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研究的主題是“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作為一個重要的知識產權研究課題,自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學者對商業秘密的研究已歷經了十幾年的時間,學者對商業秘密的問題進行了多方面的思考。但是正如蘇格拉底所言:“如果你不能用始終不變的全面完整的方式來為某一件事物下定義,你就并不真正知道它是什么東西,而僅僅是意思而已,有別于真正的知識。”各國法律文本和學者的著作對商業秘密的定義,可謂豐富異常,但是如此豐富的定義卻仍然不能解決固有的矛盾和困惑。另外,任何事物都是不斷運動著和發展著的。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不斷豐富,在實踐中出現了商業秘密的新問題,對此需要理論加以闡述和總結,學者們也對有關概念進行了修補。這些都使得本選題的研究成為必要和可能。
在商業秘密的權利性質上,有事實說和權利說等不同觀點。法律事實引起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而法律權利是成立法律關系的要素之一。通說將商業秘密看做一種權利,根據權利本質的法力說,權利由“特定利益”和“法律上之力”兩個因素組成。大陸法系對于權利一向主張要件主義,按照洛克的自然權利論,權利至少應具有絕對性和唯一性。這里,商業秘密的權利性質和權利邊界問題就凸顯出來。各國對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和給予商業秘密的法律地位不甚相同,而且權利邊界含混,對于商業秘密的權利邊界并沒有統一的解決方法。如果說賦予商業秘密對世權的性質,勢必造成一種壟斷,這種壟斷的邊界定位在哪里,這種壟斷又是否和其他類別的知識產權形成重復。當前,多數學者贊同將商業秘密定位為知識產權的一部分的觀點,但是商業秘密自身特點所引起的與知識產權中傳統保護對象的差異仍然成為將其納入知識產權體系中的一個障礙。對于如何解決這個障礙,各位學者仍在努力。因此,本書希望通過對以往商業秘密研究觀點的個體差異和案例所進行的思考,對其自身’在民法中的地位作出總結和歸納。同時,通過對不同學術觀點的分析和比較,并在以此為據進行的法理思考的基礎之上,提出對商業秘密權利邊界和定位的解決方案。
通說認為商業秘密起源于羅馬法中關于他人誘引奴隸背叛其主人所引起的糾紛和賠償。這種通說在眾多的研究文集中表現為開篇或起始的一句話,并沒有過多的展開和論述。這個起源是1929年席勒先生在其一篇文章中提出的,這篇文章后來廣泛地被他人引用,筆者在核對了原文的基礎上嘗試性地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任何調整社會生活方式的規則上升為法律特別是知識產權法——這一充分體現著知識和社會生產力相互作用的法律,必有其社會自身的需求,那就是由于保護對象財產價值性的普遍存在而促使保護財產所有關系和財產流轉關系的法律誕生。在羅馬時代,其統一的帝國促成了當時經濟的繁榮和法律的發達,后來在文藝復興時期對羅馬法進行了重新研習和回歸,但在羅馬法中發現:本源的這種法律關系和我們當代對于商業秘密的認識及對其進行法律保護的需求存在差異,商業秘密應該是商品經濟發達到相當程度,并伴隨著狂熱的競爭開始的。本書試圖從古典經濟理論到新古典主義經濟理論再至新經濟理論的發展這一線索來尋求商業社會經濟的發展對法律關系的承認并進而刺激法律關系的建立和發展。
盡管美國學者斯東認為蘇格拉底對于定義的追求是固執的和徒勞的,但是本書仍然堅持只有從概念上把握事物的脈絡,才能真正準確地理解被研究的對象。在商業秘密的概念確立和闡述方面,主要參照以下四個方面:其一是美國的多次立法中的表述;其二是英國的合同理論和保密義務的陳述;其三是大陸法系如德國、我國臺灣地區等國家和地區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表述;其四是世貿組織TRIPS協議第39條。通過對上述四種不同的概念進行解析發現,不同的概念背后隱含著不同的商業秘密構成要件。而且,這些已存在的概念歸納方式彼此因側重點的不同而存在著差異。筆者堅信,各國的法律均有其深刻的歷史和文化背景,商業秘密概念的確定不能脫離整個法律體系和本國的國情。導致各國學者對商業秘密的概念眾說紛紜的重要原因就是商業秘密的權利邊界含混和定位不清。法律是一種文化,亞里士多德認為:“人得到完善后是最好的動物,但是如果他孤立于正義和法律,他就是最壞的動物……如果他沒有美德,他就是一頭最邪惡和野蠻的動物……只有正義感才能使他超脫于自己的獸性沖動之上。”
最后,由于商業秘密自身的復雜性,已有部分國家對其進行單獨立法,國內也有嘗試性的地方法規對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這種下位法應是對權利最高原則具體化的體現。但是當前的問題是,由于缺乏上位法,下位法的規定在某種程度上有悖于權利的最高原則,比如誠實信用原則。本書倡導的商業秘密立法不僅應反映社會現實的需求而且應對未來中國的立法模式和法律價值給予思考。法律是現代社會行為的準則,是市場經濟的秩序保障,本選題對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進行了探討,這使本書具有了一定的理論意義,同時,本書也對未來商業秘密的立法有所設想。因此本書具有較強的現實性和前瞻性。
“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這個主題仍然需要深入,由于本人的水平有限,在本書交稿之際,心中仍有許多遺憾,也許這就是學術道路的成長和學人的必經之路吧。懇請各位讀者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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