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9165
- 書名:行政行為可訴性、原告資格與司法審查-受案范圍.原告資格標準
- 作者:孔祥俊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05年6月
- 入庫時間:2005-6-21
- 定價:40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序 言
1989年誕生的我國行政訴訟法,在當時可謂舉世矚目,承載了
巨大的期望,當然也聚集了不少的疑慮。十余年來,我國各級人民
法院在各界大力支持下,在行政審判的道路上篳路藍縷,披荊斬棘,
一往無前,已取得嬌人的成績,使行政審判在我國民主法制建設中
的重要地位初露端倪。正如肖揚院長所指出的:“在人民法院所有審
判工作中,行政審判工作與民主政治和法治的聯系最為緊密。行政
審判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響我國法治建設的進程,直接影響法
治國家的實現程度。可以說,行政審判工作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
一個晴雨表,直接反映人們的法治意識,直接體現依法行政的水平,
直接衡量公民權利的保障程度”。2004年初國務院發布的《全面推進
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也以專條明確提出:“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
訟法的規定對行政機關實施的監督。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
政機關應當積極出庭應訴、答辯。對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
政判決和裁定,行政機關應當自覺履行。”
行政審判制度的重大作用還不限于法院辦理了多少案件,其更
大的作用還在于形成了一種經常性的制度約束力量。誠如美國最高
法院已故大法官卡多佐所說:“對于制約立法機關的決斷的外部權
力,不能以該項權力運用的次數來衡量其效用。自由與平等的偉大
理想因被珍藏在憲法之中,并把保護的責任莊嚴地賦予一批捍衛者,
從而得到維護,不至于受機會主義的騷擾、權宜之計的擺布、零打
碎敲的侵蝕以及對基本原則缺乏信心的人的蔑視與嘲弄。無論是有
意還是不經意,這一游移于幕后、卻也隨時用得上的制約力量有助
于使立法機關的決斷穩定、合理,有助于使其洋溢原則的光輝,有
助于高舉標準,使必須相互競爭而不失信心的人得以看見”。①用這
段話表述行政訴訟制度對依法行政的經常性制度制約力量,是非常
貼切的。行政審判是一種捍衛法治的監督制約制度,只要有這種設
置,就能夠有效地防止個別違法行政對法治的機會主義的侵擾、權
宜之計的擺布和零打碎敲的侵蝕。行政審判既可以游移于依法行政
的幕后進行無形的監督,又可以作為隨時用得上的制約力量遏制違
法行政。
行政審判制度有其特有的規定性,且面臨復雜的社會情勢,行
政審判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作為最高審判機關的行政
審判實踐者,更是經常處于各種行政審判“疑難雜癥”的“漩渦”中,
這些紛繁復雜的問題促使有心人不斷地去研究、探索和爭鳴。本書
就是作者對行政審判的一些基本問題或者基礎問題進行研究探索的
一項初步成果。
行政訴訟無非涉及審判程序、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等三個基本
方面。《行政行為的可訴性與原告資格》和《行政訴訟證據規則與法
律適用》兩書正是按照這種結構安排的。前者對審判程序未作全面
系統的研究,只是對當前爭議問題較多、情況較為復雜的行政行為
可訴性及原告資格兩大基本問題進行了探討;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
司法審查問題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行政審判的新領域,本書結
合有關司法解釋,對此作出了專題研究;本書還對當前審理行政許
可案件等廣受關注的審判熱點問題進行了專門研究。考慮到現有行
政訴訟著作對行政訴訟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的論述較少,或者對實
踐問題的針對性不強,后者緊密結合審判實際進行了較為系統全面
的論述。
目 錄
第一章行政權與司法權的關系
——兼及行政審判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節法律解釋及其原因………………………………………(1)
一、引言…………………………………………………………(1)
二、受案范圍與行政權和司法權的關系………………………(6)
三、實體審理與行政權和司法權的關系………………………(6)
第二節如何理解行政權與司法權的關系………………………(7)
一、兩大法系的基本差異………………………………………(8)
二、我國行政權與司法權的關系……………………………(12)
第三節行政審判的重要地位…………………………………(16)
一、行政審判與政治文明建設………………………………(17)
二、行政審判與保障人權……………………………………(18)
三、行政審判與法治…………………………………………(18)
四、行政審判與全社會公平正義……………………………(20)
五、行政審判與司法權威………………………………(21)
第二章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第一節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概說………………………………(27)
一、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立法沿革…………………………(27)
二、行政訴訟法受案范圍規定解析…………………………(29)
第二節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發展……………………………(34)
一、司法解釋對受案范圍的明確和歸位……………………(34)
二、行政復議的范圍與行政訴訟的范圍……………………(36)
三、從侵害對象的變化看受案范圍的擴張…………………(38)
第三章行政行為及其可訴性
第一節行政行為的概念和形式………………………………(47)
一、概念的由來………………………………………………(47)
二、行政行為的形式…………………………………………(50)
第二節行政行為的構成要件…………………………………(51)
一、行政行為的主體…………………………………………(51)
二、行政行為的職權屬性……………………………………(53)
