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關于發放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接省司法廳通知,我市將集中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請2008年通過司法考試并申請法律職業資格的考生,于3月26日至4月3日(4月2日上午除外)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辦公室(市司法局203室)領取,不得代領;
(2)請戶籍在廣陵區、維揚區、邗江區的考生(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工作的除外),于4月2日上午9時前,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到市司法局五樓會議室,出席頒證儀式和與市直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互動交流會。
聯系電話:87339672
揚州市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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