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4209
- 書名:侵權賠償案件審判指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指導叢書,收錄審判專論、司法解釋、審判政策與精神、請示與答復、公報案例)
-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庭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0年2月
- 入庫時間:2020-4-26
- 定價:178
圖書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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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賠償案件審判指導》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指導叢書”侵權賠償卷,全書通過審判專論、公報案例、典型案例、司法解釋、審判政策與精神等板塊,對侵權賠償所涉實務問題進行解答,系統而深入地分析每個疑難問題。本書力求涵蓋侵權賠償審判領域常見的疑難、新型問題以及應對策略,突出實用性,重在指導性,體現權威性,使讀者能全面理解和把握每一問題的具體處理方法和依據,為讀者辦理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參考與借鑒。
圖書目錄
"詳目
第一章監護人責任糾紛
001.被監護人有多個監護人的,如何確定承擔賠償責任的監護人?
002.監護人的責任構成如何認定?
003.受害人的人身損害發生是由多個原因導致的,應如何判斷各個侵權人的責任承擔?
004.在多因一果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應如何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人身損害結果之間因果關系的有無和大小?
005.監護人責任的承擔需不需要以被監護人存在過錯為要件?
006.監護人履行了監護職責,因意外致被監護人受害的,責任如何承擔?
007.多名被監護人共同侵害他人,監護人責任如何承擔?
第二章用人單位責任糾紛
001.雇傭關系與勞動關系、承攬關系有何差異?
002.雇傭和承攬關系的歸責原則如何認定?
003.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執行工作任務時造成其他工作人員損害的,應如何處理?
004.勞動者履行職務過程中致人損害的,在先行賠償后,能否要求用人單位償付?
005.第三人與用人單位共同過錯引發事故的,責任如何承擔?
第三章勞務派遣工作人員侵權責任糾紛
001.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差異如何認定?
002.勞務派遣工作人員侵權責任糾紛中雇主責任如何分配?
003.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責任如何分擔?
004.當被派遣勞動者在履行職務活動中實施了侵權行為對外造成損害時,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應如何分配責任?
005.用工單位對派遣勞動者承擔連帶雇主責任的如何認定?
006.勞務派遣單位、實際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員工之間的法律關系如何定位?
007.勞務派遣工作人員的過錯如何認定?
008.勞務派遣工作人員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如何適用?
009.雇傭關系中的雇員因從事雇傭活動導致死亡,如該雇員有被扶養人,扶養費應當如何計算?
010.派遣制的保安員下班后在辦公區附近勸架與人發生爭執,將他人打傷的,是否屬于職務行為?
011.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到另一單位從事保安工作的人員,在工作時因過錯給工作單位造成了損失,派遣單位先行賠付后,如何進行追償?
012.引航員在引航過程中因過失導致船舶碰撞或觸碰的,其損害賠償責任應由引航員及其派遣單位承擔,還是由船舶所有人承擔?
第四章提供勞務者致害責任糾紛
001.提供勞務方在提供勞務過程中造成接受勞務方受傷的,應如何處理?
002.雇員在從事職務活動時,遭受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人身損害,是否可以依法請求雇主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章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001.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的賠償比例及標準如何劃分?
002.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第三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是否可以要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
003.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時,侵權責任如何承擔?
004.第三人侵權致雇員損害,雇主先行承擔責任后的追償范圍如何認定?
005.如何認定第三人侵權致雇員損害賠償所引起的雇主與第三人之間的不真正連帶責任?
006.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應當由哪些人員承擔賠償責任?
007.雇員在勞務過程中受到損害,雇員、雇主及發包人如何承擔相應的責任?
008.提供勞務受害責任糾紛中涉及多個侵權人的,是否根據各方過錯程度按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009.提供勞務者受害并與用人單位達成調解協議的,能否重新訴請賠償?
010.提供勞務者受害致殘的,訴訟時效期間如何認定?
011.提供勞務者受侵害且所在單位已賠償的,如發現新傷情能否再次提起訴訟?