三、行政行為的內容屬性……………………………………(55)
四、行政行為指向的對象……………………………………(57)
五、行政行為的效果…………………………………………(58)
第三節具體行政行為與抽象行政行為………………………(60)
一、具體行政行為與抽象行政行為的區分標準……………(60)
二、針對特定對象而能夠反復適用的行政行為……………(64)
三、針對不同對象而一次性適用的行政行為………………(67)
第四節 內部行政行為與外部行政行為………………………(72)
一、內部行為與外部行為的一般界限………………………(72)
二、內部行政行為的類型……………………………………(73)
三、內部行政行為外部化的理解……………………………(79)
第五節行政法律行為與行政事實行為………………………(83)
一、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的界分……………………………(83)
二、“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包括事實行為……………………(84)
第六節不可訴行為……………………………………………(87)
一、不可訴行為概述…………………………………………(87)
二、國家行為…………………………………………………(90)
三、行政終局決定……………………………………………(91)
四、仲裁行為…………………………………………………(92)
五、行政指導行為……………………………………………(95)
六、重復處理行為……………………………………………(96)
六、不具有實際影響的行政行為……………………………(100)
第四章原告資格序論
第一節、原告資格的涵義與價值………………………………(111)
一、原告資格的涵義…………………………………………(111)
二、國外對原告資格價值的認識……………………………(112)
三、充分認識我國原告資格的制度價值……………………(114)
第二節確定原告資格是一個世界性難題……………………(115)
一、來自司法實踐的感嘆……………………………………(115)
二、確定原告資格為什么如此復雜…………………………(118)
三、確定原告資格的常規標準與非常規標準………………(121)
第五章我國原告資格的確定標準
第一節主客觀相結合的原告資格標準………………………(127)
一、確定原告資格的主觀標準與客觀標準…………………(127)
二、原告資格標準的分歧意見………………………………(129)
三、主觀標準與客觀標準的統一……………………………(131)
四、“法律上利害關系”解析………………………………(135)
五、受案范圍與原告資格……………………………………(136)
第二節原告資格標準中的合法權益…………………………(138)
一、“合法權益”的三層涵義………………………………(138)
二、適于法律保護的權益……………………………………(141)
三、屬于特定法律的保護范圍………………………………(147)
四、合法權益中的權利與利益………………………………(148)
五、確定合法權益的標準的變動性…………………………(150)
第三節原告資格標準中的損害要素…………………………(151)
一、損害的界定………………………………………………(151)
二、一般債權人能否具有原告資格…………………………(153)
三、受特別保護的債權人的原告資格………………………(160)
四、因負有特殊職責而產生的利害關系……………………(169)
第四節確定原告資格的政策考量……………………………(170)
一、確定原告資格的司法政策考量…………………………(170)
二、確定原告資格的立法政策考量…………………………(175)
第六章公益訴訟與原告資格
第一節公益訴訟的概念和特征………………………………(181)
一、公益訴訟的涵義…………………………………………(181)
二、公益訴訟及其原告資格的獨特性………………………(183)
第二節 “專屬”的訴權觀念與保護分散權益的沖突………(185)
一、權利義務的集體化、社會化和分散化…………………(185)
二、以實體權利人為依托的傳統訴權理念…………………(186)
三、傳統訴權理念的困境……………………………………(186)
四、“專屬”訴權理念的突破與公益訴訟的產生…………(187)
第三節我國的公益訴訟與原告資格…………………………(190)
一、我國公益訴訟的實踐……………………………………(190)
二、公益訴訟的評價與前景…………………………………(193)
第七章 國外原告資格標準及其啟示
第一節美國原告資格標準……………………………………(199)
一、原告資格的構成要件……………………………………(199)
二、美國原告資格標準的演化過程…………………………(201)
三、確定原告資格的兩步驟標準……………………………(205)
四、原告資格標準中的損害…………………………………(217)
五、原告資格標準中的因果關系與可救濟性………………(233)
六、主張他人利益的原告資格………………………………(238)
第二節歐盟法中的原告資格…………………………………(240)
一、歐盟的條約規定…………………………………………(240)
二、從受理司法審查的三項條件看起訴資格………………(241)
三、歐洲法院確定原告資格的司法實踐……………………(247)
第三節英國法中的起訴資格…………………………………(251)
一、起訴資格的法律界定……………………………………(251)
二、確定起訴資格的典型判例………………………………(254)
第四節 國外原告資格制度的幾點啟示………………………(258)
一、原告資格中的價值平衡…………………………………(258)
二、訴訟資源不能浪費與依法行政不能妨礙………………(259)
三、操作性標準與政策性標準的統一………………………(260)
第八章 涉WTO的司法審查
與國際貿易行政案件的審理
第一節WTO法律的司法審查制度…………………………(267)
一、導論………………………………………………………(267)
二、司法審查的涵義…………………………………………(268)
三、司法審查在WTO法律中的重要地位…………………(272)
四、WTO法律的司法審查層級要求與我國承諾的司法
復審的關系………………………………………………(274)
五、WTO法律對我國司法審查制度的影響………………(278)
第二節審理國際貿易行政案件司法解釋評釋………………(288)
一、司法解釋的制定背景……………………………………(288)
二、《若干規定》名稱的由來………………………………(289)
三、《若干規定》的適用范圍………………………………(290)
四、國際貿易行政案件的級別管轄…………………………(291)
五、國際貿易行政案件的審理范圍…………………………(292)
六、審理國際貿易行政案件的法律適用……………………(293)
第三節反傾銷司法解釋的理解和適用………………………(299)
一、反傾銷司法解釋的起草背景……………………………(299)
二、反傾銷司法審查的范圍…………………………………(301)
