規定了經營者集中申報應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完備的,應當在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規定的期限內補交文件、資料。經營者逾期未補交文件、資料的,視為未申報。
〖解說〗本條規定了經營者集中申報材料補交的要求和未補交的后果。
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自收到經營者提交的符合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對申報的經營者集中進行初步審查,作出是否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經營者。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作出決定前,經營者不得實施集中。
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作出不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決定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經營者可以實施集中。
〖解說〗本條規定了經營者集中申報的程序:1)初步審查(30日),2)進一步審查(90日,符合規定的最長可延長30日)。3)反壟斷執法機構作出不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決定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經營者可以實施集中。重申“申報審查作出決定前,經營者不得實施集中”
第二十六條 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決定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九十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經營者。作出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應當說明理由。審查期間,經營者不得實施集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經書面通知經營者,可以延長前款規定的審查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一)經營者同意延長審查期限的;
(二)經營者提交的文件、資料不準確,需要進一步核實的;
(三)經營者申報后有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經營者可以實施集中。
〖解說〗本條為經營者集中申報后進一步審查的規定。重申“申報審查作出出不得實施集中”
第二十七條 審查經營者集中,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及其對市場的控制力;
(二)相關市場的市場集中度;
(三)經營者集中對市場進入、技術進步的影響;
(四)經營者集中對消費者和其他有關經營者的影響;
(五)經營者集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
(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為應當考慮的影響市場競爭的其他因素。
〖解說〗規定了審查經營者集中的考慮因素。
〖案例〗在進行并購案分析中,市場集中度只是一個參考指標,關鍵要看合并后企業對市場的縱能力。1998年美國兩大辦公家具連鎖店(STAPLES與 OFFICE DEPOT)的合并案就是一個很好的說明。家具市場是一個極具競爭性的市場,其中有成千上萬的零售商。如果按照傳統觀點,監管機構對家具商店的合并不應存在疑問。但是,聯邦貿易委員會的經濟學家通過對這兩個銷售商的每一種商品的銷售價格和銷售數量進行非常細致的觀測,發現在同一城市中,STAPLES的價格要比OFFICE DEPOT的價格低,但是,在沒有OFFICE DEPOT的城市里,STAPLES的價格要貴一些。經濟學家由此得到一個充分的證據: STAPLES與OFFICE DEPOT并購后,很可能提高價格。因此,法院沒有批準這個合并案。
第二十八條 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作出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但是,經營者能夠證明該集中對競爭產生的有利影響明顯大于不利影響,或者符合社會公共利益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作出對經營者集中不予禁止的決定。
〖解說〗可禁止經營者幾種的情形:1)明確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2)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禁止的例外;1)經營者能夠證明該集中對競爭產生的有利影響明顯大于不利影響,2)或者經營者能夠證明該集中符合社會公共利益的?峙吕獾那樾尾欢唷
第二十九條 對不予禁止的經營者集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附加減少集中對競爭產生不利影響的限制性條件。
〖解說〗為了防止不予禁止的經營者集中情形的遺漏和不周全,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附加減少集中對競爭產生不利影響的限制性條件。即“限度條件的不禁止”。
第三十條 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將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或者對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決定,及時向社會公布。
〖解說〗經營者集中審查結果決定的公布,但不包括不予禁止且未附限制條件的情形。
第三十一條 對外資并購境內企業或者以其他方式參與經營者集中,涉及國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外,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解說〗反壟斷法引入外資并購境內企業以其他方式參與經營者集中的除集中審查制外還施行安全審查制。
第五章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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