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75號)、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及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本市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ㄒ唬┓弦韵聴l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對于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應當具有的法律專業知識的程度暫不做要求);
5、品行良好。
對于戶藉不在本市的人員可以在本市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有工作、學習單位的可提交工作、學習單位證明)。
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市、區)(不屬于國家或省扶貧開發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西部地區(除西藏外)11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茖W歷,這一政策的適用期限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其中法律專業的范圍,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等文件執行。
前述高等院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是指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茖W校,其中包括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
?。ǘ┯邢铝星樾沃坏娜藛T,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的;
3、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
4、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八條規定,被處以2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的;或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已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以及已經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ㄈ┫愀?、澳門居民報名身份條件。
在內地工作、學習、居住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其他持有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中國公民,可以在本市報名參加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
在香港或澳門工作、學習、居住的香港、澳門居民,應當在香港或澳門有關部門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ㄋ模┡_灣居民報名身份條件。
在大陸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具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的人員,可以在本市報名參加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
在香港或者澳門工作、學習、居住的臺灣居民,應當在香港或者澳門有關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居住在臺灣地區或者國外的臺灣居民,應到司法行政機關專門設立的報名點報名。具體是:廣東省深圳市司法局設立的報名點、福建省廈門市司法局設立的報名點。具體報名時間參見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對臺灣居民所發布的公告。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本市報名方式實行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12日00:00開始至6月30日24:00結束。報名人員可在上述規定期限內登錄國家司法考試上海考區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sk.justice.gov.cn)進行網上預報名。
對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本市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不實行網上預報名,可在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內直接到報名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ǘ┈F場報名。報名時間為7月4日至7月20日。每天報名受理時間為09:00至16:30(期間中午和雙休日均不休息)。現場報名地點:徐匯區漕寶路38號上海華夏賓館三樓華夏廳(近光大會展中心)。主要交通:滬松線、滬佘昆線、南佘線、滬莘線、徐閔線、地鐵1號線、43路、50路、92路、120路、703路、704路、718路、809路、946路、953路(乘坐以上車輛可在漕河涇、漕寶路或習勤路站下車前往)。
現場報名應由本人前來。對于因出國或因病住院臥床不能自理、本人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前來現場報名,可委托其直系親屬代為報名?,F場報名時,受托人除按照規定提交委托人所有相關證件、材料外,還必須同時提交書面委托書復印件、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電子版)、出國護照或病歷證明復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ㄈ翱旖荨狈绞綀竺?。本市網上預報名、現場報名均增設了“快捷”方式。凡符合以下條件報名人員,可在網上預報名“是否快捷”欄目選擇“快捷”方式報名。凡選擇“快捷”方式報名人員,報名系統將不允許對報名人員的“姓名、性別、民族、戶籍、出生年月日、證件種類、證件號碼、學歷”等信息進行更改,現場報名時可直接進入“快捷通道”審核,不需要現場拍照。但如上述信息發生變化需要更改,則不能選擇“快捷”方式報名,只能按照常規報名流程重新報名。
選擇“快捷”方式報名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2007年曾在本市報名參加過國家司法考試、且考試成績未通過;(2)戶籍地不屬于國家規定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3)已取得本科以上畢業證書。
?。ㄋ模┈F場拍照。本市報名采取現場數碼拍照、現場打印并發放準考證的方式。為保證現場拍照效果,報名人員須著裝整潔,除軍人外其他報名人員不得著制式服裝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帶式服裝拍照。
三、報名材料
?。ㄒ唬﹫竺藛T現場報名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件遺失的,必須提交公安機關統一格式打印的補辦證明。
持護照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戶籍證明(打印版)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不作為報名的學歷證明。對于報名人員畢業證書遺失的,報名時必須提交由教育行政部門或主考院校蓋章的畢業證明。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外國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3、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報名(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上下載)。
4、對于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但畢業證書尚在辦理之中的報名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交教育行政部門或主考院校蓋章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和國家司法考試上海考區服務平臺上下載)、高等院校自學考試全部單科成績合格證書復印件。并在現場報名時作出相關承諾。
5、根據司法部、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政辦字第5號)的規定,駐偏遠地區軍隊現役人員,在地方報名、考試更為便利的,可持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蓋章的證明或介紹信在本市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6、戶籍在國家規定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報名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打印版);報名表中所填寫的戶籍代碼應與戶籍所在地一致。
7、對于助學貸款尚未還清、畢業證書暫扣貸款銀行的報名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所在院校及貸款銀行蓋章的相關證明和畢業證書復印件。
(二)香港、澳門居民現場報名時,應當提交以下身份和學歷(學位)證明:
1、現場填報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港澳居民)一式兩份。
2、身份證件及經過公證后的復印件各一份。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報名時需提交: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非永久性居民報名時需提交: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和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不能提交特別行政區護照、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的,應提交由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機關出具的未放棄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香港居民亦可提交根據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的證明未申請放棄中國國籍的法定聲明)。
?。?)曾經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香港、澳門居民,已經由香港、澳門公證人公證過的同一有效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復印件,可免于重新進行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復印件的公證。在報名時,本人應提交已經公證過的同一有效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復印件,同時作出身份證明內容未發生變更的書面承諾。
報名時,上述身份證件原件經現場審驗后即行退回;經公證后的復印件由報名處留存。
3、學歷(學位)證書。持港、澳、臺地區或外國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各一份。
已完成學業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香港、澳門報名人員,可以憑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報名時,可以提交學校畢業證明書和認證書,并作出相關承諾。
上述證書原件經現場審驗后即行退回,復印件交報名處留存。
?。ㄈ┡_灣居民現場報名時,應當提交以下身份和學歷(學位)證明:
1、現場填報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臺灣居民)一式兩份。
2、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和臺灣居民身份證;不能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當提交臺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提交復印件的,須經臺灣地區公證機構公證。
受理報名的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報名人同時提交其他有關證明。
報名時,上述身份證件原件經現場審驗后即行退回,復印件由報名處留存。
3、學歷(學位)證書。持港、澳、臺地區或外國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各一份。
已完成學業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臺灣報名人員,可以憑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報名時,可以提交學校畢業證明書和認證書,并作出相關承諾。
上述證書原件經現場審驗后即行退回,復印件由報名處留存。
四、其他事項
1、學歷(學位)認證的具體辦理方法,詳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即中國留學網,網址:http://www.cscse.edu.cn)。
2、報名費人民幣220元(報名人員交納報名費后,因報名人員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不再退還其報名費)。
3、所有報名人員所需提交的報名證件和材料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
4、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內容、科目和方式、命題、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考試的復習與輔導、考試成績公布查詢、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授予等政策和具體要求,請報名人員查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75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關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具體事項的公告。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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