012.娛樂場所陪酒女飲酒過度死亡侵權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13.雇傭的鐘點工墜樓身亡,侵權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第六章網絡侵權責任糾紛
001.網絡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如何確定?
002.網絡名譽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如何認定?
003.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連帶責任的范圍如何認定?
004.如何理解《侵權責任法》第36條對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保護?
005.被訴侵權網站的實際控制人如何認定?
006.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絡用戶發布的信息有無審查義務?
007.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侵權行為客觀存在的,是否負有避免侵權行為繼續發生的義務?
008.網絡服務者對網絡用戶的網絡行為侵權不知或不應知的,是否需要承擔網絡行為侵權責任?
009.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的條件、時間如何確定?
010.網絡服務提供者違反通知規則的責任如何承擔?
011.網絡服務提供者就損害“擴大部分”承擔連帶責任應當如何界定?
012.被侵權人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措施避免侵權損害擴大的,應以何種“合理方式”通知?
013.《侵權責任法》第36條第3款中規定的“知道”是否包括應當知道?
014.網絡侵權中“被遺忘權”的適用范圍與條件如何認定?
015.網絡游戲侵權案件的管轄權如何確認?
016.網絡游戲侵權糾紛舉證責任應如何分擔?
017.網絡游戲侵權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如何認定?
018.通過提供搜索鏈接服務實現的特殊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如何認定?
019.在確定網絡搜索引擎侵權行為時如何分配舉證責任?
020.提供信息平臺或信息通道服務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如何認定?
021.當事人在公共網站上發布內容失實的文章,是否構成侵權,應否承擔侵權責任?
022.為揭露可能存在的犯罪行為,在網絡上發布與客觀事實基本一致的信息能否認定為侵權?
023.網絡交易中,買家對賣家提供商品、服務作出的評價是否構成侵權?
024.消費者在網絡上發布有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商譽的言論,無侵權故意且未造成損失的,是否構成侵權?
025.發布誤導他人的網絡標題,侵權責任如何承擔?
026.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連帶責任的性質如何認定?
027.權利人對體育賽事享有電視轉播權,能否當然享有體育賽事節目的網絡傳播權?
028.行為人通過網絡公司提供的免費即時通訊工具與他人相約自殺的,其近親屬能否要求網絡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第七章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
001.安全保障義務的歸責原則如何適用?
002.安全保障義務的合理限度如何認定?
003.安全保障義務的內容與限度如何認定?
004.安全保障義務主體范圍以及與相對人之間的關系如何認定?
005.安全保障義務人的公共場所范圍如何界定?
006.對于受害人由于自身疾病所導致的損害,安全保障義務人應在何種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007.在第三人侵權情況下,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主體的責任承擔如何認定?
008.雇主組織管理的安全保障義務如何認定?
009.醫療職業活動的安全保障義務如何認定?
010.媒體職業活動的安全保障義務如何認定?
011.體育運動的安全保障義務如何認定?
012.學校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如何認定?
013.在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其自身行為及監護人監護不力導致損害事實發生的,損害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14.消費者以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而受到損害,要求商場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應否予以支持?
015.酒店不存在安全隱患,顧客酒后從酒店跳窗身亡,酒店是否承擔責任?
016.商場的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017.物業公司應否對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承擔安全保障義務,以及如何承擔安全保障義務?
018.物業公司對于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應承擔何種保障義務?
019.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未盡到相應安全保障義務致使消費者受害的損害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20.當事人在非封閉式收費停車場被第三者的犬傷害的,其能否要求停車場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021.試乘試駕活動的組織者在與試乘試駕人員安全密切相關的環節上存在多處致害疏漏,對行為人在試乘試駕時致人受傷的損害結果,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022.如何判斷從事經營和社會活動的人和組織,在合理限度范圍內對消費者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023.旅游服務機構的安全保障義務如何認定?
024.港口企業對非經營業務相對人的安全保障義務如何認定?
