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6572
- 書名:民商案件調解實務
- 作者:劉瑞川等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04年10月
- 入庫時間:2004-12-1
- 定價:37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前言
今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最高
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同志在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
中,充分肯定了調解對于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發
展第一要務的重要意義。訴訟調解是我國重要的訴訟制度,是人
民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的重要方式。調解作為重要的訴訟機制,
具有解決糾紛的獨特優勢。首先,調解使訴訟更加“人性化”。
調解強調當事人的積極參與,通過當事人自愿協商而不是法官裁
判來解決糾紛,當事人對整個訴訟過程都非常清楚,容易理解和
接受。其次,調解可以有效降低訴訟的對抗性。調解強調當事人
之間的友好協商和妥協,促進當事人之間互諒互讓和友好合作,
有利于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第三,調解更加符合訴訟效益的要
求。調解具有簡便、高效、經濟的特點,調解方式方法靈活,能
夠減輕當事人的訴訟負擔,也能節約司法資源。更重要的是,調
解結案更加符合“司法公正”的實質要求。因為只有當事人雙方
最清楚糾紛的真相和其利益所在。所以他們自愿選擇的處理結果
當屬最符合他們的利益需求,也最接近當事人追求的實體公正。
因此也有利于當事人的自覺履行。
正是基于調解的巨大優越性,訴訟調解——這一根植于中國
的司法實踐,被國際司法界譽為“東方經驗”的中國特色的訴訟
制度,經歷了幾十年的滄桑變化,具有越來越強大的生命力。為
了進一步規范、完善、發展訴訟調解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經過深
入調查研究,在總結分析各地訴訟調解的成功經驗和存在問題的
基礎上,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充分論證并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通
過后,于2004年9月16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了《關
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并于今年11月1日
起實行。這一重要司法解釋,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訴訟調解制
度,加大了訴訟調解力度。這是我國最高司法機關為適應我國經
濟與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切實落實司法為民要求,為建立和維
護長期和諧穩定的社會關系,促進依法治國和小康社會建設進程
所作出的重大舉措。
為了配合這一重要司法解釋的出臺,進一步促進我國訴訟調
解工作的發展,我們組織長期工作在訴訟調解和審判工作崗位上
的具有深厚法學理論功底和豐富的訴訟調解司法實踐經驗的法
官,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這一重要司法解釋,結合司法實踐經
驗、體會,編寫了《民商案件調解實務》一書,對于訴訟調解的
基本規則、調解程序、調解藝術、調解文書制作等訴訟調解的具
體運作以及訴訟調解成功與失敗的個案和訴訟調解的有關前沿問
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同時,對各類訴訟案件的具體調解實務進行
了系統的論述,以期達到推動訴訟調解工作發展,提高訴訟調解
水平,擴大訴訟調解的法律、政治和社會效果的最佳統一之目
的。
相信本書將對廣大調解法官、法律工作者以及熱愛訴訟調解
事業的仁人志士起到開卷有益的作用,并成為各界人士研究訴訟
調解的引玉之磚。
劉瑞川
二o o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