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2310
- 書名:獨聯體國家檢察制度比較研究
- 作者:耿玉娟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7年3月
- 入庫時間:2017-4-14
- 定價:38
圖書內容簡介
獨聯體國家檢察制度是一種內在價值理念和外在制度設計的有機結合,不權指向一種憲法上的基本制度安排,還指向這種基本制度安排背景的價值和理念。在獨聯體國家脫離蘇聯體制模式獨立的過程中,法律體系和國家權力制度的變化和發展起到了主導作用。在獨聯體國家中最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模式,就是在憲法層面規定檢察機關的宗旨、作用以及它的職能,換句話說,也是檢察制度在獨聯體成員國中必須具有的特殊憲法地位。獨聯體國家檢察制度對我國監察制度構建的啟示如下:一是在多元價值訴求下正確界定檢察機關的法律地位。隨著各國國民權利意識的上升,法治文明的進步,檢察制度的價值訴求呈現多元化的趨勢,但我國檢察機關不具有對行政執法機關執行法律情況的監督職能,建議引入這一職能。二是檢察組織的效能化。實踐證明,目前我國檢察機關實行的雙重領導體制不利于檢察機關工作效率的提高,建議逐步實行檢察機關的垂直領導體制,改革我國的檢察機關體系,增設專門檢察院。三是保障層面的制度化。應把我國檢察機關公務體系統一納入公務員編制,嚴格我國檢察官的遴選制度,便于國家對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同時完善對檢察官的社會保障制度。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章導論
第一節問題的緣起
第二節立論的基礎
第三節文獻的梳理
第四節研究的思路
第五節研究的方法
第六節可能的創新
第二章獨聯體國家檢察制度的歷史溯源
第一節 檢察制度的基本理論梳理
第二節 帝國時期檢察機關之形成和發展
一、帝國時期檢察機關的確立:基于政治現實之考量
二、帝國時期檢察機關的發展:“由抑到揚”
三、帝國時期檢察機關的最終定位:實質監督權的缺失
第三節 蘇聯統治時期檢察機關的法律地位
一、蘇聯統治時期檢察機關的法律地位:監督機關的多元向一元的轉化
二、蘇聯統治時期的檢察機關:獨立法律地位之初次確立
三、蘇聯解體前檢察機關法律地位的憲法基礎闡釋
第四節 獨聯體國家檢察制度之確立
一、蘇聯解體后檢察制度的特點:超越社會制度
二、獨聯體國家現行檢察制度確立的憲法基礎
第五節 本章小結
第三章獨聯體國家檢察機關的憲法地位比較
第一節 檢察機關憲法地位的不同理念
一、檢察機關的實際定位:司法權力體系
二、檢察機關定位之探討:立法權力體系
三、檢察機關定位之探討:行政權力體系
四、檢察機關憲法地位的理性回歸
五、檢察機關憲法地位的規范性闡釋
第二節 檢察機關的組織活動原則和組織結構比較
一、檢察機關的組織原則及其基本內涵
二、檢察機關的組織架構及其基本內涵
三、檢察機關的活動原則及其基本內涵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四章獨聯體國家檢察機關的職能比較
第一節 檢察機關監督職能的性質、內容和范圍比較
一、檢察機關監督職能的基本理論闡釋
二、檢察機關監督職能的存廢之爭
三、檢察機關監督職能的內涵闡釋
四、檢察機關監督職能的層級結構
五、檢察機關監督職能的規范性闡釋
第二節 檢察機關的刑事偵查職能比較和公訴職能比較
一、檢察機關刑事偵查職能的法律屬性
二、檢察機關公訴職能的法律屬性
三、檢察機關刑事偵查職能和公訴職能的實現路徑
第三節 參加民事、仲裁和行政訴訟職能比較
一、參加民事訴訟職能的法律基礎及實現形式
二、參加仲裁訴訟職能的法律基礎及實現形式
三、參加行政訴訟職能的法律基礎及實現形式
第四節 獨聯體國家檢察機關的其他職能比較
一、參與法的創制活動職能的法律基礎及實現機制
二、協調執法機構打擊犯罪活動職能的法律基礎及實現機制
三、國際合作職能的法律基礎及實現機制
第五節 本章小結
第五章獨聯體國家檢察機關的權限比較
第一節 檢察機關權限范圍之比較
一、檢察機關權限范圍界定的規范性分析
二、檢察機關權限的內涵闡述
第二節 作為檢察機關權限的實現方式:檢察監督文件
一、檢察監督文件的功能定位
二、檢察監督文件的規范性分析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六章獨聯體國家檢察官的國家保護比較
第一節 檢察官國家保護的法律基礎和措施比較
一、檢察官國家保護的必要性分析
二、檢察官國家保護的法律依據
三、檢察官國家保護的規范性分析
四、對檢察官提起刑事訴訟的專屬管轄權
五、檢察官社會保障措施的實現形式
第二節 檢察官實施國家保護的依據和程序比較
一、適用安全保障措施的事實依據
二、適用安全保障措施的形式依據
三、適用安全保障措施的程序性規范
四、檢察官安全保護措施的內涵闡述
第三節 本章小結
第七章獨聯體國家檢察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第一節 多元價值訴求下檢察機關的法律地位
一、檢察機關性質的科學定位:基于不同的權力結構模式
二、完善檢察機關審判監督職能之動因
第二節 檢察組織體系的效能化
一、完善檢察機關的領導體制:檢察權獨立之保障
二、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專門檢察制度
第三節 保障層面的制度化
一、我國檢察機關公務制度之完善
二、檢察官社會保障措施之完善
第四節 本章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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