025.第三人侵權行為導致儲戶財產受損的,能否免除金融機構負有的保證儲戶資金及信息安全的保障義務?
026.明知可能造成鄰居損害,未予防范致使損害后果發生的,是否違背了安全保障義務?
第八章教育機構責任糾紛
001.教育機構侵權責任的性質如何認定?
002.教育機構的侵權責任如何確定?
003.教育機構的侵權責任如何歸責?
004.教育機構的侵權責任如何承擔?
005.教育機構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如何理解?
006.教育機構對校內人員侵害的責任類型如何劃分?
007.教育機構對無行為能力人應負有何種責任?
008.教育機構對限制行為能力人負有何種責任?
009.教育機構對校外人員侵害承擔責任的構成要件如何認定?
010.未成年人授權他人侵害自身身體,所在教育機構能否構成侵權免責事由?
011.未成年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發生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后果,學校應承擔何種責任?
012.學校與旅行社簽訂旅行組團合同,并由該校學生參加旅游,過程中造成學生意外傷害,學生提起侵權之訴的,誰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013.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住宿時,從學校提供的雙層床上鋪掉落摔傷的,學校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014.兒童在幼兒園學習、生活期間感染傳染疾病,幼兒園未盡到注意義務導致兒童死亡的,應承擔何種責任?
015.實習生在實習單位工作中因其自身一般性過錯致受傷的,學校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016.學校在組織未成年學生進行體育活動的過程中,未履行好相關注意義務,致使學生發生人身損害的,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017.對于在校學生因受違紀處分而自殺身亡的,學校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018.未成年人在教育機構受到人身損害的,教育機構對此的責任承擔應如何認定?
019.可歸責于學校的原因導致學生生命健康權受損,若學校怠于請求保險賠償,受害人是否享有保險索賠權?
第九章產品責任糾紛
001.產品責任中的責任主體如何認定?
002.產品責任糾紛中的缺陷如何認定?
003.產品責任中的責任競合問題如何處理?
004.產品責任的不真正連帶責任規則如何認定?
005.產品質量致人損害案件中,受害人提起精神賠償的,是否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006.生產者免責情形如何認定?
007.生產者對本身具有合理危險的產品,應承擔何種產品責任?
008.《食品安全法》與《侵權責任法》競合時如何適用?
009.因產品缺陷引起的產品責任糾紛中,哪一方當事人承擔產品是否有缺陷的舉證責任?
010.生產者、銷售者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依然進行生產、銷售,在未造成實際損害后果的情況下,消費者能否請求懲罰性賠償?
011.豁免強制標示營養標簽的預包裝食品,可否不標示營養成分?
012.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對消費者造成誤導時,生產者、經營者就食品的瑕疵標注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013.代加工產品未標注受托企業信息的,是否構成商業欺詐?
014.在相關國家標準未對產品質量等級作出規定的情況下,生產者自行在產品上標注質量等級的是否構成欺詐?
015.產品銷售者在產品安裝時未盡完全告知義務,并負有安裝過錯,對于消費者造成侵害的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016.因產品安裝存在缺陷致人損害,責任如何承擔?
017.產品具有合格證,能否證明產品“不存在缺陷”?
018.主張十倍懲罰性賠償是否必然以存在損害結果為必要條件?
019.生產者在保健食品中違規使用添加劑,消費者能否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020.銷售者對其銷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未盡必要的標識審查等管理義務,能否認定為其明知銷售的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
021.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食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是否可以排除適用懲罰性賠償責任?
022.汽車等耐用品在法定期間內存在瑕疵的證明責任應由何方承擔?
023.消費者主張所購買車輛存在質量問題而提起訴訟后,其不同意對車輛進行鑒定且對車輛進行改裝的,法院能否支持其主張?
024.汽車自燃案件的產品侵權責任與舉證責任如何認定?
025.出賣人收購廢舊輪胎并出售,買受人在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使用并因此遭受損害的,出賣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001.道路交通事故的構成要件如何認定?
002.機動車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的區別及賠償次序如何確定?