三、訴訟當事人的確定問題………………………………(303)
四、反傾銷行政案件的司法審查標準………………………(305)
五、司法審查的裁判方式……………………………………(309)
第四節反補貼司法解釋的理解和適用………………………(310)
一、反補貼司法解釋的起草背景……………………………(310)
二、反補貼司法審查的范圍…………………………………(311)
三、訴訟當事人的確定問題…………………………………(313)
四、反補貼行政案件的司法審查標準………………………(315)
五、司法審查的裁判方式……………………………………(319)
第五節反傾銷司法審查制度之比較…………………………(319)
一、反傾銷司法審查概況……………………………………(320)
二、反傾銷司法審查的范圍…………………………………(323)
三、訴訟當事人的確定問題…………………………………(329)
四、反傾銷司法審查標準……………………………………(336)
五、司法審查的裁判方式……………………………………(343)
第六節美國關稅和國際貿易司法審查制度…………………(345)
一、關稅與國際貿易法及其司法審查概況…………………(345)
二、關稅和國際貿易司法審查制度的演變…………………(347)
三、國際貿易法院及其對國際貿易案件的審理……………(350)
四、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及其主管范圍…………………(352)
五、國際貿易案件的司法審查標準…………………………(354)
六、美國關稅和國際貿易司法審查制度的啟示……………(355)
第九章行政許可案件的審理問題
第一節強化司法審查的重要立法精神………………………(363)
一、強化司法監督是基本立法精神…………………………(363)
二、行政許可法提供的新的審判準則………………………(365)
第二節行政許可案件范圍的明確和擴張……………………(366)
一、行政許可案件范圍的明確和擴張………………………(366)
二、類似案件問題……………………………………………(367)
第三節行政許可案件的原告資格……………………………(369)
一、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確定標準…………………………(369)
二、行政許可案件的原告資格………………………………(373)
三、受行政許可行為影響的合法權益的范圍………………(374)
四、行政許可涉及的典型合法權益舉例……………………(376)
第四節行政許可案件的證據規則和事實認定………………(381)
一、視為沒有證據、依據的例外…………………………(381)
二、案卷外證據的排除………………………………………(386)
三、關聯具體行政行為的連帶審查…………………………(387)
第五節行政許可案件的法律適用……………………………(390)
一、違反行政許可設定權的法律規范不能作為依據………(390)
二、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能作為審查行政許可行為
合法性的依據……………………………………………(390)
三、關于新舊法交替期間的法律適用問題…………………(391)
四、行政許可的舊的特別規定與新的一般規定的適用關
系…………………………………………………………(393)
第六節行政許可案件的裁判方式……………………………(394)
一、關于撤銷判決問題………………………………………(395)
二、法院能否直接判決作出行政許可決定…………………(399)
三、關于確認違法與駁回訴訟請求的適用…………………(404)
第七節行政補償案件的審理…………………………………(410)
一、行政補償訴訟的獨立性…………………………………(410)
二、行政補償訴訟的行政處理前置原則……………………(411)
三、適用調解原則……………………………………………(411)
四、補償的原則和數額………………………………………(411)
五、審理行政補償案件的程序………………………………(413)
第十章婚姻登記行政案件的審理
第一節婚姻登記行為的可訴性與原告資格…………………(419)
一、婚姻登記行為的法律性質………………………………(419)
二、起訴婚姻登記行為的原告資格…………………………(420)
第二節撤銷婚姻登記行為行政訴訟的類型…………………(427)
一、通過行政訴訟撤銷婚姻登記行為的可行性……………(427)
二、基于婚姻無效事由的行政訴訟…………………………(428)
三、基于可撤銷事由的行政訴訟……………………………(429)
第三節 撤銷婚姻登記行為事由的法定性與限定性…………(430)
一、撤銷婚姻登記行為事由的法定性………………………(430)
二、撤銷婚姻登記行為事由的限定性………………………(431)
第十一章奧地利憲法審查制度及其他
一、憲法審查的兩種制度……………………………………(437)
二、憲法法院的由來…………………………………………(439)
三、憲法法院的組成、職權及判決的執行…………………(439)
附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444)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45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47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48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50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規范問題的座
談會紀要……………………………………………………(52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國際貿易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
定………………………………………………………………(53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反傾銷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
題的規定………………………………………………………(53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反補貼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
題的規定………………………………………………………(536)
后 記…………………………………………………………(539)
總計66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