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純貴 ]——(2002-5-13) / 已閱53516次
(2)低押不能變現
抵押不能變現即抵押權的不能實現,是指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已屆清償期而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于抵押物的損壞,嚴竣失,債務人的違法行為至使抵押物被收繳或征用,抵押設定無效或被撤銷等原因,導致抵押權無法行使。
(3)質押不能實現
質押不能實現是指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因質押物的損壞,滅失或已返還質物人致使債權人無法行使質權或質權的消滅。主要原因為:質物被盜竊質物的損壞,滅失質物已返還(因不占有質物導致質權消滅)貸款合同與質押合同生效,質物未交付,但貸款款項拔出,但質款未生效質押無效
(4)保證虛置
保證是由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債權人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為履行或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方式。保證虛置則是因為保證人資格不適格,使保證不成立,或保證人無能力即沒有充分的財產保證當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來代為履行等因素,使保證流于形式。
保證的設立應具血法定形式及要件,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的設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1. 保證人應與債權人訂立書而保證合同
2. 保證人應具備法律規定的資格
3. 保證應對有效債務的設立
由于保證對債權人來說是一種請求權,債權人不能對債務人的財產行使直接的支配權,保證設定時,保證人雖然有足夠的償還能力。
但等到保證責任落實時,由于債務人和保證人的財產均已減少以致不足以清償債務,使保證變為形式,形同虛設。
(5)擔保無效
擔保是指法律規定的或當事人約定的確保債的履行,保障債權利益的實現的一種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擔保無效是指因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不適格或擔保內容的違法等原因,使擔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權權力機關撤銷。
擔保通過對債權的實現提供有效的保障,從而成為保障交易安全,轉移交易風險的方法,和制度,擔保使債權實現獲得雙重保障,把債務不清償的風險轉移給第三人,但若第三人主體不適格,無能力擔保以及擔保的行為內容違法,擔保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效力,這是商業銀行審查擔保人資格,權利能力和經濟能力的地方,以及內容也應合意更應合法。
(6)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指商業銀行在其運用資金放款獲取利潤中,由于國家政策的不穩定性,不可預測使其經營的收入不確定性程度的增加。
國家政策具有目標性與階段性,一事實上階段的政策從長遠來看又有不穩定性,加之各國的政策更是千差萬別,因此商業銀行在其業務中對政策的結算與實際有一定的偏差,從而擴在其貸款風險。
(7)利率的風險
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各種商業貸款利率變動而可能給投資者,帶來的損益風險主要是利率風險,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由于各國受日趨嚴重的通貸膨脹的影響,國際金融市場上利率波動較大,金融機構很少貸出利率固定的長期貸款,因為放出長期貸款需要相應的資金來源支持,而資金來原主要是短期貸款,短期貸款利率控制了市場利率,因此在通貸膨脹情況下,短期利率會不斷攀升,借入短期貸款而致出長期貸款的機構自然要承受風險損失,為了避免這種損失,在國際信貸業務中逐漸形成了長期貸款中按不同的利率計息,主要有變動利率,浮動利率與期貨利率,這些利率卻有按金融市場行情況變化而變化的特點,因此在通貨膨脹情況下,放出貸款的機構可由此得認降低損失。
如果以Po表示初始投資,Fn為名義未來值,Fr為實際未來值,r為名義收益值,Pr為實際收益率,g為通貨膨脹率,以單個投資同期計算,則:
Fr=Fn÷(1+g)
即:Po(1+Rr)=Po(1+r)÷1+g
所以:Rr=(1+r)÷(1+g)-1
投資者實際收益率=(1+投資者名義收益率)÷(1+實際通貸膨脹)-1
但對于因開展國際商務活動而需籌指資金的參與者而言,就應根據具體采取不同對策,如果籌資時市場利率仨計已達頂峰,有回跌趨勢,則以先借短期貸款或以浮動利率借入長期貸款為宜,這樣專利率回跌時就可再更新短期借款,如果籌資時市場利率較低時,并有回升趨勢,則應爭取設法借入固定利率的長期借款。由于對金融市場行情觀察角度不一,認識深度不一,對行情趨勢的分析也會不同,因此,利用國際商業貸款從事商務活動所承擔的利率風險是不可避免的。
三、貸款風險的防范
1. 嚴格審查制度,分級審批,集體審批。
貸前審查是信貸員對貸款可行性初審,是整個貸款審批工作的基礎。他包括對借款單位來質,借款單位實力,貸款用途,還款來源,還款保證等在內全面審查。
貸款的審批是貸款發放的關鍵環節,審批的權限按貸款資產風險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支行審批權限內貸款的審批程序:
信貸員支行營業部(或辦事處,分理處)信貸管理科(股)貸款評審小組貸款評審小組組長(支行行長) 起支行審批權限貸款審批程序信貸員支行營業部(辦事處、分理處)信貸管理科貸款評審小組貸款評審小組組長信貸管理處(科)分行貸款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主任(分行行長)
2. 杜絕人情貸、關系貸
關系人是指金融機構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以及他們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關系人貸款中,由于權力,人情等因素干擾,常有審查不嚴,忽略擔保,不當優患種種弊端,而且容易滋生假公濟私,行賄受賄等違法犯罪現象,由于關系人貸款可能使貸款金融機構承擔更大風險,所以各國卻予以嚴格限制,我國《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根據修理改后《刑法》違反規定發放關系人貸款,造成較大或重大損失的單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應承擔刑事責任。
3. 追蹤貸款用途,不合用余而又高風險使用貸款的必須盡快返回。
貸款了放后,主管信貸員要定期到借款單位檢查企業經營狀況及貸款的使用情況,通過審閱企業的購銷合同,實地調查,推算和預測該筆貸款是否具有帶來盈利的積極意義等相關情況并向領導反映,若借款人不按合同使用借款將借款挪作它用,銀行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部分,按信貸政策有關規定加收50%的罰息。
4. 完善擔保制度,重視擔保物的資產評估。
貸款的擔保與抵押是銀行為減少貸款風險,保證貸款安全而采取得必要措施。凡經銀行發放的貸款應依法辦理財產抵押或信用擔保手續,由借款單位自行落實擔保單位或抵押物品。
對擔保物的資產評估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a.驗證抵押物品所有權證書,b.抵押人對抵押物是否擁有財產處理權,c.抵押物是否投資,沒有投保的要辦理保險,d.審查抵押物的價值評估材料,抵押物必須是易于確定價值,易于變現,不易損壞的財產,對抵押物進行上述各項內容審查后,按規定的抵押率和公式計算抵押貸款額。
5. 跟蹤擔保物狀況
a.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人轉
物已經抵押的情況,如果抵押人違反了其作為抵押人和出賣人所負的信息告知義務,沒有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則抵押物人轉讓無效,b.當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c.當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d.當抵押權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時,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六、加強貸款業務內部控制
(一)貸款業務內控系統設計原則
貸款業務內控系統設計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牽制原則,貸款業務操作各個環節,各崗位,各權力之間形成一種制衡機制;
2.相互協調:貸款業務操作各崗位,各環節、各權力之間要有一個統一目標,共同回繞這個目標
3.式定位原則:貸款業務各個環節,崗位人員有明確分工,授權批準,互相之間不能越權,入系統回修貸款業務控制環節和線路要相互照應,形成一個整體,成本效益原則,貸款內控系統設計必須講究效益,降低成本,避免功能過剩。
(一)貸款業務內線控制系統構成要素
1. 貸款審貸分離機構控制,具體表現為機構權力制衡,貸款權力可劃分為五類:決策權、調查權、審批權、監督權(前面已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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