003.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中的無責任的限額如何理解?
004.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在何種條件下機動車一方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005.機動車交通事故的過錯責任賠償如何認定?
006.機動車交通事故的第三方責任賠償如何認定?
007.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責任如何認定?
008.交通事故二次碰撞的責任如何劃分?
009.連環出借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如何認定?
010.連環出借機動車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如何承擔按份責任?
011.在好意搭乘中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如何承擔?
012.好意搭乘侵權案件中,過錯責任應適用何種歸責類型?
013.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由代駕人承擔民事責任還是由車輛所有人承擔責任后再向代駕人追償?
014.交通事故致車載貨物灑落造成第三者損失的,保險公司應否賠付?
015.非機動車超速、超重是否屬于存在產品缺陷,是否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后果的嚴重性?
016.營運車輛駕駛人選任的過錯責任如何承擔?
017.出租、出借的車輛肇事后,損害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18.交通事故中,被侵權人的個人體質狀況擴大損害后果的,是否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019.機動車所有者將其車號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并收取套牌費,則套牌發生交通事故后,其是否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020.進城務工的農村戶籍居民遭受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依照何種標準計算?
021.因交通事故致殘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判決的,20年賠償期屆滿后再度主張侵權人繼續支付殘疾賠償金的應否予以支持?
022.機動車交通事故受害人有被扶養人的,賠付被扶養人生活費時應適用何種標準?
023.發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險人未對受損害的第三人進行賠付而預先放棄交強險、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利益的,該行為是否有效?
024.駕駛人因本人過錯發生交通事故被撞擊,致其脫離本車又與本車接觸受到二次傷害的,該駕駛人請求承保本車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予以賠償的應否予以支持?
025.因車輛損壞停運而造成的出租車司機的車輛承包金損失屬于間接的財產損失,是否屬于交強險的賠償范圍?
026.連續發生的兩起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殘,無法判斷兩起事故對受害人傷情的影響程度,應如何確定賠償責任?
027.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應依照何種情況確定?
028.機動車保單上非投保人親筆簽名的免責條款效力如何認定?
029.機動車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喪失勞動能力但有少量收入的成年近親屬可否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
030.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險在適用上有何區別?
03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32.好意同乘情形下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應如何承擔?
033.乘客在乘坐公交車下車過程中受傷的,是否屬于交強險的理賠范圍?
034.孕婦因交通事故致終止妊娠,是否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035.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中“第三者”是否以財產的所有權人作為判斷標準?
036.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的家庭成員,應否作為第三者成為機動車責任保險的受償主體?
037.保險公司對“超載免賠”條款履行了告知義務,是否有權拒絕賠償因超載導致的事故損失?
038.非營運車輛的替代性交通費是否屬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理賠范圍?
039.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求為肇事車輛承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是否應適用侵權行為訴訟時效的規定?
040.交通管理部門在未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情況下,如何確定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
041.當事人死亡系交通事故和自身疾病結合所致,醫療費用如何分擔?
042.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傷后,因不堪忍受而自殺身亡的,則交通事故與受害人的死亡結果是否有關聯性?
043.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保險人直接向被保險人支付了理賠款,應否對因此而不能獲得賠償的受害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044.受害人由于交通事故受傷,要求對方賠償已經支付的攤位租金的,應否予以支持?
045.機動車事故責任中,被侵權方的財產受到損害,侵權方能否以被侵權方并未實際修復損害的財產為由,要求被侵權方返還其支付的修復費用?
046.機動車駕駛員為自身方便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規定下客與乘客未能及時離開高速公路,共同導致乘客人身損害的,應如何進行責任承擔?
047.受害人明知駕駛員飲酒仍搭乘便車的,對其受傷的損害后果是否應承擔責任?
048.高速管理部門不作為引發交通事故的,應當承擔何種賠償責任?
049.“碰撞”是不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必要條件?
050.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合過錯的情形下,責任比例如何確定?
051.機動車交通事故的無過錯責任賠償如何認定?
第十一章醫療損害責任糾紛
001.因緊急救治導致患者損害的,對是否屬于“不能取得患者近親屬意見”的情形如何判斷?
002.緊急救助情形下醫療機構的責任如何承擔?
003.醫師外出會診導致患者損害的,會診責任如何承擔?
004.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的舉證責任依照何種分配規則?
005.醫療損害與其他侵權的責任競合如何處理?
006.患者在未掛號和繳納相關費用的情況下直接就診,在就診過程中發生人身損害的,醫院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007.當事人申請就醫院是否存在醫療過錯進行鑒定,如何確定鑒定機構?
008.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自身有過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如何確定雙方責任?
009.醫學會司法鑒定意見對法院作出責任認定及分配是否具有必然約束力?
010.醫療器械缺陷造成患者損害,醫療機構與生產者承擔何種責任?
011.醫院存在誤診,但患者的疾病屬于不易診斷的疾病,并且即使能夠及時確診也難以根治,患者因疾病治療無效死亡的,醫院如何承擔責任?
012.醫療機構未及時封存病歷的,醫療損害責任的不利后果如何承擔?
013.醫生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患者為治療而使用非醫保藥物的,醫院是否應當對這類費用承擔賠償責任?
014.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的患者是否需要對醫院存在過錯以及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015.因前期治療不當而產生的二次治療費用,應當如何承擔?
016.醫患糾紛中死亡賠償金的賠付是否具有法律依據?
017.醫療損害糾紛案件適用公平責任原則的前提與情形如何判斷?
018.醫療機構詢問檢查、告知說明義務如何認定?
019.在醫療侵權中存在主觀意思聯絡的多家醫療機構應否對患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020.患者在住院期間自殺身亡的,其家屬能否起訴要求醫院承擔賠償責任?
021.在不構成醫療事故的情形下,醫方責任應如何認定?
022.患者在醫療過程中遭受人身損害的,醫院能否以醫療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為由拒絕承擔賠償責任?
023.醫院運用新技術臨床治療且不當履行告知義務的,對醫療損害承擔何種賠償責任?
024.醫療會診糾紛中對共同過錯責任如何認定?
第十二章環境污染責任糾紛
001.環境污染侵權的證明標準如何認定?
002.環境污染責任中“污染物”如何認定?
003.《侵權責任法》第68條的適用規則如何適用?
004.噪聲污染損害事實的舉證責任、認定標準、賠償范圍如何判斷?
005.能否以部分水域的水質得到恢復為由,免除污染者應當承擔的環境修復責任?
006.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恢復原狀期間服務功能損失,請求賠償損失的應否支持?
007.環境污染責任糾紛的舉證責任如何承擔?
008.環境污染責任糾紛的歸責原則如何確定?
009.污染者有多個的環境污染糾紛中,如何承擔責任?
010.環境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因果關系的舉證責任如何承擔?
011.對環境污染侵權的案件,應如何分配雙方的舉證責任?
012.當環境污染案件無具體受害人時,其他單位、組織和其他社會成員可否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013.將危險廢物交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個人處理,導致環境污染的,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14.環境污染侵權糾紛中,存在免責事由及不存在因果關系的舉證責任如何承擔?
015.因電力設備安裝而引發的相鄰關系環境污染糾紛,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第十三章高度危險責任糾紛
001.高度危險作業如何界定?
002.高度危險物致損是否適用高度危險責任?
003.高度危險責任一般條款適用的免責事由如何認定?
004.受害人因擅自進入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作業而導致觸電身亡的,經營者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章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
001.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歸責原則如何確定?
002.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構成要件如何認定?
003.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飼養人與管理人的責任如何承擔?
004.如何理解飼養動物損害責任一般條款的但書規則?
005.對飼養動物損害責任一般條款和特殊條款如何理解?
006.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責任應由何方承擔?
007.如何認定身體受損傷與他人飼養動物之間的因果關系?
008.因飼養動物打鬧致人損傷的,損害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09.第三人因受到飼養動物驚嚇而避讓,因此給受害人造成損害的,該損害與飼養動物的驚嚇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010.幼童在動物園喂養飼養的動物,被動物咬傷的,損害賠償責任應當如何承擔?
011.飼養動物致人損害,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應否支持?
012.懷孕待產動物體內胚胎受到損害,請求損害賠償應否予以支持?
013.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該第三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014.飼養動物引起受害人恐懼,因躲閃而受傷的,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15.校外活動期間,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動物傷害的,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第十五章物件損害責任糾紛
001.地下設施致人損害的適用何種歸責原則?
002.如何界定拋擲物和墜落物?
003.高速公路妨礙通行物侵權,應當如何承擔責任?
004.《侵權責任法》第89條中“公共道路”的范圍如何界定?
005.《侵權責任法》第89條中的責任主體如何界定?
006.林木折斷糾紛中林木所有人與林木管理部門的侵權責任如何劃分?
007.行為人因路面油污導致滑倒受傷,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直接承擔道路清潔義務的維護管理單位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008.地面施工、地下設施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09.地面施工人違反注意義務致他人損害,民事責任應如何認定?
010.受害人騎車跌入無防范措施、無警示標志的水坑受傷,路段所有人、管理人、養護人和受害人應如何承擔相應責任?
011.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責任如何承擔?
012.不明拋擲物、墜落物造成他人損害且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侵權責任如何承擔?
013.建筑物倒塌致使他人財物受損的,侵權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14.高空墜物情形下的賠償責任主體和承擔方式如何認定?
015.建筑物內電梯井頂部油氈發生脫落造成他人車輛受損的,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16.道路井蓋致人損害的歸責與被侵權人安全注意義務如何認定?
017.多方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地面施工損害,賠償責任應如何承擔?
第十六章觸電人身損害責任糾紛
001.《侵權責任法》第76條規定的“管理人”,應當如何界定?
002.如何認定供電企業已經采取安全措施并盡到警示義務?
003.觸電人身損害責任承擔的特別免責事由如何認定?
004.供電設施造成損害的歸責原則如何確定?
005.觸電人身損害賠償責任中對高壓電如何界定?
006.供電公司能否根據居民用電合同約定免除己方賠償責任?
007.供電局并非供電設施的產權人的,該供電設施造成的他人觸電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應當由誰承擔?
008.觸電致人身損害的侵權賠償糾紛中,受害人向與其存在勞動關系的單位主張工傷賠償后能否再主張侵權賠償?
009.自身被高壓電弧擊中導致從高空墜落受傷而訴求賠償的,舉證責任由何方承擔?
010.被侵權人觸電身亡的,其近親屬可否請求疏于管理的電力設施產權人和疏于維護的供電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011.對因多種因素引發的觸電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12.因電工操作不當致他人觸電死亡的,其委托單位、工作單位應否承擔連帶責任?
013.供電設施致人損害的歸責原則、賠償主體、責任形態如何認定?
第十七章義務幫工人受害責任糾紛
001.義務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02.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因其重大過失而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應由誰來承擔?
003.義務幫工致人損害責任的構成要件如何確定?
004.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損害且自身存在一定過失的,應否減輕被幫工人的賠償責任?
005.無償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其能否要求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
006.幫工人在幫工時因自身過錯受傷,被幫工人的賠償責任應否減輕?
007.被幫工人明確拒絕義務幫工但主觀上仍存在過失的,應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008.義務幫工人因操作機械受損害的,機械提供人是否構成幫工關系中的第三人侵權?
009.義務幫工人自身有過錯的,受害責任如何認定?
010.如何區分雇傭活動和義務幫工行為?
011.義務幫工人受傷雇主是否應賠償?
012.義務幫工人在幫工過程中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013.義務幫工法律關系中證人證言、賠償義務主體及賠償責任如何認定?
014.義務幫工中幫工人意外死亡的責任如何承擔?
015.義務幫工致人損害,幫工人與被幫工人之間責任如何分擔?
第十八章見義勇為人受害責任糾紛
001.見義勇為行為如何認定?
002.因見義勇為受害的特別請求權如何構成?
003.見義勇為受益人的適當補償責任如何判定?
004.沒有侵權人、不能確定侵權人或者侵權人沒有賠償能力的,賠償權利人應當如何請求賠償?
005.見義勇為受損者的責任如何承擔及救濟?
006.行為人因救落水兒童而死亡,其近親屬要求受益人予以適當補償的,人民法院是否應支持?
007.因見義勇為而受損害的,受益人是否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008.因疏于履行安全事故防范義務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09.對見義勇為者進行救濟、補償的依據和相關標準如何認定?
010.見義勇為受益人與侵權人的補償責任比例是否一致?
第十九章公證損害責任糾紛
001.公證處對當事人提交的虛假材料進行公證造成他人損失的,應承擔何種侵權責任?
002.遺囑公證書因違反法定程序被撤銷,當事人要求公證處對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是否需證明公證處的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
003.因公證機構過失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應否承擔賠償責任?
004.公證處未依法核實資料,使用了行為人提供的虛假資料進行了錯誤公證,引起權利人財產損失的,應如何承擔責任?
005.公證機關因公證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適用何種歸責原則?
006.未嚴格履行重點審查的義務,且違反程序出具公證書致害的,損害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07.公證機關在非本人到場的情況下仍出具公證書,與損害后果有因果關系的,是否應承擔責任?
第二十章防衛過當、緊急避險損害責任糾紛
001.正當防衛的時間與限度如何判斷?
002.侵權責任中的防衛過當、受害人過錯如何認定?
003.緊急避險中“危險”、“受損權益”及“權益位階”如何判定?
004.因緊急避險受到損害的,由此造成的損失誰來承擔?
005.緊急避險是否以險情實際發生為判斷標準?
006.引發險情的人應否對因緊急避險行為所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
007.因不當緊急避險致他人損害的,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第二十一章鐵路運輸損害責任糾紛
001.鐵路運輸人身損害應適用何種歸責原則?
002.鐵路運輸人身損害的免責條件如何認定?
003.受害人擅自穿越鐵路軌道導致事故發生的,應否減輕鐵路企業的賠償責任?
004.“不可抗力”能否作為鐵路運輸致害的免責事由?
005.“受害人自身原因”作為鐵路運輸損害中的免責事由如何認定?
006.非鐵路運輸企業實行監護的鐵路無人看守道口處發生人身損害的,責任如何承擔?
007.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履行情況對鐵路運輸損害責任承擔有何影響?
008.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許可進入鐵路作業區域,與運行中的列車相撞造成死亡的,鐵路局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009.行人與列車相撞發生鐵路交通事故后,行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滿的,能否以鐵路局為被告起訴要求撤銷該事故認定書?
010.用鐵路交通工具自殺的,鐵路運輸企業能否免責?
011.由托運人自裝的整裝零擔貨物出現短少的,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水上運輸損害責任糾紛
001.船舶碰撞損害賠償案中,若碰撞船舶屬于掛靠經營,其掛靠單位在對其并無所有權的情況下,是否具備參與訴訟活動的主體資格?
002.船舶碰撞因一方過失造成,無過失方因碰撞導致承租人停租的,租金損失如何承擔?
003.船舶航行碰撞事故中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04.因一方船舶過失,造成兩船相撞,導致另一方船上員工傷亡,另一方船主在支付本船員工醫療費后是否有權直接向過失船舶方追償?
005.船舶碰撞致多人死亡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006.港口經營人負有的法定安全保障義務如何認定?
第二十三章航空運輸損害責任糾紛
001.航空運輸過程中致使乘客豢養寵物死亡的,應否賠償其精神損害?
002.民航承運人能否對有可能引起航空安全問題的個別乘客拒載?
003.航班合理延誤時,承運人如未盡到相應義務,應否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